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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坐在地上揉着肩膀,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尽可能地从眼睛里投射出一点零星的歉意。桌上,一缕白烟正幽幽升起,笔记本键盘上倒扣着那个泡面塑料碗,汤汁顺着键盘缝淌了进去,染得整个键盘一片猩红。
地板上文件七零八散地落了一地,旁边还有个歪倒的办公椅。我的裤子上全是油腻腻的汤汁,那股子荤腥味儿直冲鼻子。
小孙脸色青白,两只手不住地颤抖着。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弄懵了。笔记本已经处于黑屏状态,主板算是彻底烧坏了,那些流进去的汤汁也已经摧毁了最后一丝数据恢复的希望。
他瞅瞅还摔在地上的我,嘴巴张了又张,终究是把满腹的抱怨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还有存稿不?”我从地上爬起来,小声地问他。
“技术处呢。”他依旧是一脸的痛惜。
做图这事,出力大,成果小。别看只是复原一张几KB的老照片,我敢肯定,他在上面至少耗费了两三个通宵。
我简直就是个混蛋!这一刻,没有谁比我更厌弃自己。我几乎都想伸出手,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
可现在不是念祈祷书的时候,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都做了坏人,那就干脆坏到底吧。
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无耻过。
勉强定了定心神,我走上去,轻轻对他吐出那句早已酝酿好的话:
“要不,我帮你做?”
深夜。屏幕上倒映出我的脸,浮肿苍白,毫无表情,活像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死尸。过去的几个钟头里,点着鼠标的两根那手指一直在不住地痉挛,也不知是因为疲惫,还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惊惧。
我在玩火,我在俯视深渊。
成图,出形,最后修剪掉不必要的像素,进度条再一次突增到55%。我向后一仰,疲惫地闭上了双眼。
有人推门进来,不用抬头也知道是他。
“怎么不开灯?”他皱眉道,伸手便要去按开关。我冲上去,按住了他那只放在开关上的手,歪着头盯着他看。他站在一片暗影里,犹如魍魉。而我面色惨白,亦是如鬼似魅。
现在,我终于和他一样了。
“说你爱我。”我抓着他的手,嘶哑道。
他有些不解地看着我。细想之下,这话他似乎没对我说过,一次也没有。我们俩都不是矫情的人,很多事情心意相通,一举一动皆是对影成双,又何必用语言来描绘?
可现在不行,我需要他亲口告诉我这一切的意义,我需要他亲口告诉我,我颠覆了一切,是值得的。
他的眼神摇曳如同黑暗里的两盏小小的火苗。我伸过手,用力扳住他的脸,踮起脚尖吻了下去。
一道血迹沿着他的嘴角缓缓流了下来。他捂着被我咬破的嘴唇,突地绽放出一个暧昧不明的笑来。
那些狂热的吻沿着脖颈一路向下,黑暗里,两个人的身体纠缠如困兽,间或的几声喘息突兀地响起在苍茫夜色里,活像是什么动物的低吼。
说到底,剥了皮去了骨,人也不过是一种野兽。
如果坠入地狱,两个人也不算很孤单吧?指尖划破了他的后背,有什么东西正从那里汩汩地流下来。于是我笑了,眼泪一滴滴地落在手臂上,冰凉刺骨。
第二天。
“都复原了,图还这么毛?”老张瞅着照片,有些不满地嘟囔道。
“他们还说能上火星呢,你也信?”我调笑道,心脏却在砰砰作响。
他依旧在对着照片左看右看。
“不可能啊……”他自言自语道。
这么快就发现了?我双腿一软,几乎要瘫倒在地。此时只要老张开口问一句,哪怕只是一句温柔的话呢,我一定会失掉所有的勇气,抱着他的腿大声哭泣。
他却没有抬头看我,只是一个劲地朝那照片上的人像猛看。
“可能是我看错了,”他的声音里带着疑惑,“可这人,我老觉得在哪里见过。”
“大概犯罪的人都长一个模样吧。”我含糊道,根本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
等我醒来,已经是接近十一点钟了。最近这几天劳心费力,一觉睡下去根本不知道天是如何亮的。赵黎坐在桌前,一副沉思默想的模样。最近他是越来越喜欢沉思了。真是搞不明白,一天到晚哪有那么多事情可想。
他起身拉开窗帘。阳光灿烂明媚,今天是S市一个难得的好天气。“醒啦?”他对我笑道,?“今天想去哪里?”
“坐旋转木马。”我想也不想地抬头说道。
他脸上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就像大多数人听到后的第一反应一样。他们会很怀疑地看着你,觉得你是在恶作剧。可是我是真的很想去,太小的时候爸妈忙着做生意没有空陪我,等他们真正有了时间,偏偏我又长大了。小孩子玩过的东西很多我都没有碰过,因为没有人陪。比如荡秋千,我到现在都不会,因为最开始的时候,没人有耐心推。
木马唱着童稚的歌谣,随着巨大的转盘一圈圈地转动。那家伙依旧是黑白灰的高冷打扮,一张脸苍白没有血色,仿佛要把所有的阳光都吸进去。他站在那里自带凉风,却偏偏夹杂在一堆乐呵呵瞅孩子的父母堆里,手里还举着两个淌奶油的冰激凌。
我也并不比他好些。旁边坐的全是六七岁的小萝卜头,成年人不是没有,可人家是为了带孩子。那些父母看我们俩的神情就像看一对疯子。
经历了昨天一劫,我仿佛大彻大悟了一般。仇家已经追杀上门,估计赵黎在国内是呆不了多久了。也许明天,也许下一秒,我就要把他送上南下的列车。既是如此相聚无多,倒还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前面就是S市著名的步行街。那些名品店的LOGO一个比一个醒目。本地地价极贵,它们却毫不吝啬地拿出几个平方,打造巨大的玻璃橱窗,用那些仿佛水晶般晶莹的材料,硬生生隔绝出一个清冷的世界。高高的台阶后,大理石地砖倒映出一片流金曳彩。其中的来往者寥寥,店员们一个个如同待嫁的公主般,越发地珍重芳姿,从容不迫。
这是我平时决不敢踏足的地方。可今天,我却像中了邪般,死拽着赵黎往店里走。
我要穿一身最明亮的衣服,在湄公河畔与他从容告别。让他记住我,一如杜拉斯记住她的中国情人。
穿衣镜旁边的椅子上摞着一堆试过的衣服。那店员显然是受过良好的培训,丝毫不见愠色。衣服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不买的时候眼见着街面上的衣服哪个都好,实际拿出来呢,却完全不是那回事。
“算了,不挑了。”我赌气地把那件红色背带裙往椅子上狠狠一撂,“今天和衣服没缘分。”
“您不如试试这一件。”店长指着门口的模特,开口建议道。我懒懒地回头瞥了一眼,立刻呆住了。那样美的蓝色,仿佛是德拉克洛瓦笔下幽静乡村的纯净天空。肩带上一朵白花开得落寞,是夏夜里最后的荼蘼。大概是看出了我眼里的沉醉,店长有些得意地解释道:”这是杜嘉班纳今年的高定款,中国区唯此一件。
这样美的衣服,哪怕只是试一试,也是好的吧?
店员蹲下来,为我细细整理裙摆上的堆纱鸢尾花。镜中之人只差一顶王冠。不,连王冠也不必有了。她是加冕前夜,守在小礼拜堂独自静祷的王后。
“您很美,女士。”店长微微地向我点头致意。
随手扬起那些粉蓝的缎带,它们飞扬在和煦的暖风里,如同轻盈起舞的蝶。这件衣服是一件绝世的艺术品,完全对得起它寸缕寸金的价格。我舔着脸在镜前左转右转,一会儿欣赏它比甲式的腰线设计,一会儿低头看看裙裾上手工的刺绣。磨蹭来磨蹭去,就是舍不得把衣服脱下来。那店长耸耸肩,转身去整理货架,大概他看出我的经济水平根本不够这样一件高定,也就完全没有怂恿劝说的必要。
最终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只好一声叹息,伸手去解那条仿宫廷式的装饰腰带。
“快走。”赵黎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冲我急促地唤道。
他脸上是少有的焦灼。我微微一愣,接着便反应了过来:是那些仇家!他们竟然追到这里来了!
不顾旁边店员诧异的目光,我提起裙摆,拉着他就往门外跑。一双细高跟本是走不动路的,却被我踢踏的如同风火轮一般,连蹦带跳,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下了十几个台阶。
我俩气喘吁吁地跑到大街上。
“怎么样,安全了吗?”我惊魂不定地打量着四周,只见街上人来人往,繁华如旧,没有任何可疑迹象。
他点了点头。这会子我才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那件礼服裙。天啊,店长会把我们俩当小偷抓起来的!
“衣服……”我喘息着,勉强从喉咙里吐出这几个字来。
“不合身?”他诧异地问道,“我觉得挺合适的。”
“?咱们没付钱啊!”我脸红脖子粗地看着他,这人脑回路坏了吗?第一反应居然是挺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