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迷路的羊驼

王特图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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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生宝鉴第二卷:环球旅行卷第一百六十九章:迷路的羊驼有时候你出发太久,就会忘了当初的目的是什么。

    王希咖就是这样。当他一路吃着烧烤跳着舞来到德纳里山面前的时候,几乎都要忘记自己是来爬山的了。

    这雪山坐落在一片草地之上,风景优美。就是山很高。

    看着高高的雪山,王希咖都有点不想爬了。在山脚底下拍过照片不就行了,也没比要上。

    可是随行的人们却都很兴奋,他们生活在北美,见过这山许多次,却从来没有想过要爬上去。如今正好趁这个机会去爬爬看。

    德纳里山,或者说麦金莱山是第三纪晚期和第四纪初期隆起的巨大穹窿状山体。有南北二峰,南峰看上去好爬一点,但实际上南峰更高。达到了6193米,而看上去比较难以攀登的北峰,海拔是5934米。

    “我们爬南边那座吧。”王希咖说道。

    “好,爬。”身边的朋友一句二话都没有,名副其实说走就走的旅行,非常洒脱。

    6000多米的距离,如果是在平地上,按正常步速一个多小时就走到了。但是如果是立体的,花的时间就多了。

    6000米海拔的高山,虽然不像8000米那么难爬,但也不是一两天就能登上去的。登顶得看天气。阳光明媚的话一会就能上去了,但是假如刮起暴风雪,那就只能等待。

    据说在后世攀登珠峰的时候,有人为了等一个能够登顶的好天气,在珠峰营地等了一个多月还没等到,生生给等死了。

    在这个年代没有气象卫星,要判断天气只能凭感觉了。

    王希咖的计划是第一天攀登到海拔3000米的高度,这个高度正常人一天就可以完成。第二天看情况休息或者继续爬,到5000米左右扎营休息,然后选一个好天气,登顶6193米的德纳里山主峰——德纳里峰。运气好的话,三天就可以完成。

    在后世,攀登4000米以上的高山,就必须要全套装备。

    登山鞋,风雪衣就不说了。冰镐,冰爪,钢锥,安全带,主绳,辅助绳,雪崩飘带,钢锤,雪铲都是必须的。

    此外还需要各种露营装备:帐篷,睡袋,睡垫用来睡觉,炊具用来做饭。

    同时通信装备和手电筒也是必需品。

    另外,氧气装备,药品,摄影器材也是必须要带的。

    这一套下来,烧钱不说,光是重量就达到几百斤。平均每个登山者的负重都在30斤以上。

    而王希咖在这个时代的即兴登山,装备就不用想了。没啥风雪衣,也没有登山鞋。就一人搞了一套北极熊皮大衣,穿着鹿皮长靴,万事。

    工具也只带了刀子和印第安战斧。帐篷和摄影器材倒是带了,但是药品氧气一概没有。相比于后世全套武装的登山者,这就相当于裸登了。

    裸登就裸登吧,王希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身边有会变身的狼人,美洲豹人,会飞的天狗,身体素质比后世的登山者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关键是还有萨列满和扎克这两个冰雪生活经验丰富的人。萨列满可以制造冰屋,搭个冰屋比一般人扎帐篷还快。

    这雪山上温度和因纽特营地的温度差不多,因此王希咖觉得在雪山上搞个冰屋也完全可以做到。

    至于扎克就更厉害了,他本来就是生活在雪山上的。虽然他住的那座亚洲雪山和美洲雪山相距甚远,但雪山就是雪山,基本上也都差不多,无非就是山,上面有雪有冰川。有扎克领着大家爬山,相信登顶也不是什么难事。

    “朋友们,上吧!”王希咖也是个行动派,也不再扯些有的没得了,直接就往山上走。

    德纳里山附近都没什么人,风景极好。山脚下有个河,印象里好像是叫库伯兰丁河还是什么。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湖泊,湖里有一堆堆的天鹅和各种候鸟,简直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而草地上盛开的五颜六色的花也很好看,王希咖拍了几张照片,感觉可以直接用来做电脑桌面。

    看着这一副美丽和谐的景象,王希咖有种感觉:似乎没有人类的地球,才是地球最美丽的样子。

    看看这些动物,没人的时候是多么快乐啊!

    一群一群的驯鹿,灰熊,麋鹿之类的动物过来围观这群稀奇古怪的登山者。个别动物走得太近,被灰海狸和血牙龇牙咧嘴的吓唬一顿也就跑了。

    只有一头大熊不肯走,突然变成个人——原来是个住在附近的休伦族的人。看来这附近也不是无人区。

    这个休伦人叫“花领子”,因为他的胸口有一圈圈的花毛。看来休伦族的人都喜欢以领子来起名。记得前两天刚刚从一头霸王龙的嘴下救出一个叫“白领子”的年轻人。

    虽然休伦人与阿帕奇人科莫奇人都没啥交情。但就像所有居住在偏僻地方的人一样,花领子也格外好客。领着大家去他家做客。

    这附近就只住了花领子一家人,房子是一件很漂亮的小木屋,打整得干干净净。这都是花领子老婆的功劳。花领子的老婆看起来30多岁,实际上还不满20。只是因为天天劳动,所以显得比后世的人要苍老一些。

    花领子和他的老婆拿出各种食物来招待大家,大部分都是各种鱼和腌制的肉类——让人意外的是花领子家里还储藏了不少的野蜂蜜。

    大概是因为休伦人会变熊,所以也拥有一部分熊的饮食习惯吧。蜂蜜可是个好东西,王希咖也好久没有吃了。大家把蜂蜜抹在肉上痛快的大吃起来,王希咖又把自己带的烈酒拿出来分享——大家围着篝火唱歌跳舞。

    灰海狸和血牙把刚从王希咖那里学来的舞步展示了一番,花领子两口子自然是开心得不得了,又蹦又跳又变身的学习这些犀利的动作。王希咖这才看出花领子老婆变身后的模样——一头漂亮的小棕熊。应该也是休伦一族的。

    这种情况下今天显然不能登山,大家少不得又喝高了,在花领子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太阳都还没出来,天还冷得要死的时候花领子就来叫醒众人。

    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哪里的古代人起床时间都很早。王希咖本来还想再多睡五分钟,想了想自己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便也果断起身。

    花领子的老婆给大家端来了热腾腾的洗脸水,大家洗漱完毕,花领子便带领大家登山。他家后面又一条上山的小路,就是花领子自己踩出来的。所谓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路的尽头就是雪,花领子站在这里表示自己不上去了——上面不是他的活动范围。花领子的活动范围大概是海1500米到2800米,雪线以下。

    大家纷纷和这个热情好客的休伦人告别,表示下山以后还去他家做客。花领子挥挥手,走了——毕竟他有一大家子人要养。不能跟王希咖似的天天就知道玩。

    告别了热情的想到,王希咖开始兴奋起来。有句话说,男人至死是少年。王希咖虽然活了两辈子一把年纪了,但是对于爬山探险这种事情,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感兴趣。

    他想起了自己上辈子第一次爬山时的场景,想起了在上河口彭连虎带自己上山抓野鸡的情景,就是那次爬山,认识了郎那多。又想起了后来在扎克他们营地跳舞吃牦牛肉的场景,不由的想到——这边的雪山,会不会也有牦牛呢?

    老实说牦牛特别适合生活在雪山这种环境中,可王希咖只听过在华国藏区的雪山上有牦牛,其他地方并没有。

    这就奇怪了,美洲这边有这么多的水牛野牛,难道就没有一只牛进化出长长的毛吗?为什么同样的自然环境,却能进化出不同的生物类型,这是什么道理?

    除了牦牛,还有一种长相独特的牛也适合在高海拔地区生存,那就是羚牛。羚牛的头像羊、角似鹿、蹄如牛、尾似驴,又可称“四不像”。当然,也有人说麋鹿才是四不像,这个不重要,总之羚牛也是亚洲才有的生物。

    美洲雪山有什么特有动物吗?自己要不要从亚洲带一点羚牛和牦牛来美洲培养呢?这算不算生态入侵?正想着,眼前突然跑过一道白色闪电,看起来像某种动物。

    “把它抓回来看看!”王希咖对于这种生活在美洲雪山上的动物异常高兴,迫不及待想要研究一番。

    郎那多,血牙,灰海狸,天狗几人听到命令立刻就追了出去。从狩猎方面来说,几个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但这一次出击,还是天狗拔得头筹。

    毕竟从速度上来说,地上跑的怎么也弄不过天上飞的。更何况雪地也并不适合奔跑。王希咖细看天狗抓回来的这个动物。

    只见这动物身长大概两米,高一米五。浑身雪白长毛,脖子长长的,发型酷炫。看起来既像骆驼又像绵羊——这就是传说中的美洲神兽:羊驼。

    在后世,羊驼凭借其富有特色的外形和广泛的用途受到了全世界的喜爱。王希咖也不例外,他只是想不明白,按照他的知识储备,羊驼不是一般生活在中南美洲气候温暖的地方吗?怎么会跑到北美的雪山上来呢?

    难道说,这只萌萌的羊驼,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