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做魔王,最重要的就是颜值

好像一条咸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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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睡了五百年,叶开真的需要好好地整理一下个人卫生了。洗个澡,修剪一下头发,刮刮胡子了。

    据说在现实世界,中世纪的天主教徒们认为越是肮脏的身体越是接近神圣的上帝。那么反过来看,越是干净就应该越是邪恶。

    这么说的话,作为魔王的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注意个人卫生。

    让叶开感到惊喜的是,在植物园不远处居然有一处温泉。温泉一直被狄安娜管理(占有)着,所以水质没有被地精们给污染。这么说,狄安娜那恶劣性格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温泉旁,地精们抬来了几桶热水。避免弄脏温泉,叶开先用木勺舀水冲洗着自己的身体。

    “奥特洛斯。”随着叶开的声音,从他脚下的影子中,伸出了几只海怪触手。

    “什么事?主人。”

    “帮我搓澡。”

    活了这么久,这还是虚空海怪第一次帮人洗澡。它并不清楚地明白自己需要做什么。但这不要紧,叶开不停地给它下达指令来矫正它的行为。触手挥舞着,上面分别卷着肥皂、毛巾与木勺。

    最后,几只触手将一桶水举过叶开头顶,然后一口气倒了下来。

    “爽!”

    叶开闭上眼睛,抬着头感受着热水流过身体的感觉。

    接过触手递过来的浴巾,叶开活动着筋骨走向温泉。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温泉,像是手试了试温度,接着将整个身子都沉浸了温泉中,只把脑子留在外面,靠在了岸边。两只拖鞋狗也跳进了温泉里,正在叶开的面前以狗刨地姿势互相追逐着。

    在叶开提出需要别人帮忙修剪头发和胡子时,泪泪表示包在自己身上。这不禁勾起了叶开的无限遐想。他红着脸,期待着裹着浴巾的泪泪的曼妙身姿。

    击碎了他的幻想,恶魔城的大厨扑通出现在了他视野里。

    “你怎么来了?泪泪呢?”环顾四周确认泪泪没有来之后,叶开失望地问道。

    “是泪泪托我来的,她去照顾农田了。”

    “托你来干嘛?”

    “褪毛啊!”

    “褪毛?!”因为惊讶,叶开嘴张得大大的。

    “没错,作为一名合格的厨师,给食材褪毛也属于我的工作范围。”

    先不说他到底算不算合格的厨师,但他真的明白褪毛和理发刮胡子的区别吗?

    扑通拔出了腰间的菜刀,与左臂上的铁钩互相碰撞,发出了“铿铿”的响声。

    看着菜刀上的寒光,叶开的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是温泉太热了吗?”扑通好心地问道。

    “大概吧。不过,你手上留点神。”

    “你放心,再怎么说,也是靠手上的刀吃饭的。”

    扑通先是将叶开及腰的长发,斩断,之后就是修理一些细节。

    “您看看还满意吗?”

    叶开从温泉的倒影中检查自己的发型,精干的短发配上菱角分明的刘海,让他看起来英气十足。但同时也显得下巴下的一把胡子更加突兀了。

    与头发一样,扑通也是先将胡子斩断,之后开始刀小心翼翼地修整。

    “刮赶紧一点。”菜刀的宽刃并不适合做这样的工作。

    “那可能会有点疼。”

    “疼?!”

    不等,叶开反应过来,扑通把一壶热水泼在了叶开下巴上。

    “烫烫烫!”叶开尖叫着站了起来,像猴子一样蹦。“你这是干什么?”

    “我给猪头褪毛就是这样啊!不这样烫一下,毛褪不干净的。”

    果然对他来说,还是褪毛。

    “啊~,疼!”从温泉中传来了令人想入非非的呻吟。引得很多在植物园中工作的地精停下手里的活,向温泉方向远眺。恶魔城中,魔法淳朴,他们只是担心而已。

    一段时间后,胡子终于被刮干净了。

    叶开看着倒影中的自己,别说是魔王了,说是王子也有人信。当然前提是忽视掉那个被烫得通红的下巴。

    个人卫生搞定了,接下来就是行头了。

    离开了温泉,叶开径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里也是恶魔城的主塔,位于恶魔城主体建筑之上。除了生活空间,塔楼还包括了书房、魔法祭坛等设施,不过大部分都荒废就是了。

    此刻,叶开正在其中寻找着适合的衣服。

    考虑自己的魔王的身份,叶开决定穿着威武一点。不穿的狂霸酷帅狂霸拽,怎么能震得住那些魔物,毕竟在魔物的世界里,大家都是看拳头说话的。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拉风,他决定搭配一件披风。

    “选哪件好呢?”在衣柜前,叶开喃喃自语道。

    仿佛听到叶开的声音,一件红色的披风“嗖”的一声从衣柜中飞了出来,然后围着叶开选择。

    “你想让我选你吗?”

    披风没有头,只能点点领口的位置表示肯定。

    叶开微笑着张开双臂,披风自己附在他的背后。

    获得宝具:变幻披风。变幻披风既可以柔和地随意变幻自己的形态,也可以根据主人的意识变得如同金属一样坚固。通过两种状态的切换,可以搭配出不同的用法。

    还真是有用的宝具呢!居然没有被人发现,真是幸运了。

    “你是躲起来才没有被发现吗?”叶开像披风问道。

    背后的披风没有风却飞舞了来,叶开感到一股拉力从背后传来。

    “你是想带我去一个地方吗?”披风再次抖动了一下。

    叶开顺着披风的牵引来到了主塔废弃的一层。一来到这,披风就自动脱落,顺着地板的缝隙钻进了地板下面。

    嗒。

    地板打开了一个空间。从中,叶开找到了一副朴实无华的盔甲,以及一把剑。

    由软金制作而成的盔甲。以软金作为材料,虽然牺牲了一些防御性能,却大幅度减低了重量,提高了舒适性。软金铠甲,轻便、柔软、舒适,实在居家旅行必备之选。

    魔王的学识与叶开的意识渐渐融合,让关于准备的说明变得调皮了几分。

    接着叶开鉴定了一下魔法剑。

    剑同样是一把说不上多么奇特的魔法剑,有着天蓝色剑刃,因此有着一个好听的名字苍蓝玫瑰。比较特别的能力就是,除了可以吸收魔法来强化剑刃以外,还可以感知魔法的波动。

    听着说明,叶开有点感觉奇怪,怎么会在这样隐秘的地方存放这样普通的剑和盔甲呢?还有,自己怎么会莫名地对剑、盔甲以及披风有着奇怪的熟悉感。

    这是魔王最早使用的装备。

    看到这样说明,叶开一下子茅塞顿开。

    “奥特洛斯。”叶开清唤海怪的名字,从脚下的影子中伸出几只触手。“来,帮我试试盔甲。”

    之前还是凶神恶煞的虚空海怪,俨然变成了叶开的贴身助理。为了生存,尊严什么的真是浮云啊。

    在触手的帮助下,叶开轻松地穿上了盔甲,确实如说明的一样轻便舒适。披风也回到了他的背后。接着他拔出腰间的剑,做出了一个突刺的动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叶开终于觉得自己有点像魔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