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粉色电瓶车

格子衬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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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宇喘着粗气,一脸的邪笑。张晓霜以及站在墙边的三女一男,全部都是瞠目结舌,仿佛是在以一种看待救世主的目光般,诧异地望着林宇。

    林宇重新点起一根香烟,看着地上的十几名大汉,说道:“怎么着?还想再打?”

    这十几名大汉气喘吁吁,每一个人都是承受不了这样的致命打击了,陆陆续续的从地上站起,疯狂往足疗店外面逃窜,为首的中年男子跑到外面的公路上面才开始大喊:“小子!你厉害,以后走着瞧,我老大李耀光一定会要你的小命!”

    “哈哈哈,随时奉陪!如果,那个酒囊饭袋也不怕死的话,哈哈,我乐意等着他!”现在,林宇只要听到李耀光这三个字就不禁开怀大笑,就仿佛是听到了某种有趣的笑话一样。

    是啊,笑柄终究是笑柄,即便是他拥有一帮小弟,那么,也还只是笑柄而已。

    这群人走后,站在墙边的足疗店老板这才反应过来,他战战兢兢地望着林宇,李耀光是一个富二代没有错,他曾多次见到过李耀光。

    甚至,在心血来潮的时候,李耀光还会前来光顾他的足疗店!

    林宇叼着烟眯着眼睛走到老板面前,冷声一笑:“刚才出事情了的时候我就站在门口静静聆听,这四个女人都是你足疗店里面的人,出了点事情,你就这样对待他们?未免有些太也说不过去了吧!”

    青年老板缓缓低沉下头,脸上无光,羞愧得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

    林宇转过头对三个女人说道:“现在没有事情了,就这样的皮条客,你们跟着他又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呢?”

    临出门前,他看了一眼惊魂未定的张晓霜……

    林宇叼着香烟走到足疗店外面,此时,整座城市正在处于逐渐苏醒的阶段,街道上面开始出现稀稀拉拉的行人。

    当然,由于此地是红灯区,所以行人还不算是很多的。他抬起头望着明媚的阳光以及蔚蓝色的天空,心情非常安定,一声惊呼:“好天气,好风光啊!”

    正准备离去,张晓霜连忙从足疗店当中走出,轻声呼唤了一声:“林宇哥哥!”

    林宇转过头去,只觉好笑,这小妮子年岁不大,就已经是培养出了一身的烟火气,当真是有趣,非常有趣。

    林宇问道:“小姑娘,有什么事情?”

    张晓霜走大林宇面前,思索片刻,一把将脖子上面的项链扯下,踮起脚尖挂在林宇的脖子上面,说道:“这条项链价格虽然不贵,但是对我的意义重大,我日日夜夜戴着它,已经超过十年了。林宇哥哥,今天谢谢你,我真的太感谢你了,没有你的话,那么,我肯定就完蛋了!现在,我把它送给你。”

    林宇伸出手摸了摸脖子上面的相连,那种丝滑的质地和材料,一摸,他就已经发觉当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但是好在意义重大,于是他便很是开心地收下了。

    手下项链之后,他转身便要离开,毕竟他对这里也没有什么留恋,红灯区这种地方还是留给无家无业的劳苦同胞们吧,自己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他大步流星地行走在马路上面,脚步非常稳健,行走起来显得虎虎生风,非常有男子气概。

    张晓霜站在足疗店的门前,恋恋不舍地望着林宇逐渐远去的身影。

    刚刚在足疗店里面殴打众人,使得林宇感觉浑身上下的筋骨全部都舒展开来了,非常惬意,他不禁哼起了那首难忘的曲调:“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几句是非,也无法将我的热情冷却,你出现在我诗的每一页……”

    这么走着,整整走出两百多米。半晌,身后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来:“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鲜艳草莓,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番茄。”

    林宇转过头一看,只见居然是方才足疗店当中的张晓霜。张晓霜此刻的坐骑是一辆电瓶车,姿势优雅,看起来非常有气质。重要的是,电瓶车的颜色非常惹人眼球,通体的粉色,极为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