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童温祺还是秦子期

卿清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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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温祺在遇见童洛锦之前,还不叫童温祺,他叫秦子期。

    他从有记忆起,生命中就没有父母,只有一个舅舅,舅舅很和善,为了全心全意地照顾他和哥哥两人,甚至都放弃了娶妻生子的机会但是不管舅舅待他们如何好,都改变不了他们没有父母的事实。

    从他稍微有点记忆起,舅舅就将所有关于他父母的实情告知给了他,他知道父母是被一个姓童的商人残害了,甚至父母珍爱的至宝也被那人抢走了。他永远记得,舅舅将真相告知于他的那个夜晚,是个凄风苦雨的晚上,舅舅将他抱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安抚着他的情绪,告诉他,虽然父母不在了,但是他们一直在看着地上的人,而自己,作为存活于世的亲人,一定得为父母他们报仇!

    在童温祺的童年里,没有纸鸢,也没有木马,只有读不尽的书,写不完的字,练不到头的基本功,和忘不了的仇恨情绪。

    他得好好活着,给他的父母报仇!

    后来,在舅舅的安排下,他扮作乞儿,进入了童家。

    舅舅说,只有这样才能获取童家人的信任,夺回父母被抢走的至宝,最后再杀了他们为父母报仇。

    于是,他就安安静静地听从舅舅的安排,以一个乞儿的姿态蹲在路边,和其他的乞儿一起争抢发馊的馒头,被人按在地上打得死去活来。但是没有关系,竟然真的有一个姓童的人出现了,要带他回家。

    那是一个很干净很漂亮的小女孩,她肌肤胜雪,从头到尾都沾着阳光,笑得比春花还有明媚,她问他,愿不愿意跟她回家。

    他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她看,他想,她的亲人身上沾满血污,她凭什么笑得这般明媚呢。

    但是她没有因为他的冷漠而退却,还是执拗地将他带回了童家,她朝着他伸出手,那双手很是柔软,很是干净。

    童温祺几乎是带着一点报复性的心思握上那双手,恶狠狠地将自己手上的污泥蹭在她的手掌上,让她分担自己的污渍,打破她的干净纯粹,她身边伺候的妇人瞧见了,“哎呀”了一声,让她松手。

    她却摇了摇头,道一声“无妨”,然后把他的手攥得更紧了些。

    她笑吟吟道:“奶娘,你瞧他很喜欢我呢。”

    小小的秦子期在心中嗤之以鼻:谁要喜欢你,我恨你还来不及。

    后来,他知道了,带他回家的这个小女孩叫做“童洛锦”,她愚蠢又执拗,老师乐呵呵地凑在自己身边,让他喊自己“阿姐”。

    但是她别傻了,自己姓“秦”,怎么会喊一个姓“童”的人叫阿姐呢?

    但是童洛锦并不放弃,也不气馁,就那样一如既往地跟在他身边,逗他笑,讨好他,只为了换他一声“阿姐”。他冷眼瞧着她做过的一切,看着她将自己的吃食都留一半给他,看她为了维护自己与那些辱骂他的人打作一团,看着她为自己苦思冥想,看着她为自己满身伤痕,他终于尝到了一点报复的快感。

    这就对了,她就应该受伤,她就应该哭泣,她凭什么笑?!她有什么资格在自己面前笑?!这个杀人凶手的孩子!

    秦子期恨透了童家的每一个人,尤其他们在自己面前崭露出父慈子孝、合家欢乐的一面的时候,他都恨不得冲到他们面前问一问记不记得有一家姓秦的人因为他们再也做不到阖家团圆。

    即便是童家人待他多好,童洛锦待他多亲近,也抹平不了他心中的隔阂,也浇灭不了他心中的恨意。

    后来他一点一点长大,在他没有发现的某一个时刻,童洛锦竟然占据了他所有的视线,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他都必须要认识到,自己能够在每一个时刻关注到童洛锦的喜怒哀乐。

    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舅舅察觉了他的变化,警告他:“子期,你不会以为自己真的姓童了吧。”

    他怎么会,他怎么敢。

    他对着舅舅保证,他永远记得自己是谁。

    他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他会永远记得,自己与童洛锦隔着血海深仇,他们是永远不可能的。

    即便是……即便是……

    ……“小七,你在想什么?”她永远是那样专注地、满怀情谊地注视着自己,让他觉得这全天下在她眼里都敌不过自己。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他是要报仇的人啊。

    秦子期永远记得自己二十岁生辰的那天夜里,童洛锦食言了,她没有按照约定赶回来为他庆生。但是这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一天,他得到了这全天底下最好的生日礼物——他为自己的父母报仇了。

    童家人的血流了好多好多,他踏着血走过,几乎要粘连住脚底,让他抬不动腿,耳边的指责一点一点消散,在夜里都化作猎猎风声,重归寂静,什么声音都不见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又有人走了进来,只不过是片刻间,活生生的人便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受了惊的车夫尖叫着跑出去,他没有阻拦。

    再后来,童洛锦进来了,她的神情在瞧见院内景象的一瞬间变得惊恐崩溃,她跌跌撞撞地闯进院子里,喊着每一个人的名字,抱起每一具尸体。

    秦子期在她站过的地方捡起了一个盒子,里面是一把匕首,很锋利,他很喜欢,他的指尖在上面摸索过,留下一串血珠,很是刺眼。

    “阿姐……你怎么就回来了呢?”

    他的意识变得模糊,好些事情他都既不不是特别清楚了,他只记得童洛锦死在了他的怀里,他亲手将那把匕首刺进了她的心脏,她的血是热的,将他的整只手都染成了红色,她在最后的时候似乎朝自己笑了一下,让自己此后夜夜梦回均不得安生。

    那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情了。

    他以为那只是自己做过的最荒唐不堪的一个梦。

    没想到……

    上天竟然重新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重新来过,但是谁知道这一切都变了,童温祺不再是上一世的童温祺,童洛锦也不再是上一世的童洛锦,上一世和煦温柔的童洛锦全然编了个模样,对他冷若冰霜、夹枪带棒。

    他便知道,原来不止他重生了,童洛锦应当也是重生了。

    他想要改变上一世的结局,童洛锦同样想要改变上一世的结局,他们两个人的仇恨仿佛对调了一般,童洛锦望着他的时候,是几乎要溢出来的厌恶与仇恨,也许她自己都不知道,但是他却看得真切,疼得分明。

    “阿姐……为什么啊……”

    既然上天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为什么他没能将这个秘密埋藏到底呢?他怎么能让童洛锦知道了这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