第四百二十八章

楼笙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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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昌说得急切热烈,弘时却无动于衷,他端起茶碗喝了一口,慢慢道:“我本来就比不过他,念书念不过,办事比不过,说话没他机灵,人跟前也没他讨人喜欢。他是神,是皇上心里的金珠宝贝儿,我他妈就是只土鳖。”

    “唉,三哥你可别这么说呀,日子还长得很,这往后,三哥若是做出一件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由不得皇上不看重你!”

    弘时听出他话里有话,不由看向弟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弘昌四下看看,这才道:“三哥知道我阿玛最近为什么都不回来吧?”

    弘时点点头:“知道,外头有丧尸,吃人血肉,你阿玛带着人在外头杀那些臭东西呢。”

    “那么三哥有没有想过,要是三哥也能杀几头丧尸,甚至在我阿玛他们那些人发现之前,就先拔头筹,解救一庄子的百姓——”

    弘时的眼睛顿时瞪圆了!

    但旋即,他又微微苦笑:“不成的,我哪里做得来那么大的事?”

    “怎么做不来?!”弘昌着了急,“往日咱们兄弟练骑射,三哥一向出色,师傅也总是夸你。你现在离宫独自居住,没人管着,弘历那小子还被皇上留在宫里,行动不便,眼下这么好的机会,三哥为什么要放弃呢?”

    弘时长叹:“我手无寸铁,怎么去杀丧尸?”

    弘昌眼珠转了转,凑到弘时耳畔,悄声道:“杀丧尸的玩意儿,我从我阿玛那儿偷了一件。”

    弘时吃了一惊!

    弘昌说着,起身转入后屋,不多时,他拿了顶草帽出来,将草帽交给弘时。

    “血滴子。”他声音沉沉地说了这三个字。

    弘时顿时站起身,他接过那草帽,翻过来仔细看,果然,就在草帽里面,嵌着一个极古怪的白色玩意儿,那玩意儿像个项圈,制作精巧,用手摸摸,既不是金属,也不是纸片,似乎硬不可破。偏偏又轻如柳絮,这样的东西,他从未见过!

    “这是哪里来的?!”

    弘昌得意一笑:“从我阿玛房里偷来的,三哥放心,我阿玛手头有十好几个,他经常放一两个在家中,以备不时之需,也为了保护这王府,别人进不去他的书房,我可进得去。”

    弘时握着血滴子呆了半晌,又摇头:“不成,虽然我大致知道血滴子如何杀人,但你叫我上哪儿找丧尸去?”

    “这是个麻烦。”弘昌点头道,“今晚,我阿玛他们就回来了,这事儿咱慢慢打听,一旦得了消息,我头一个通知三哥!到时候咱一块儿去!立下赫赫功劳,往后咱们的日子就好过了!”

    弘时想了一会儿,觉得堂弟说得有理,不由面露喜色。

    俩人又谈了半盏茶的功夫,弘时起身告辞,弘昌等他走了,才走到里屋跟前,轻声道:“他走了。”

    帘子一打,从里屋出来一个人,却是弘历。

    弘历看看弘昌,微微一笑:“该说的,都说了么?”

    弘昌一看见他,不由脸色发白,额头上的汗也涌出来了,他拼命拿袖子擦额头,简直要把额头的皮肤给擦破了!

    “我……我都说了,按照你要求的,原封不动,只字未改,可他、他上不上钩,那我就不知道了!”

    弘历笑起来:“别人说话他可能防备,弘昌哥哥你说话,他肯定一点都不会怀疑。谁叫你俩这么多年关系如此亲厚呢?”

    弘昌又是恐惧又是羞愧,他颤声道:“弘历,你可别害你三哥啊!这要是查下来,我阿玛非得把我打死不可!”

    弘历笑容更加动人:“瞧您这话说得,那是我的亲哥哥,我能害自己的亲哥哥么?”

    他说完,又侧过脸来,偷窥似的瞧了瞧弘昌:“怎么?你担心我食言?放心放心,你和你阿玛的侍妾私通的事,我不会跟第二个人说的。”

    弘昌的脸色一听这话,更像抹了一层石灰,跟死人没区别了。

    “你到底……到底是怎么知道的?”他嘶哑着嗓子道,“这不可能!”

    弘历笑得前仰后合,少年人此刻看上去,像个乐坏了的小孩子。

    “弘昌哥哥,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底下,没有绝对的秘密。”他说到这儿,睁大眼睛看着弘昌,“这世上,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可是根本没人知道这件事!”

    弘历看看他,一点点敛尽笑容,男孩慢慢道:“那么,你就别把我当成‘人’吧。”

    弘昌瞪着他,忽然,打了个哆嗦!

    次日,弘晸果然一早上门来。他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个包袱,另一只手还捧着个食盒。

    弘时一见他这样,差点喷了:“你这是干什么?在家没吃饭,端着过来吃?”

    弘晸也乐,他也不忙着解释,只让弘时先坐下,然后把手里东西一样样放在桌上。

    他先小心翼翼打开食盒,拿出一碟热腾腾的食物,摆在弘时跟前,又从带来的包袱里,拿出另一样东西,摆在食物的旁边。

    弘晸闹不明白他这是在干什么,皱眉仔细看那两样东西,左边的食物黄橙橙的,里面有肉馅之类的东西,表皮烤得焦脆干香。

    食物旁边的,是一个四四方方,硬硬扁扁的玩意儿,上面画着一个卷发的洋人,底下一排曲里拐弯的洋文。

    弘时笑道:“这是啥?”

    弘晸却没笑,他神色非常郑重,伸手指着那两样东西,一字一顿道:“帕尼尼,和,帕格尼尼。”

    他这么一说,弘时就愣住了!

    弘晸笑道:“我要和别人说,别人得把我当疯子,但是和三哥说就不打紧,三哥明白这俩词的意思,对不对?”

    他说着,将青花瓷碟往弘时跟前推了推:“三哥,你尝尝,挺好吃的。”

    “你吃过?!”

    弘晸点点头:“半个月前,我跟着我阿玛去了一趟国外,特意求他带我去正宗的意大利馆子,点了这个东西给我吃——我之前也只是听说,这次才吃到真货。今天给三哥你带的,抱歉,不是意大利人做的,是临走时在国内一个西餐馆买的,今早我叫家里厨子把它又热了热,味道可能比不上刚出炉,但应该也差不离了。”

    弘时将信将疑拿起那块热腾腾的帕尼尼,神色复杂咬了一口。

    味道很奇怪,全不像他之前想象的那样。这食物入口很软很酥,混着奶香味儿,弘时忽然觉得很难总结,他很难轻易以“好吃”或“难吃”来定义……

    他知道帕尼尼这个东西,知道了很多年,但从来没见过,更从来没吃过。

    却没想到今天,弘晸竟然把这东西送到了他面前!

    弘晸说着,又拿起旁边那盒CD,打开外面的盒子,露出碟子:“这个,是帕格尼尼。”

    他起身从随身带来的包里,拿出了CD机,将CD塞进去,然后示意弘时插上耳机。弘时一开始不明白他的意思,弘晸会意,先做了个示范,弘时这才满腹疑惑将耳机插在耳朵里。

    他呆呆看着弘晸:“然后呢?堵上耳朵再怎么样?你是要放炮仗啊?”

    话还没说完,弘时吓了一跳!因为弘晸把播放键打开了。

    是小提琴。

    是帕格尼尼最著名的二十四首随想曲。

    他练了十年的一系列曲目,弘时从来没有从别人的琴弓上听见过的音乐,此刻,竟然从那两个小小白白的东西里涌了出来!

    他慌忙拿下耳机,结结巴巴道:“这是什么?!这东西怎么会响的!怎么会有人在我耳朵里拉琴!”

    弘晸笑得前仰后合,他拿过那盒CD:“不是有谁在三哥的耳朵里拉琴,是录下来的现场演奏,是别人,在别的时间别的地点演奏的——三哥听得懂他拉的是什么,对吧?”

    弘时重重点了点头:“帕格尼尼,二十四首随想曲。”

    弘晸舒了口气:“看,三哥比我还懂呢,这个拉琴的我也不知道是谁,这名字我也不认识,这盒CD是我在机场免税店里买的,当时把我阿玛欢喜的……他以为我爱听古典乐呢。其实我听不了这东西,插上耳机三分钟我就睡着了。”

    他说着,又把耳机递给弘时:“把这首曲子听完。”

    弘时这才把耳机重新戴好,弘晸将曲目调到最后一首,这也是这一系列里最著名的一首。

    四周静谧无声,弘晸坐在弘时身边,他能听见从弘时的耳机里传出的轻微音乐声,他也能看见弘时脸上的那种表情,那是混杂了震惊、沉醉、羡慕、迷惘……或者还有些别的他辨认不出来的东西。

    有那么一瞬,弘晸突然有点嫉妒弘时。因为弘时能听懂这琴声,他能听懂这个拉琴的人想传递出来的东西,就好像他们彼此分享着一套不为人知的暗号,两个相隔四百年且素不相识的人,借着一个此刻还没出生的人所写的曲子,获得一种心灵上的契合。

    一曲终了,CD机里传出如潮的掌声,弘晸叹了口气,将耳机摘下来。

    “他拉得比我好。”

    语气里,充满艳羡和不甘。

    弘晸苦笑:“这也就是三哥,我根本听不出好赖,这盒CD我听了一礼拜,到现在也没记住哪首是哪首。像我阿玛说的,我是一点音乐细胞都没有,就爱听口水歌。”

    他见弘时低头不语,便伸手拿过CD盒子,将反面送到他面前:“你看,拉琴的这个人比你大呢,大多了。”

    CD反面有演奏者的照片,是个年近半百的金发白人,只见他面容斯文和蔼,笑容温煦,手中拿着一把小提琴。

    弘时拿着CD盒子,盯着看了良久。

    弘晸趁机道:“三哥,你还不到二十岁,如果拉琴拉到他这把年纪,一定比他更厉害!”

    弘时回过神来,他苦笑着放下CD盒子:“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三哥你是从小开始拉琴的,这么多年的苦练才不是白费呢!”弘晸说到这儿,趁热打铁,“难道说,三哥就想止步于此么?”

    弘时淡淡道:“不然你想我怎么办?卫嘉禄已经过世,我也找不到拉小提琴的师傅了。”

    见火候差不多了,弘晸赶紧从包里拿出一叠资料来,放在弘时的面前。

    “这是什么?”弘时睁大了眼睛。

    “伯克利音乐学院的简介。”弘晸颇为得意地说,“是那边顶尖的学校,专门学拉琴的地方。”

    “就只是拉琴?!”

    弘晸抓了抓耳朵:“恐怕不止拉你这个琴,还有别的……唉,我不懂那个呀!三哥,我对你们这些西洋琴呀古典乐呀,长的短的横的竖的,一点儿也不懂!但是我知道,这个地方就是学这些的!这儿,什么琴都有人教!而且都是比卫嘉禄还要厉害的师傅!从这里出来的,就能拉得和刚才那人一样好!”

    他将伯克利的资料往弘时面前推了推:“这是我从网上找到的,呃,我阿玛也帮了忙,我英文不行,主页上好些地方都看不懂,多亏我阿玛帮我打印下这些来。”

    弘时手指发着抖,他手上那些印制精美的宣传册,控制不住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他能看见面容甜美的亚裔女孩穿着学士服,抱着大提琴,有黑发男子在吹奏一只金色的长笛,还有一排排服饰整齐的男男女女在华丽的大厅内放声高歌……

    弘晸凑过来,他望着弘时,非常认真地说:“三哥,这,才是你该过的日子呀!”

    弘晸这句话,像一记重击,正正打在弘时的心上!

    他不由抬起头来,望着堂弟:“可是我……”

    弘晸点了点头:“我知道,让三哥离开这儿,离开大清,这不容易。我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三哥是皇子,我四伯是天子,接下来指不定封亲王当太子……”

    他这么一说,弘时就低下头,不出声了。

    见他这样子,弘晸继续道:“可是三哥最想做的,不就是拉琴么?三哥真的很喜欢被封亲王当太子?你最想过的日子,应该是得到名师指导,眼看着自己的琴艺突飞猛进,进最好的学校,再过几年,就像这个人这样——”

    他顺手拿起那张CD,指着那演奏者:“一曲终了动天下,因为一把琴,受到世人推崇。三哥,这不才是你真正想过的日子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