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沉沦魔的起源

樱满博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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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战斗距今已经有七八个小时,在赶回来交完任务后,两人又匆匆前往罗格营地外围支援,以尽早消灭那些围集在罗格营地四周的生物。

    此时临近黄昏,两人也顺利的完成了交接,得以休息一晚。

    酒馆中,一处偏僻人少的角落里,此时李言与弗拉维正吃着日常的晚餐。

    经常吃野外的免费烧烤虽然很省钱,但吃多了也会腻歪,所以李言就邀请弗拉维来酒馆打打牙祭,犒劳犒劳弗拉维。

    “爽!”

    此时弗拉维一粘上桌子,就率先爽快的喝了一大杯啤酒,显得很是豪迈清爽。

    要知道这可不是地球的小杯子,而是很粗大的木桶杯,一杯的分量有1.3斤的样子。

    “别一次喝那么多,这样对身体不好。”

    李言照例说起弗拉维来,李言是个不喜欢喝酒的人,他小时候曾经喝过酒,但不“甜”“不好喝”还是将他拒之门外。

    最终这不喜欢喝酒的习惯就一直持续到如今,李言心里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喝酒,这东西明明不好喝,甘苦辛辣,论味道还比不上橙汁或肥宅快乐水……

    另一边的弗拉维完全没有听从李言的劝诫,只见她笑着:

    “没关系,大不了使用治疗药剂或者喝一瓶醒酒药剂就是了。”

    “呃……”

    李言白了一眼弗拉维,合着拼命省钱是为了在这种情况使用不成。

    这弗拉维虽然长相美丽,性格也是体贴开朗,说话也是有情有理,对他更是没得说,简直是如天使一般美丽的女孩。

    但弗拉维也不是没有缺陷的,也有让李言觉得不好的地方的,比如弗拉维平时生活习惯方面。

    有时候太不注重防备他这个男人了,特别是野外相处时,某些时刻总是不经意间总能刺激到他,让他难受不已。

    而对方偏偏一副不知道的样子,而他却也不好明说,只能憋在心里。

    此外,弗拉维还喜欢喝酒,每一次都要喝个痛快,一餐就要喝掉两三斤的啤酒,这让不喜欢喝酒的李言感到有些不适应。

    但好在也许因为弗拉维是亚马逊职业者,有着强大身体素质的原因。

    弗拉维虽然喝的酒多,但从来没有发过酒疯,而且对方也没有呕吐与酒臭的表现,这点让李言颇为满意。

    最终李言也就默然了,把对方喝酒的行为,想象喝果汁就可以了。

    反正对弗拉维来说,喝这东西对身体的反应,和常人喝橙汁对身体反应其实是差不多的,李言也默认容忍了弗拉维这小小的缺点。

    毕竟每个人都有着让别人不满意的地方,完美无缺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就连人为创造出来的虚拟偶像,也是有一大堆人不满意。

    他相信他肯定也有着弗拉维不爽他的“缺点”,但弗拉维还是接受了他,接受他的优点与缺点,最终选择和他做朋友,他又有什么好抗拒,好否认弗拉维的呢。

    另一边,在李言沉思时,弗拉维却没有放过李言的心思,反而直接走到吧台拿着杯子,取了一小杯的啤酒放到李言的身前邀请道:

    “来,你也喝一点,男人是能喝酒才是一个好男人。”

    闻言,李言白了一眼弗拉维,然后反驳道:

    “不,恰恰相反,例子太多了,有多少酒鬼是醉生梦死,只顾着自己忽视了妻儿子女,这样的男人才不是一个好的男人。”

    闻言,弗拉维眼里似乎陷入一阵回忆与恍惚,随即瞬间恢复过来,然后笑道:

    “确实,一个真正好的男人是不喝酒的,喜欢喝酒的人,看上去是个有豪迈值得信任的人,但我这么多年的经历里,对于家庭来说,这样的家伙反而是最差劲的。”

    说着,弗拉维拿起那小杯子酒回来,准备倒到她的杯子里。

    “留一点吧,你一个人喝我不陪你喝,显得有些不够朋友。”

    虽然不喜欢喝酒,但李言还是决定像在地球一样,朋友聚餐时他永远一杯不二加,就算举杯时,也只是轻轻抿一下应付一二。

    这样让李言不会显得“不给对方面子”的同时,对方也能喝得畅快开心,混过一次次聚餐。

    弗拉维默默的将杯子的一大堆啤酒倒到自己的杯子,留下大约地球一次性杯子分量,随后将杯子递给李言。

    弗拉维也是重新坐了下来,吃起了菜肴,这喝酒的事情也是过去了。

    只见轻轻抿了一杯酒弗拉维轻松说道:

    “今天明显感觉四周赶来的魔化生物变得稀少了,今天一整个下午都只杀了四十多个,看来应该真是的尸体发火在背后搞的鬼了。”

    “不,这方面的原因因为确实有,更多的应该是怪物已经不多有关。”

    李言反倒不自傲的认为全是击杀尸体发火的功劳,因为他发现这减少的趋势从昨天就开始了的。

    最多的时候,是第二天的时候,那时最多同时进攻的怪物有两千多,那时卡夏直接出手才遏制住进攻。

    自那之后,他们就很少有集团式进攻,反而只是以零散的方式偷袭,李言也发现他们的数量越来越少。

    也对,这个世界虽然有着游戏的特质,但其实这个世界的怪物并不是直接刷新出来的,而是生育出来的,不同的是他们的生育速度与数量远超人类而已。

    最强生育的种族是沉沦魔与硬毛老鼠这两个,他们和人类不一样不需要十月怀胎,只需要一两个星期就诞下数胎的婴儿。

    从婴儿到成年,总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来到了这世界这样久了,李言也早发现沉沦魔巫师的智慧并不算太弱,起码比平民强,但他们为何不集聚在一起,这样实力不是更强大吗?

    但攻陷过沉沦魔营地与硬毛老鼠洞穴的他知道,不是他们不想聚集,而没有办法,聚集就没有办法补充筹集到足够食物消耗。

    沉沦魔培育速度快,成长的速度也超快,但这些是需要消耗食物的。

    也许他来到这个世界时,发现这鲜血荒原显得是那样的荒凉孤寂,也许有一大部分原因是这些家伙,为了繁育后代与成长,饥不择食的毁灭生态链造成的。

    这也许是他们被称呼为“魔”的原因吧,他们存在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灾难威胁的存在。

    一旦他们占据上风,那整个世界就会被他们啃个精光,饥饿的他们会啃掉眼前的一切生物植物。

    最为可怕的是普通沉沦魔智慧低微,无法理解什么是长远发展,无法理解人与自然与生态链的意义,并为之改变自己,约束自己。

    所以,他们就是一群必须剿灭的“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