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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凌雪却偷着乐了,不是包子,真好!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人不能只是一味地表达善良,当年李伯伯的妻儿出事儿,族里可没人站出来替他说话,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那现在怎么又来找你了,这次不会是真的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吧?”
李永泰回了兰凌雪一个你真聪明的眼神,兰凌雪笑了,也有些无语,
“还真是厚脸皮。”
“小姑娘家家的,怎么说话呢。”
兰二壮虽然赞同兰凌雪表达的意思,却不想自家闺女说出这样的话,未出阁的姑娘家,那名声可是要紧的很,
“不碍的不碍的,这里又没外人,何况,我们小篮子又没说错,我也觉得,这些人的脸皮是有些厚了。”
李永泰是很赞同兰凌雪的想法的,只是,有些话他自己却没法儿说,毕竟是自己家的长辈,不管自己私下怎么想,这面子上,老幼尊卑还是要的。
“族里这五六年虽然勉强支撑着,但还是不时的会被那两家打压,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和那两家平分天下了,那两家在今年分别推出了一种特别高产的粮食,都是从番邦传过来的,听说一种是棒子样的,结着金黄色的颗粒,叫……”
李永泰有点卡壳,毕竟是新生的事物,
“玉米?”
兰凌雪已经有些兴奋了,这可是她最爱吃的食物,在上一世,每到玉米收获的季节,兰凌雪几乎不吃其它的主食,恨不在顿顿吃玉米,特别是刚成熟的嫩玉米,那可是兰凌雪的最爱,所以自已穿到这里的最初日子,兰凌雪在上山打猪草的时候,可是在那些即将丰收的农田里找了又找,并没有看到谁家有这样的作物,看来,这还真是个新品种,
“对对对,就是叫玉米,哎,小篮子,你怎么知道的?”
李永泰虽然觉得这小丫头知道的东西不少,并不像其他人家的闺女那样懵懂无知,但凭着自己卖了这么多年的粮食,都不知道的农作物,兰凌雪却答了上来,还是让他分外的惊讶。
“也没什么呀,虽然咱们武夏国不产玉米,但是书上写过呀,我是在书上看到的,好像是一本游记之类的书,书中讲到这个人立志游遍天下,记录了他所走的山山水水,风土人情,当然也有当地的民俗和特产,虽然只是随手带了一笔,但因为当时看到的时候,对这个东西有些好奇,我便记住了。”
因为知道兰凌雪是识字的,李永泰并没有怀疑,
“还是我们小篮子聪慧,这随便看本书,都能记得这般牢靠,这如果是个男孩子,随便读读书,可就有可能中个状元举人什么的,那出头之日可不就是指日可待,真是委屈了我们兰丫头了。”
林子豪却抬眼悄悄地注视着兰凌雪,她的话他可没有半点相信,昨天帮着拾掇屋子,就那么一眼看全的物件,里面可是一本书也没有,小丫头,你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呢!
“才不委屈呢,丫头怎么了,我又不是聪明给别人看的,谁还稀罕那个什么秀才状元的,我只想让我们家不再贫穷困苦,让爹娘和弟弟过上好日子,李伯伯,您看着吧,我一定会让爹为我骄傲的。”
兰凌雪傲然地昂着小脖子,就姐这智商,在这儿混个小富婆应该不在话下,闺女儿子的又有什么关系,
“是呐,我家闺女可比别人家儿子还顶事,我都要听闺女的呢。”
说得兰凌雪咯咯笑起来,牵住兰二壮的手,得瑟地说,
“爹爹最好了,才不会像别人家重男轻女。”
“你爹当然不会重男轻女,我要有你这么个闺女,我也疼着宠着,当宝贝似的捧着,这又乖又听话,还聪明伶俐的小丫头,上哪找去。”
李永泰不等兰二壮表态,急忙抢过话来,是真心的,兰凌雪确实是个招人疼的孩子,
“二壮,你可真有福,瞧这闺女多好,还是个这么漂亮的小姑娘。”
是呀,有个闺女多好,也省得自己孤零零一个人,连个说话唠嗑的人都没有,想要疼着谁,都是个奢望,看着面前娇娇小小的兰凌雪,李永泰突然觉得有些嫉妒,随之而来的,有些伤感。
“李伯伯,你别伤心,我会像孝敬我爹一样孝敬你的,我会常来看你,你要是想我了,就找人传个话,我立马就过来。”
知道李永泰是想起了自己的妻儿,兰凌雪急忙安慰着,李伯伯可是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第一个向自己伸出援手,表达善意的人,对陌生人都能做到这样,这个人绝对是值得人尊重并敬爱的,兰凌雪的承诺并不是敷衍,她是真的想表达自己的亲近,虽然他有族人,却相当于没有,这样一个孤单的长辈,自己是可以把他当做亲人照顾的,
“真的,像孝敬你爹一样孝敬我?”
李永泰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从自己离族到了这里,再没有第二个人跟自己表达过这样的亲近,除了感动,他还有了些期盼,兰凌雪使劲地点了点头,
“当然是真的,李伯伯,你以后若是有了家人也就罢了,但如果你一直这样一个人过日子,我会照顾你直到终老,绝不食言,咱俩拉勾。”
兰凌雪说得很认真,自己这一辈子有家人有空间,有这个能力多照顾一个人,那为什么不呢,何况还是个让自己尊敬的人,李永泰却已经热泪盈眶了,他看了一眼兰二壮,看到他也点了点头,李永泰终于笑了,带着腮边的一串泪珠,
“丫头,给我当闺女吧!”
兰二壮被李永泰的话给惊到了,这是什么情况,脑袋还没反应过来呢,身体已经先一步做出了反应,把牵着自己手的闺女牢牢地搂进怀里,好像不抱紧,闺女就要丢了一样,怀抱里的温度,让兰二壮有了些醒神,却还是困惑更多,
“李大哥,你刚才说了什么?”
希望是自己听错了,李永泰这念想也来得太突然了,让兰二壮有些慌恐,有些意乱,
“二壮兄弟,我是真心喜欢你家这小丫头,让她给我当闺女吧,我不会亏待她的。”
问话被证实,兰二壮整个人都变得阴沉起来,还以为是个好的呢,却原来是个伪君子,打着良善的旗号帮助小篮子,却原来是想要把小篮子骗走,兰二壮是真心不乐意了,这还没怎么着呢,怎么闺女就要变成人家的了,绝对不行!
“这是我闺女,是我们兰家的人,难道我们就会亏待她?谁也别想把我闺女抢走,想都别想。”
连个称呼都没有了,林子豪不禁咧了咧嘴,还真是关心则乱,人李大哥什么时候说要把闺女抢走了,可林子豪也由此看出,兰凌雪在她爹心中的位置有多重要,兰家二哥有多疼他家闺女,
“没人想抢走她,二壮兄弟,我知道她姓兰,我只是想让她给我做义女,你怎么就急成这样了,不过就是多个人疼她,这样不好吗?她还是你们兰家名副其实的大姑娘,还是和你们一家子住一起,我没想着要把你们分开,只是适当的时候,让她来看看我就够了,这也不能答应吗?”
看着兰二壮护犊子的架势,李永泰更是眼热了,他多想也有个人让他这么护着,让他这么疼着,他也在这一刻下定了决心,如果真的遂了自己的心愿,认下了这个干闺女,那自己的未来可就要好好的谋划了,万不能委屈了咱家闺女,李永泰还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把兰凌雪划到了自己的保护范围,好像她已经成了自家的孩子。
“只是这样?”
“嗯,只是这样。”
兰二壮有些迷糊了,刚刚明明闺女已经答应了常常来看李大哥的,甚至还承诺要给李大哥养老送终,怎么李大哥还要提这样的要求,
“你不认干闺女,小篮子也会常来看你的,你又何苦这么做呢。”
认了义女,女儿出嫁的时候,就要给她添妆,女儿有麻烦的时候,就要给她出头,甚至于,因为没有自己的孩子,在百年之后,所有的家产都要归了女儿所有,而这个女儿却不是亲生的,还不能住在一起,一切的亲爹待遇统统没有,这李大哥不会是犯糊涂了吧,
“如果不认下小篮子,我也不过就是个受人恩惠的老伯伯而已,就像个处得好的邻居一样,而认了义女,那就是自己人了,我也可以疼她爱她,给她我能给的关心和照顾,我也想给她最好的,而她来看我,也就更加名正言顺了,二壮兄弟,你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有个这么聪明懂事的闺女,我的要求也不多,让她来看看我,让我疼爱她,就这么简单,不行吗?”
李永泰的要求有些卑微,可即使这么卑微,他也怕兰二壮不肯答应自己,他从刚才那一刻心里有了这个想法开始,就停不下来了,那种渴望烧灼着他的心脏,让他热血沸腾。
“李大哥,你这又是何苦,你现在的年纪并不大,以后肯定会再结一门亲事的,娶个贤惠的媳妇,生个墩实的胖儿子,到那时,你就会后悔今天的冲动了,媳妇和孩子也肯定不愿意让个外姓的闺女分了家产不是,所以,你还是放弃这个想法吧,即使不认干闺女,我家小篮子还是会一样的孝敬你,我家闺女可是个言出必行的,这我不会拦着,咱们可是兄弟,我也忍不下心看你一个人孤苦伶仃,只等你有了身边的人,再过自己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