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商队

幻花弄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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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时候,李三跟刘开带着人继续干木匠活,而元晟,则是坐在胡杨树底下看书喝茶。

    这茶是元晟专门带过来的,就是为了自己喝,其他人喝的都是最便宜的那种茶叶,他自己喝的,自然不能是那种。

    铁奴他们喝大锅茶,都是用大碗盛满之后,一碗一碗的喝,给他们喝好茶叶纯粹就是浪费。

    “怎么这么不得劲呢!”

    早就习惯了简体字的元晟,看着那些繁体字的古文书籍,实在是有些不习惯!

    幸亏这不是买的竖排的,不然元晟还得更挠头,他现在也是在对照繁体字与简体字,慢慢的去学那些繁体字。

    现在元晟学习繁体字,也只是当个乐趣而已,他更喜欢简便实用的简体字。

    一个是现代社会里,大家都是在使用简体字,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这早就养成了习惯。

    再一个,简体字比繁体字要简练的太多,社会是在不停进步的,不管是生产力的发展,还是人们对于生活的需要,简体字肯定是大势所趋。

    国家花了几代人的时间,耗费了数不尽的人力物力财力,就是为了把简体字给推广下去。

    伴随着国家的强盛,简体字同样迎来了它的辉煌,年轻一代那骨子里俯瞰一切的傲,那种天然的优越感,让那些心心念念,都想要恢复繁体字的人彻底死心。

    别人不知道,反正元晟是从内心里,鄙夷那些提倡繁体字的人,文字不但代表着文化传承,更是要符合实际,为人民大众所服务。

    特别是一些娱乐节目,大家明明都是大陆人,从小到大都是接触的简体字,可那主持人为了显示自己多么的牛逼,竟然一直都在使用繁体字。

    本来一开始的时候,元晟还是挺喜欢这样的节目的,可当他看到那些繁体字之后,就再也没有关注过这种类似的节目。

    元晟反对的不是繁体字,而是拿着繁体字来牟利的人,他们根本就不配去为繁体字代言,在元晟看来,他们就是在玷污繁体字!

    就连元晟他自己,平时没事练习毛笔字的时候,也是在写一部分的繁体字,他对繁体字抱着欣赏的态度。

    “嗯?”

    大门口处,韩六探头探脑的,正好被抬头倒茶的元晟看到:

    “六子,都说了多少次了,你小子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贼头贼脑的像个什么样子?进来!”

    “元郎君,您忙着,等您有时间了我再过来找您!”

    韩六说了一声之后,就赶紧缩了回去,陈大他们这四个老汉,可是专门跟年轻人们交代过,谁敢打扰元晟读书,立马把腿打断!

    看到韩六不敢进院子,元晟无奈的摇了摇头,索性把书放下,直接起身走向大门口。

    此刻的韩六,正蹲在大门口外的高大胡杨树底下,看着不远处正在干活的人们。

    对于跟着元晟的这些人,韩六羡慕的要命,只要跟着元晟做事,不但顿顿吃肉,而且白面大饼更是管够。

    那最近这段时间,烽燧堡伙房的大锅里,做出来的紫菜蛋花汤,更是香的让人迷醉。

    在韩六的身旁,放着一个用木棍跟草绳编制的大笼子,笼子里是几只鸽子大小的鸟。

    看到元晟走了过来,韩六赶紧站起身来,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一脸贱兮兮的笑容:

    “元郎君!”

    “这是什么鸟啊?”

    一边说着,元晟一边走到大胡杨树底下,蹲下身来看着笼子:

    “嚯~这么多!野鸽子?”

    “元郎君,这是沙鸡!这次运气好,抓了七只,这不就赶紧给您送了过来吗!”

    韩六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却是偷偷观察着元晟的脸色,在见到元晟不但没有生气,还兴致盎然的在看那些沙鸡的时候,韩六暗暗松了口气:

    “元郎君,这沙鸡在咱们这里可不少,它的肉还是挺好吃的,只是这玩意儿贼的很,不好抓!”

    “这么小,也没多少肉啊?不过这野生的应该还不错!”

    站起身来,元晟看了看韩六:

    “六子,多少钱,我要了!”

    “看您说的,什么钱不钱的,我这不是给您送过来尝尝鲜吗!”

    韩六压根就没有打算要钱,这些沙鸡,他本来就是带过来送给元晟的:

    “您对我这么照顾,我这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这不,正好抓了这么几只沙鸡,您带回去尝尝!”

    “哪来的那么多废话,赶紧给我送到伙房去,让铁奴跟西风,给我收拾收拾,一会儿我自己炖!”

    看到韩六那猥琐的样子,元晟实在是没忍住,直接就是一脚:

    “今天晚饭在我这里吃,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让你跟着铁奴他们在我这里,你倒是矫情起来了,再有下次,看我不收拾你!”

    虽然被踹了一脚,可韩六却是笑的满脸开花:

    “旦凭元郎君吩咐!”

    “嘿,还跟我拽上文了!”

    看到韩六你一脸猥琐的笑容,刚刚踹了他一脚的元晟,再次抬腿就是一脚:

    “挺胸抬头!你说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就这么贼兮兮的呢?能不能把这臭毛病改改?”

    “改改改,一定改!”

    提起地上的笼子,韩六一溜烟的跑进了烽燧堡的院子,既然知道了元晟的态度,他可不想留在这里继续挨踹!

    看着跑进院子的韩六,元晟饶有兴趣的跟了过去,他对那几只沙鸡挺感兴趣的。

    那些沙鸡,看着也就比鸽子稍微大一点,一身土黄色的羽毛,看着还不如野鸡好看呢!

    铁奴看着韩六带来的沙鸡,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瞥了一眼,就让韩六放到一旁:

    “你抓这玩意儿干什么?郎君连肥硕美味的烧鸡都不吃,这小玩意儿没多少肉,谁有时间收拾它?净给我找麻烦!

    郎君,这沙鸡没多少肉,身上也没多大油水,您想尝尝?”

    “不好吃?”

    元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沙鸡,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还以为这玩意挺好吃的呢:

    “看着活蹦乱跳的,既然这玩意儿不好吃,那就先养着吧!”

    看了看那个大笼子,元晟这才转身离开,他也就是图个新鲜,对于这些鸟类,他真的没什么胃口。

    鸡鸭鹅这些家禽,还有野鸡跟鹌鹑,元晟是很少碰的,他从小到大都不怎么喜欢吃。

    来到院子里的大胡杨树底下,元晟继续喝茶看书,这大热天的,其他的事情根本就没法干。

    刚刚喝了一杯茶,胡杨林里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哨声,这些哨子都是之前的时候,元晟从杂货市场里买来的。

    这些不锈钢哨子,当时元晟刚拿出来的时候,铁奴他们这些村里的年轻人,可是看的眼睛都直了。

    后来村里的年轻人,元晟一人给发了一个,反正这玩意儿便宜,买的时候五块钱一个。

    这些哨子,就是预警用的,在河湾地这里,特别实用,有哨子的年轻人,每天都会把哨子宝贝的挂在脖子上。

    这还是第一次这么多人吹哨,看来是有意外情况发生了,铁奴跟西风快速来到大门口处。

    李三跟刘开,在听到哨声响起的时候,就已经带着人在集结,在这战乱不断的社会,大家每时每刻都保持着警惕。

    拿上望远镜,元晟直接爬到了烽燧堡的楼顶上,举起望远镜,向着四周查看。

    烽燧堡虽然很高,可河湾地这里的大胡杨树同样不少,只能通过那些缝隙才能看到远处的情况。

    现在的胡杨林非常茂盛,元晟根本就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只能从楼顶上下来。

    背起箭囊,把弓弦上好,元晟来到大门口处的时候,牧野跟小五已经把羊群跟马群,给赶到了烽燧堡外面的空地上。

    一群人正在给战马上马鞍,每个人的身上,都挎着刀跟弓箭,而元晟的大黑马,此时已经被铁奴给牵了过来:

    “郎君,我们先去看看情况,您先在风燧堡这里等一会!”

    把大黑马牵在手中,元晟看了看周围,没见着彩蝶的身影,他转头看向从院子里跑出来的张荷:

    “彩蝶呢?”

    “郎君,彩蝶还没回来!”

    张荷虽说手中拎着菜刀,可却带着哭腔,一脸的焦急,眼中都含着泪:

    “那会儿睡完午觉,彩蝶就出去玩了,现在应该在寨子那里!”

    元晟把缰绳一扔,根本就不去管其他,转身向着寨子那里跑,大家只看到一道人影闪过,元晟已经跑了出去。

    “郎君!”

    西风飞身上马,一手控马一手抄起大黑马的缰绳,铁奴紧随其后上马追去。

    本来还打算组织人手,到时候一起去寨子那边的李三跟刘开,转眼间身边只剩下李小木跟韩六。

    烽燧堡这里,如今也是只有牧野跟小五,其他人一窝蜂的上马追着元晟而去。

    此时的寨子之中,陈大跟石头正带着一群年轻人,手中拿着武器戒备着。

    寨子的大门已经被关闭,元晟抬头看着寨墙上的陈大:

    “陈爷,可见过彩蝶?”

    陈大转头向后看了看,他之前哪里有时间去关注这些,这时,他身边的一个年轻小伙指了指里面:

    “元郎君,小娘子在寨子里,现在都躲在我家里呢,您放心!”

    “小林,谢了,让你媳妇好好看着彩蝶,别让她乱跑!”

    元晟对他们点点头,这才转身看向追过来的西风跟铁奴他们:

    “康义,你回去告诉张荷,让她别担心彩蝶,你跟牧野还有小五一起,带着张荷来寨子,其他人跟我去南面看看情况!”

    说完,元晟接过缰绳,骑上大黑马,当先向着胡杨林的南面,也是最早出现哨音的方向而去。

    还没走出去多远,就看到几个年轻人向着寨子这里跑来,铁奴催马上前:

    “出什么事情了?可是有回鹘骑兵?”

    “是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