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战争就是原恶

蜀山小半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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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健自然是没有意见,他就是二五仔,只要能得到情报,调查什么都可以。

    当然了,要是能参与调查死神,那就是最完美的。

    可是,如今他的资历不够,还不能提出这个申请。

    于是,他点头:“听工藤叔安排!”

    工藤新一微笑:“那好,下来后,你们去办理手续。

    然后,去警方那边报个备,协会已经跟警方交代过了。

    到时候,在合理范围内,你们也可以调动一些警力。

    去吧!”

    出了办公室,王健与新二,就开开心心办手续去了。

    莱恩家,莱恩正在跟妻子商议。

    “雪莉,死神来美国,对我们而言,也是有影响的。

    美国的罪人太多了,那些黑帮、毒贩们,如今也都是惊弓之鸟。

    我怕,这些人发疯,到时候,我们这边也不是很安全。

    所以,我是这么想的。

    我们这一片,人不算多,但也不少,加起来大概有50人左右。

    我想啊,把大家都聚集起来,开个会。

    以后大家相互扶持,一旦哪家人受到攻击,一个电话,我们其余人都去帮助。

    这样的话,我们抱团,面对危险,就会从容很多。

    你觉得怎么样?”

    莱恩说道。

    莱恩是某俱乐部的股东,关系人脉很好,也很有钱。但,他是一个知识分子,没有做什么恶,也没有什么势力。

    因此,对于自己的安全,他能想到的好办法,就是这样。

    妻子雪莉闻言后,连忙点头:“我也赞同,这是好事儿。

    那,老公,我们怎么把大家聚集起来呢?”

    莱恩笑道:“我都想好了,今天是周末,又是假期,所以大家都有空。

    今晚,我们搞个烤肉聚会,然后把大家都请过来。

    到时候,再找个机会把事情给大家说一下,他们应该不会拒绝的。

    再说了,这附近最近来了不少新面孔,趁机让大家熟悉熟悉”

    “很好,就这么办,我现在就去准备食物”雪莉很激动。

    莱恩笑道:“一起吧,需要买的东西多,等会儿把佣人都叫上”

    苏墨不知道的是,他今晚会无奈去参加一个聚会。更加不知道的是,这次聚会,他会非常惊喜,也许还有惊吓。

    此时的苏墨,才刚刚躺下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我叫安德鲁,我不是美国人,而是阿拉伯人。

    我的记忆是从4岁开始的,很早熟吧。但要是你们跟我处于一样的环境,你们会更早熟。

    从我有记忆以来,时间是没有意义的,我不是在逃亡,就是在逃亡的路上。

    那时候,我的家乡正处于一片战火。可恶的美国人,无耻的入侵了我们的国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每天,我都能听到导弹爆炸的声音;每天,天空上都是飞来飞去的战斗机;每天,我都能看到一个个人死去。

    我没有看到过爸爸,早就死了,也不知道怎么死的,妈妈也没有跟我说过。

    就这样,从4岁到8岁这几年,我一直都被母亲带着逃亡。

    吃饭是吃不饱的,经常饿的发晕,说来也是讽刺。

    正是因为战争,我才活了下来。

    因为,战争开始,社会没有了秩序。母亲带着我到处找东西吃,有的房子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们在里面能找到好多吃的。

    超市、小卖部、商城等等,都有很多吃的,没有人管,随便抢。

    那几年,活的没有意义,就像是动物,只会随着本能去做事。

    直到我9岁那年,战争进入了尾声,就在我以为,新生活即将开始的时候。

    一天晚上,一群美国士兵冲进了我跟母亲的房子,这是我们捡来的房子。

    那晚,是我噩梦的开始,也是人生的结束。

    我实在不愿意回忆起那晚发生的事情,但却永远也忘不掉。

    他们,那群畜生,当着我的面,欺负了我的母亲。

    不仅如此,他们还笑着割掉了母亲的头颅。

    有个满脸伤疤的恶魔,将脑袋拿到我面前,让我看,还让我笑。

    他恶狠狠威胁我:”快笑,你不笑,我就杀了你“

    怎么可能笑的出来,我双眼血红,死死咬着牙齿,然后吐了那个恶魔一脸口水。

    他很愤怒,给我了我一巴掌。

    然后,那个恶魔把我凌辱了,呵呵,原来,那个恶魔是个变态。

    那个过程让我想死,无法形容,恨意滔天。

    我发誓,只要有机会,我要把他碎尸万段,不,是他们所有人。

    我失去了意识,以为自己死了。

    但当我醒来时,我在车里,身上还有绷带。

    讽刺的是,救我的居然还是美国人,也是一群士兵。

    我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他们什么意思。

    也是直到我长大,我才懂,不是所有美国士兵都是畜生,美国人里也有好人。

    但是,那一晚的遭遇,让我抓狂、让我无法安睡、让我想要去死。

    之后,我被带到了美国,并且进行了长达3年的心理辅导。

    12岁的我,生活在了这个世界上最富饶的国家,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心里只有无穷的恨意。

    我不是美国人,他们对我做到这种程度已经是极限了,所以,我开始了流浪生涯。

    这个国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流浪汉,我便是其中一员。

    最开始的一年内,其实过的还不错,除了偶然被人暴揍以外,并没有什么不好。

    直到我遇到了一对黑人,他们把我拉到一条巷子里,对我实施了侵犯。

    那时候,我并没有太大的悲痛,地狱不就是这样的吗?

    从那晚开始,我就知道,我不是活在人世间,而是真实的地狱。

    那两个杂碎完事后,还介绍我去上班,说可以赚钱。

    我去了,对,我去了,专门服务那些变态。

    这一行,真的很赚钱,比街上那些小姐更加赚钱。

    时间过的很快,17岁那年,我离开了那里,到了纽约。

    那时候,我身上有一万美元,那是几年攒下来的,我要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