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无所不知赵公子

凌云木木木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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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儿,这道菜肴名为何物?”

    赵姬嘴唇轻抿,指着面前离自己最近的那道菜肴,好奇问道。

    “还有这道菜,原料又是什么,吃起来怎如此清脆爽口,而又毫无生涩之感,令人口齿留香,回味无穷!”

    “莫非,这是农家门生新培育出来的菜蔬,能经受住烹鼎蒸煮?”

    经由赵姬提点,蒙骜父子皆陷入了思维盲区。

    下意识的认为,这满桌子琳琅满目的菜蔬,全是嬴政特意从农家子弟那重金收购过来的特色菜蔬,心中无比感动。

    寡言少语的中军司马蒙武,受宠若惊道:“承蒙王上厚爱,然微臣与父亲武将出身,吃惯了军中的锅盔干粮,这一桌子农家新培育出的菜蔬,少说也要数十金,折煞微臣!”

    “吾儿说的不错,王上破费了。”蒙骜微微点头,表示认可。

    感动之余,蒙家父子又想起了战场上那些曾经一起浴血奋战的袍泽兄弟,还未曾吃过这些好东西。

    不禁黯然神伤。

    “哈哈,母后,武叔叔,你们今日怎么也泛起了糊涂?”

    蒙恬笑着说道:“农家有两派,一言劝耕桑种之事,一言耕战重民,重农抑商,但两派皆是政治派系,除此之外,哪里听说有农家门生和黔首那般,安安心心下地培育菜蔬的?”

    一时间,赵姬感觉有些懵。

    “不是新培育出来的菜蔬,那又是何物?”

    嬴政笑道:“母后,这就是您最爱吃的芹菜啊!”

    “这是芹?”

    赵姬檀口微张,满脸惊讶。

    “当然,还有这个,是青葵,这个,是蛋黄韭菜……”

    “秦易的清风酒肆,虽然能够通过系统兑换各色菜品,但是目前所有菜品的原料,譬如韭菜,芹菜,都能在如今大秦找到。

    像番茄、马铃薯、辣椒等后世才传入华夏的蔬菜,系统是没有的。

    因此,秦易才放心大胆的让老赵打包带走。

    不过即便是同样的菜蔬,没有铁锅,也炒不出来。

    更突出了清风酒肆的独特。

    “还有这个,是菲,这是薇……”

    一个道菜接着一道菜,嬴政都能准确的报出每一盘菜蔬的原料,如数家珍。

    丝毫不像是一位养尊处优的君王,反倒像是一个熟悉各种菜蔬的老农。

    “老臣本以为王上久居宫中,于黎民百姓相隔甚远,现在看来,王上既然能潜下心来认出各色菜蔬,说明王上并未远离百姓,反而时刻体察民心。”

    蒙骜捋了捋银白的胡须,称赞道:“真乃我大秦之幸,黎民之幸哉!”

    在蒙骜看来,一个高坐于朝堂之上,与芸芸众生相隔万里的君王,纵使雄韬伟略,也无法看到最底层的艰辛。

    唯有从黎民百姓的角度出发,心怀天下,这才是优秀的圣明之君!

    “骜爷爷过誉了。”

    嬴政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道:“朕少年时在赵国为质,黔首们种的庄稼菜蔬,多多少少也是认识一些的。”

    “这些其实在御膳房里也寻常可见,并不珍贵,只是经过了易兄的独门手艺,因此看起来,尝起来大为不同。”

    嬴政顿了顿。

    “但是追本溯源,也并没有什么不同,易兄和我说过,做菜和当秦王是一样的,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这个道理。”

    “又是你那个无所不能的易兄?”

    赵姬抿嘴轻笑道:“看来你那个易兄,不仅有经天纬地的韬略,还有超凡脱俗的厨艺,若非你说过,他无心于朝野,哀家当真想见上一见。”

    嬴政闻言大惊,连忙放下筷子。

    “母后,你可千万别去打扰易兄。”

    “哦,为何?”

    “易兄生性淡泊,无意于功名利禄,实乃隐于闹市的清雅贤士,我都是一直隐瞒身份,才得以与易兄交好。”

    “若是让易兄知道,我是大秦王上,估计他当天夜里,就会离开咸阳城,去另寻隐居之处了。”

    “原来如此,母后晓得,晓得。”

    赵姬满脸欣慰。

    “我的政儿,长大了……”

    就在此时,坐在另一边的蒙恬和成蟜,却因为分赃不均,差点打了起来。

    “蒙恬,你这撮鸟,竟敢冒犯我堂堂长安君,快停下你的筷子!”

    “长安君算个屁,不是靠着军功得来的封号,在我蒙恬眼里,连屁都不算!”

    “啊,蒙恬你个莽夫,有本事别按着我的脸,咱们来文斗,文斗!”

    “文个屁斗,等我吃完这口!”

    几位长辈笑盈盈的看着二人争夺,乐得自在,并未出言制止。

    原来,蒙恬与成蟜对于那道蛋黄韭菜都情有独钟。

    但是一盘菜总共就那么点,对于两个胃口大开的少年人来说,能有多少。

    趁着嬴政几人说话的功夫,那道蛋黄韭菜都被两个人霍霍的差不多了。

    眼见就剩下最后那么一筷子,成蟜刚提起筷子准备去夹。

    谁知一旁的蒙恬动作更快,三下五除二,一巴掌按在成蟜脸上,先于他抢到了那仅剩的美味佳肴。

    抢到就算了,还不忘朝成蟜示威,有趣极了。

    “对了,骜爷爷,我此行替您接风洗尘,准备的可不止美味佳肴,您看这是什么?”

    嬴政似邀功般,取出从秦易那带回来的清风佳酿。

    在春日的照耀下,晶莹的青花瓷瓶,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这还不算,当嬴政揭开清风佳酿时,那股浓郁的酱香,瞬间逸散开来。

    “好醇厚的酒香!”

    蒙骜眼前一亮。

    年逾古稀,蒙骜的爱好并不多,如果非要说的话,美酒永远排在第一位。

    仅仅只是这么一闻,蒙骜就感觉肚子里的酒虫被勾了出来。

    “哈哈,骜爷爷,来,试试这美酒的味道如何。”

    “我可是求了易兄许久,他才答应卖我一瓶。”

    蒙骜两眼放光,连连道:“甚好,甚好!”

    “这酒闻着便是极为难得的佳酿,老夫年逾古稀,也未曾见过,今日有幸品尝,真乃人间幸事!”

    蒙骜似乎都有些迫不及待。

    主动把眼前的酒杯递给嬴政,一点也不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