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地瓜粥

三水小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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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见到曾经彻底否定了他厨艺的雷昂·库克,俞正味的心情很复杂。

    尤其是当他看到当初蔑视他的年轻人对着沈何夕无比殷勤的时候。

    “cici小姐,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记得您并不是厨师,在这里是在传授厨艺么?”

    说到传授两个字,雷昂·库克完全是意有所指。

    “有些人用了太多的时间浪费在没有情感的机械制作上,这种人并不值得您浪费时间。”

    您完全可以做点别的事情,比如接受一个绅士的邀请我们一起去湖边美丽的庄园去看看美丽的风景。

    再次看见自己的“春天”,库克先生脸上的表情让苏仟真的很想糊他一脸。

    沈何夕的回答是把新鲜出炉的盘丝饼放在他的眼前。

    “尝尝味道怎么样?”

    “一个属于秋天的院子,还有怀念的温情,cici小姐,你在食物里对情感的表达更加丰富和舒展了。”

    库克先生的评价一如既往地从感情入手,狠狠地抓住了一个厨师内心情感微妙的变化。

    听见这样的点评,女孩儿轻轻笑了一下,她看向俞正味,手指捻起自己做的几缕盘丝饼放在嘴里。

    “俞大厨,我以前得到的评价和现在并不一样,连我都能成长……也算不上成长,算是完善……不对,应该算是痊愈,从身坚志残长成现在这种问心无愧的样子,不过几个月而已。”

    这段话她是用华夏语对俞正味说的,无论如何,她是真心希望自己曾经的偶像能够提前振作起来,不要把时间蹉跎在自己对自己的折磨里。

    身坚志残这样的评价……一群人中能听懂的无语地看着现在确实干什么都问(you)心(dian)无(shen)愧(jing)的女孩儿。

    不管怎么看都觉得当初有点拘谨的她比现在这副有点痞气有点流氓有点油滑的样子正常的多啊,这样真的是十八岁么?

    冷场了一下之后,大家终于想起来现在是俞正味和沈何夕的“厨艺切磋”,沈何夕的作品——整整三十个盘丝饼已经一个不剩了,苏仟小小地打了个嗝看向俞正味。

    “你要做什么?来点带盐味的怎么样?”

    俞正味摇了一下头:“我不做了,她拿他们家拿手的面食之一来跟我比,不用比我就输了。”

    拿手的?

    苏仟有点疑惑:“小夕,你们家拿手的不是鲁菜里的东海饺子么?”

    所有人转头看向沈何夕。

    一边清理着煎锅和料理台,女孩儿淡淡地说:

    “海派鲁菜分两系,我爷爷因为经历特殊两派都有一些涉猎,这种盘丝饼是其中旧派的代表面食,鱼饺子不算是东海菜,这个盘丝饼才是真正的东海名吃之一。”

    所以,做饺子才是他们家半道出家?因为她爷爷涉猎过,所以那一派能吃的好吃的是不是就都成了他们家的拿手菜?!

    这家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厨艺天赋?这是都要逆天了吧?

    包括克莱德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这一家子人如果不当厨子那真是暴殄天物亏对泱泱吃货。

    是啊,沈家,救了他养父的沈家,起自东海兴于京城的沈家——让他养父感激又感叹的沈家。

    听见沈何夕掩饰不住自豪地说她的爷爷,俞正味突然有了爆料的兴致,捡了个凳子懒懒地一坐,他开始用华夏语讲起了沈抱石的旧事。

    “当年火烧似锦楼,几位名厨宁死不屈的事儿震动了厨子圈,其中带头的名厨就是沈抱石的父亲,咱们这位沈何夕小姐的曾祖。”

    俞正味似笑非笑,胡子拉碴的脸上不知道是对谁的嘲讽:

    “有一个堪称英雄的父亲,沈抱石无论是去了西北还是西南,甚至回到鲁地都有一群人慕着英雄之名愿意帮助他。别说是区区的烟山名吃,官府菜的传人、鲁西的厨艺名家都上杆子地想要结交他——英雄的儿子。”

    说到英雄,俞正味啧了一声:“这样的天分,这样的经历,这样的背景,沈抱石二十多岁就成名,三十多岁就成了一方名厨,从此顺风顺水。”

    也有人想要当一个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人,结果成了东郭先生,弄得一生颠沛撂倒一无所有。

    想到自己的养父,俞正味的心里又是熟悉的酸苦,那个最后死在异国至今没有归葬的老人,让他向沈家报恩,却没说过向白眼狼黎端清寻仇。

    沈何夕看着俞正味,这个人,是在诉说还是在嫉妒,是在说着她的爷爷,还是在……说着另一个人?

    她的爷爷如果真的顺风顺水并且一直为傲,又怎么可能只在太平区开一个小小的饺子馆?知道了她大爷诉说的那段往事之后,她明白那段战争的背后是整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无法倾诉和宣泄的疼痛。

    无论是当年退缩的徐汉生的父亲,还是慷慨就义的她的曾祖,无论他们做出了怎样的选择,只要没有对不起别人,那就不应该后人指责。

    现在却有一个人觉得自己爷爷的经历值得羡慕和嫉妒?

    ……他丫今天忘了吃药了吧?

    俞正味瞥见沈何夕轻轻握起的拳头,顿时觉得腹部隐隐作痛,哎呀,好像自己又开始找别人撒气了,糟糕,说不定会被这个女孩儿再揍一顿。

    胡子拉碴的男人站起身,坐在了一个离沈何夕更远一点,离大门更近一点的地方。

    既然已经说了,他就要把这个故事说完,他的这辈子可能就是这样没有希望地混过去,当一个不入流的厨子,做一个不入流的人。

    但是他希望有人知道俞家的故事,知道黎端清到底是个怎样的衣冠败类。

    俞正味原本以为沈家这些年没什么名气,大概也是从此没落了,但是没想到就连最小的孙女都已经厨艺有成,再想到他的养父,再想想功成名就的黎端清,让沈家这只潜力股从此对黎家心怀芥蒂也是好的。

    “当年在似锦楼里的选择,有人用死亡换来了内心的无愧和,有人用妥协换来了一世的愧疚,也有人命陨火中断子绝孙再无后人……你们沈家是第一个,徐家是第二个,方掌柜是第三个。我养父想选第一个,可是在鬼子围住似锦楼之前他被你曾祖赶走了,他不想自己一辈子活在愧疚里,所以他救下了黎家的后人,没想到的是,多少年之后被他救了的那个人会告发他。”

    有人殉葬于自己的气节,至少还有东西能留下,有些人活着,为什么就要受到这样的背叛和磋磨?他们当然羡慕沈家,羡慕那个能在海边理直气壮站着的沈家。

    羡慕多了,也就嫉妒。

    因为他和他的养父,想要跪,都不能跪回自己的祖国。

    这不是一个很新的故事,如果沈抱石他们的悲剧还是源于时代,俞正味养父的后半生就是陨落于人心,年过耳顺的老人因为被亲近的人告发成了罪人。

    老人没有自己的血脉后人,明明已是垂垂老矣还要在中国最南方最潮热的土地上进行着劳动改造,就在最艰辛的情况下他还是心软收留了一个可怜的孤儿,后来一老一小受不了折磨最终爬上了偷渡的船,开始了他们没有终点也没有未来的经年漂泊。

    “当年在似锦楼,我的养父不过是一个帮厨,除了带几个孩子就是当个切菜配菜的,一样的食材一样的工序他独自掌灶的菜只能卖沈大厨五分之一的价钱,所以似锦楼出事之后他能幸免于难。为了养活他救下的黎家的孩子,他给敌人当厨子,结果到头来受惠于他的人成了把他推向绝境的人。他在孤苦无依的暮年收养了一个小儿子,这个孩子不能学他手里的厨艺,不能回国当厨子,哪怕他真的很喜欢。”

    很喜欢,很喜欢。

    出生在灾荒年的孩子从小的梦想就是要吃一顿饱饭,他的养父就是能把最简单的地瓜饭都做的可口又好看。

    老人战战巍巍端来的碗,是他这荒唐半生里最温暖的记忆,他怎么可能不去热爱那个能把食材变成美味的奇妙艺术?

    可是他的养父说,他的一辈子都毁在了自己的一双手里,俞正味做什么都可以,第一不能作奸犯科,第二不能当华夏菜的厨子。

    不能学习,也不能向往,越是不能做,他就越是喜欢,半生无解。

    听着他说话,女孩儿拿起两个地瓜,洗净之后干净利落地削皮,米淘洗干净之后入锅熬煮。

    生地瓜的材质坚硬,切成滚刀或者方块比较容易,偏偏沈何夕在刀光闪烁间把地瓜削出了一个一个的圆球。

    等到俞正味说完,粥也已经滚煮了一段时间,地瓜球被放进去。

    烧滚、焖煮,地瓜球在渐渐涨开的大米花细细地翻滚出自己的味道。

    就在这样的甜香味里,俞正味讲完了往事,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沈何夕用勺子舀了一碗粥出来,圆滚滚的地瓜球色泽明黄可爱,配着白色的米花让人觉得妥帖又暖心。

    “俞大厨,要不,你就做一碗这个吧。”

    俞正味看着面前的那碗粥,这种香气让似乎浸透了他冰冷的外壳,让他觉得一个地方那么熟悉的温暖着。

    他站了起来:“好,我也做一碗。”

    “对了,当年对不起你养父的人是谁?”沈何夕想到俞正味打脸黎端清的举动,心里隐约有了猜测。

    “就是现在蜀地天府楼的第一招牌,上河帮名家黎端清啊。”俞正味胡子拉碴的脸上笑得有几分凶狠味道,“他可是你爷爷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