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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大漠之战(10)
怒风谷位于临界河西侧,和白道隔河相望。其长约十五里,因形似鸡头而得名。
周旭带着骁骑军和骠骑军的两营骑兵,三千营,还有破锋营,两天前就到了怒风谷,悄无声息地隐于其中。
王峰很不满。他到朔方郡来是为了杀敌立功,是为了扬名天下,而不是为了藏在这人迹罕至的山谷里,饱受毒虫的叮咬。他嘴里没有说,但心里已经把周旭骂翻了。现在司方山的战斗非常激烈,两万多铁骑不到司方山去击杀鲜卑人,却在这山谷里养精蓄锐,他觉得太荒唐了。
李大人说要伏击敌人,难道就在这怒风谷?他怎么看这怒风谷都不象是伏击鲜卑人的地方。如果要伏击敌人,也应该在临界河对岸的白道,那里才是鲜卑人南下的必经之路。
王峰虽然是王阀的人,但是他对王阀也非常不满,
王峰不回晋阳,却主动要求随破锋营到西凉参战,有他自己的苦衷。他讨厌晋阳,他早就想离开那里。
王峰在晋阳待了好几年,感受最深的就是自己到哪里都是一个下人,都被人当狗一样呼来喝去,他在晋阳从来没有挺直脊梁做过人。虽然他是司徒王允的亲戚,是大将军的门下督贼曹,大将军胡才也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腹,他也非常感激胡才对他的赏识,但他憎恶周围的人,甚至有些仇视。
在晋阳,满大街都是王公贵族、门阀官僚,他们的宗室子弟多如牛毛。在这些人的眼里,王峰就是一个看门护院的打手,就是大将军府里的一条看门狗,没有人正眼看他,王晨他们虽然带着他逍遥自在,但他们从来没有把他当作一个地位平等的朋友来看待,他们仅仅把他当作一个会打架的侍从而已。
自己为什么在晋阳满大街地打架?说到底还是被人瞧不起心里有气。自己难道天生就是一个贱种?王峰在晋阳待得越久,他就越反感,他想到一个可以昂首挺胸,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的地方去。他觉得自己在晋阳待久了,总有一天要被那些狗仗人势的纨绔子弟活活打死。
在王峰眼中,王晨这些人就是纨绔子弟,王峰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在胡才建立破锋营的时候,他以自己的武力进入了破锋营。
破锋营是重骑兵部队,对士兵的要求很严格,王峰虽然在晋阳能打,但是在破锋营中,也属于中底层。
胡才要带着破锋营到朔方郡抵御鲜卑人入侵,这是一个可以立下赫赫战功,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这是一个可以摆脱晋阳,告别屈辱的机会。如果自己立了战功,在大将军这个靠山的帮助下,他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做一个两千石的大官。王峰于是踌躇满志地来到了朔方郡。
他很感激胡才的宽宏大量。英雄就是英雄,气魄肚量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他奉司徒大人的密令本来准备杀死胡才,但一直找不到机会。
奥普看到王峰在怒风谷内焦躁不安,长吁短叹,一副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样子,非常好笑:“我说,彭清你最好去河边泡泡冷水,清醒清醒头脑,降降火,免得在这里骂人,听着心烦。”
王峰闻言大喜,欢天喜地地带着几个侍卫跑到河里洗澡,结果被骠骑军的李蒙抓住了。李蒙说他们违反了隐藏形迹的军令,一人十军棍,毫不留情。王峰气得把奥普的胡人祖宗骂了无数遍。
王峰不敢骂李蒙。杜磊是骠骑军统领,不仅仅骁勇善战,而且心狠手辣。
这天下午,胡才带着从司方山撤下来的骑兵也进了怒风谷。两军会合之后,骑兵人数达到了三五千万人。骁骑军,骠骑军,破锋营,匈奴铁骑,还有胡才的近卫军,大部分骑兵都聚集到这里了。
王峰知道不用再等了,大战即将展开,他在兴奋和激动之中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鲜卑人到达了白道,他们十分小心,在几百个斥候的数次侦查确认之后,才小心翼翼地越过了白道。鲜卑人刚刚离开白道,胡才便带领大军出了怒风谷,涉水渡过临界河,尾随而去。
三万五千大军沿着临界河一路而下,呼啸奔腾,气势雄浑。王峰置身于千军万马之中,第一次深切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他就像河滩上的一粒细沙,微不足道,无足轻重,他就像河面上漂浮的枯叶,奋力挣扎在倾覆的边缘。
轰隆隆……
彭清觉得自己被巨大的轰鸣声淹没了,他的意识在逐渐消失,他完全失去了自我,他无法思考,他无法停顿,他身不由己地被裹挟在沸腾的滚滚洪流里倾泄而下。他只知道自己要去杀敌,要去打仗,他的万丈雄心在这瞬间被击了个粉碎。
几万大军对阵,十几万大军搏杀,自己一个人能干什么?杀敌立功好象转眼之间成了一个笑话,一个欲望,一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王峰着看自己的周围,密密麻麻,铺天盖地,全部都是铁骑士兵,大家神情或兴奋,或麻木,或悠闲,或昏昏欲睡,或战意盎然,没有胆怯,没有畏惧,没有死亡前的恐慌。大家纵马飞奔,汇成一道波澜壮阔的洪流,一往无前。
王峰突然间知道了自己的归宿。
也许,自己不应该去稿那些阴谋诡计,马革裹尸才是他的归缩。
虎贲军铁骑的前进速度保持得非常稳定,好像并不急于追上鲜卑人。
“李大人,我们什么时候发起攻击?”王峰靠近李辉,大声喊道。
李辉是破锋营校尉,原来是胡才飞虎卫的人。
李辉回头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在破锋营,汉人寥寥可数,两个人闲聊的时间较多,彼此性情较为相投,因此交情日深。
“粟亭,我们到粟亭。”赵云大声叫道,“杜于大人现在正在那里阻击鲜卑人。”
“为什么不快一点?”王峰心里一急,叫喊的声音更大了,“为什么不急速前进?
李辉指指湛蓝的天空,“等信号,要等杜大人的求援信号。”
王峰疑惑地看看蓝天,接着恍然大悟。胡才打仗,不但神出鬼没,连吃人的时机都把握得那么恰到好处。一头令人恐怖的胡才。
王允想杀胡才,这可能吗?胡才不是那种政治上的白痴,他不可能像董卓那样好对付,说不定会受到胡才的反击。
不过现在,王峰知道自己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想到马上就要开始的血战,王峰激动不已,浑身上下竟然有点轻微的震颤。
“走啦,杀敌啦……”他猛踢马腹,纵马扬鞭,连连狂吼,“杀敌去……”
到升头山的当天晚上,吴庆和裴元绍到营地看望自己的部下。他们这一营六千士兵经过四天的血战之后,只剩下了三百多人。士兵们都很激动,叫嚷着要报仇,要下山和鲜卑人拼个你死我活。
“大人,我们没有时间掩埋死去的兄弟,他们的遗骸都被我们丢在路边的树林里。”刘志两眼通红,伤心地说道,“他们的头颅一定让鲜卑人割下做了战利品,大人,我们要报仇啊。”
吴庆和裴元绍心情沉重,两人尽力安慰了大家一阵。吴庆说,你们不要急,我们马上就要下山和鲜卑人再次开战,但我们不是打伏击,而是阻击,还是惨烈的阻击。
“大将军带着骑兵在临界河沿岸伏击鲜卑人的先头部队,我们到白道阻击敌人的援军,给大将军他们争取彻底消灭敌人的时间。”吴庆叹了一口气,说道,“白道地势平缓,无险可守,我们用方阵阻击敌人的骑兵,估计伤亡比在司方山的时候还要大。”
“我们只有两万四千步兵,但鲜卑人至少有三万铁骑,而且白道的地形也合适骑兵军的冲击。”裴元绍忧心忡忡地说道,“大将军要求我们坚守一天,我们感觉非常困难。”
士兵们围坐在一边,神色凝重,沉默不语。
“根据我们多次和胡人骑兵作战的经验来看,用密集的步兵方阵加上巨盾和巨矛虽然可以暂时挡住敌人,但只能坚持一段时间。如果鲜卑人的后续大军陆续抵达之后,他们在人数上将超过我们,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挡不住鲜卑人了。”
孙鲁看看四周的士兵,问道,“大家可有什么更好的阻击办法?”
周围的士兵交头接耳,小声讨论着。
“可以用拒马。”刘志小声说道。
刘志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给孙鲁听到了。
“你说什么?”孙鲁指着他问道,“你再说一遍。”
吴庆和裴元绍闻声抬头向他看去。刘志胆怯地看了他们一眼,嘴里嗫嚅了两句,声音更小了。
“你说大声一点。”吴庆笑道,“你要知道,如果你的办法管用,可以让无数的兄弟活下来,可以让大将军从容地指挥大军击败鲜卑骑兵,可以把鲜卑人赶出阴山,所以你不要有什么顾忌,大胆地说。”
刘志想起死去的战友,胆气蓦然一壮,站了起来,“我们可以用拒马迎敌。”
“拒马?”吴庆、裴元绍和孙鲁彼此交换了一个惊异的眼神。周围士兵的议论声音忽然大了起来。
拒马,对于士兵们来说,太熟悉了,可以这样说,只要有军营的地方,就有拒马。所谓的拒马,就是用三根长木,多根短竖木,按一定的规则捆绑扎成的三角型器物,其中一排竖木较长,斜刺前伸,顶端削尖,摆在营门前或寨栅前,专门用于阻挡敌人骑兵的冲锋跨跃,所以这东西又叫“拒马”。一般大军扎营的时候,为了预防敌人袭营,都要在大营四周设置几十步距离的拒马阵。
“你坐下,坐下。”吴庆冲他招招手,笑道,“你能仔细说说吗?”
刘志舔舔嘴唇,想了一下,说道:“我过去是黄巾军。在广宗的时候,我们的大军和北军打仗,吃了北军的许多苦头。后来,我们想了个办法,用拒马在大军阵前摆下了一个大大的拒马阵,结果朝廷的北军被我们杀得大败。”
“哦?”吴庆愈发感兴趣了。他兴奋地说道:“你们用拒马阵打败过朝廷的北军?太好了,你快说说,你们是怎么打败长水营的?”
“是这样的,我们在适合骑兵冲锋的开阔地上用大小不一的拒马,摆成一个个的方阵,不过这些拒马并不是一样的,这些拒马方阵有高有矮,参差错落,前后不一。这样原本开阔的空地,就变成了由无数个拒马方阵组成的蜿蜒崎岖、曲里拐弯的拒马大阵,到时候,我们的士兵们则躲在拒马阵里待机而动,伺机杀敌。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兵,要想进阵攻击,就必须在拒马阵中穿插迂回,都要遭到来自前后两个方向的同时攻击。”
刘志连说带比划,声情并茂,“当时朝廷的北军想攻进拒马阵,毁掉我们的阻击阵势,但他们的骑兵在阵内施展不开,结果被我们的弓箭兵、长矛兵和手刀斧手杀得鬼哭狼嚎,狼狈而逃。他们一撤,我们就随后掩杀。等到北军重整队形再次杀来时,我们就跑进拒马阵,引诱他们来攻。如此反反复复,终于把北军打跑了。对了,当时统领北军的是卢植。”
“这么有效?”孙鲁不相信地说道,“那你们后来怎么没有用这些方法?我记得在冀州大战的时候,公孙瓒的铁骑你们为什么没有用这种方法对付他们?”
刘志惨然一笑,低声说道:“他们都死了,后来都死了,没有人知道我们用这种办法打败过朝廷的北军。”
裴元绍问道,“但现在鲜卑人有三万人,而且还会越来越多,假如拒马阵被攻破了呢?”
“我们还有巨盾和巨矛。”有个士兵大声叫道。
“方阵也被攻破了呢?”裴元绍接着问道,“这几次大战,我们都有方阵被攻破了,方阵一破,兄弟们就只有等着挨宰。”
“不,还有办法。”刘志说道,“我们可以用士兵搭建拒马阵。”
“用人做拒马阵?”吴庆惊奇地问道,“以战阵迎敌?”
“在冀州大营训练的时候,我看见徐晃大人的步兵都在练一种专破骑兵的阵法,他们把盾牌兵和长矛兵放在前面阻击敌骑的冲击,用弓箭兵在后掩护射杀,再以刀斧手砍杀马腿。”
刘志说道,“步兵的阵法虽然可以有效杀伤敌人的骑兵,但自身伤亡非常大。我和北军的越骑营打过仗,他们打仗的时候都以战阵迎敌,进退有据,所向披靡。我觉得他们的战阵非常合适击败骑兵。”
“长枪兵,刀盾兵,弓箭手可以组成一个个战阵。每个战阵间距一到五丈,各阵错落布置,虽然零散却井然有序。如果战场上有几十到几百个这种小阵,就可以迫使敌骑在这些小阵中来回乱窜,失去强悍的攻击力。”
“北军曾以这种战阵无数次击败过匈奴人,我们也一定行。”
裴元绍连连点头,“对,对,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当年在冀州战场上,我也看见过北军步兵使用过这种战阵。你怎么知道它叫拒马阵?”
“它不叫拒马阵,这名字是我随便叫的。”刘志恨恨地说道,“我有成千上万的兄弟死在这种战阵之下,我当然对它了解的一清二楚。”
“这种战阵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用于实战,但明天我们就要迎敌,说了也是白说。”吴庆挥手说道,“明天我们用拒马阵迎敌,命令士兵们,连夜赶制拒马。”
“你叫什么名字?”吴庆忽然指着刘志问道,“你可以做军司马。”
刘志苦涩地一笑,躬身回道:“小人叫刘志。”
“好,我记住了。”吴庆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如果不死,这套战阵就由你领军训练。”
…………
在通往白道的山路上,吴庆带着二万多士兵正在一路飞奔。
士兵们有的两人合抬一根巨型长矛,有的驮着四五尺长的树干,有的背着成捆的草绳,健步如飞。刘志和战友两人一前一后抬着一根手臂粗的削尖树干,奋力奔跑在山岭上,大汗淋漓。
“老刘,这拒马管用吗?”后面的士兵气喘吁吁地问道。
“管用。”刘志叫道,“这次定要把鲜卑人杀得屁滚尿流,为兄弟们报仇雪恨。”
“老刘,如果我们打赢了鲜卑人,你的功劳最大。”
“我不要功劳,我只要报仇。”
…………
粟亭,杀声震天。
周仓和张燕所率的四千人方阵率先被鲜卑骑兵攻破。这些士兵是虎贲第六军,过去都是黑山上的黄巾军,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对巨盾和巨矛的使用非常陌生,对方阵的了解和合理运用就更加谈不上了。士兵们凭着自己的勇敢和对胡人的仇恨誓死奋战,经过一段时间的顽强抵抗之后,终于因为折损过大,被鲜卑人的铁骑突破了。
鲜卑人蜂拥而入,纵马践踏,肆意射杀。
周仓带着残余士兵向后侧方阵的左方撤退,张燕带人向右,且战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