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你喜欢我

宋象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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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自习期间,校园里的路灯很明亮。

    面对表白这种事,舍友们就是再热心,也帮不了忙。

    何况对方是她们偷偷给取外号为崽崽的李魏晋同学,所以连活泼的蜜儿都没有捣乱,拉着舍友回去了,留下小七独自一人。

    小七:……

    这种比参加考试还要慌张的感觉是什么鬼?

    已经很久没有紧张,现在居然又想跑厕所了……

    小七觉得自己这个病有点难治,现在也就是单独面对李魏晋同学,她就想跑厕所,以后万一谈个恋爱,准备要亲亲的时候,自己忽然喊一句,等一下……容我上个厕所先!

    估计这个恋爱已经可以准备分手了。

    输人不输阵,小七忍住了想要上厕所的困窘,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这是心理问题,自己并不是真的要上厕所,只是紧张。

    这样想着,好像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着急。

    而此刻两人已经走到了路灯下。

    实在是食堂人来人往,好像更尴尬。

    难怪谈恋爱的人都喜欢钻小树林,人少。

    李魏晋是长的真好看,黑色头发,大约半指长,四六分,额前自然有一个心型空白一般,刘海刚好在眉毛之上一点点,眉毛极其好看,干干净净的,眼若星辰璀璨,皮肤也白,鼻梁不高不低,嘴唇略微有些红,五官十分端正,两边耳朵稍微有点翻,正面就可以看到耳廓,不像是招风耳,长在他脸上就是有些俏皮的可爱。

    整个人就是有点严肃,但是丝毫不影响他的好看,属于第一眼好看,第二眼更好看,第三眼,卧槽,真好看……

    一张脸长的好看就算了,身材也极其的好,腿像是比别人多一节一样,腿长有两米八……尽管他穿了一条垮裤,还是觉得个高腿长,一点都没有普通人穿垮裤会穿成五五分武大郎的缺点。

    上身一件长袖T,T恤的胸前还有个小蜜蜂图案,穿在他身上也不觉得娘,就觉得小蜜蜂都可可爱爱的。

    实际上这些只是小七瞄一眼的答案,每次见李魏晋,很少见他穿重复的衣服,但是都很好看,感觉就很有腔调的。

    相比小七,她的衣服似乎都是重复的,就算是新衣服和旧衣服区别也不大,小七习惯性的都会选差不多的款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里爱美大概不仅仅是指喜欢打扮,可能是字面上的喜爱美人。

    就走一段路,小七心里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

    因为她骨子里觉得自己依旧是来自古木拉村的那个小姑娘,她小时候有一张照片,上身穿着红毛衣,下身穿着绿毛裤,脚上一双红色塑料雨鞋,举着一把小花伞,脸蛋红扑扑的,笑的很腼腆,站在泥土台阶上,身后有一扇门,很破旧的门,照片里的她是笑着的,眼睛又大又圆很,黑汪汪的,可是背景却是十分破旧,举着的小花伞也是破的,像极了希望工程里宣传的小女孩,都不用修图。

    莫名有一种强烈的对比感。

    一样喜欢漂亮的小姑娘,一样的笑容,一样好看的眼睛,不一样的背景,不一样的打扮,不一样的环境,更突出了一种莫名的揪心的感觉。

    小七对这张照片印象很深刻,这不仅仅是一张照片,这就是她的生活展示,她在人世间的烙印。

    这种在灵魂里的烙印督促着她不断努力,当然也让她骨子里是自卑的。

    平时不显,但是涉及到男女感情这种事,这种自卑立马就窜出来,印象里就是要门当户对才能和谐,爸爸一个农民取了另外一个农民的女儿,就是隔壁村的,两家都没有大富大贵,生活很和谐。

    而自己跟李魏晋,想想李魏晋同学上体育课带来的LV跳绳,LV乒乓球拍,还有他家幽灵一般的管家……

    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格格不入。

    然而在这一刻,不算昏暗的路灯下,长长的校园小道上,仍然忍不住心猿意马,心跳加快,心动了。

    因为好看,就因为好看。

    刘少伟那样清秀的男生,都曾经是小七暗恋喜欢的对象。

    而李魏晋长的岂止是清秀,他的颜值简直是怒放的鲜花一般,就是长在你觉得好看的点上。

    跟刘少伟比起来,李魏晋完全就是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

    十七岁的小七,春心荡漾不止。

    患得患失,惊喜又惊恐。

    这一小段路,走的像是漫漫人生路。

    而李魏晋此刻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面容更严肃了,像是别人欠了他几千万一般,很欠揍的样子,当然也是很好看的欠揍的样子。

    小七自己内心自卑,实际上她现在已经变化很大,她努力又上进,每天坚持跑步锻炼,皮肤白皙,身材比例好,就是从头到脚都很严肃,只有头上的小揪揪可可爱爱的。

    这样两人走在一起,实在是相宜得章,算得上路上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了。

    两人都很好看,赏心悦目,站在一起加倍好看,棋逢对手。

    许久许久,也不算久,才走完了四餐厅门口的小道,转了个弯。

    李魏晋先开口了。

    “你喜欢我。”

    他笃定的道。

    “我没有。”小七立刻反驳道。

    “你有,你看我的眼神和看别人不一样。”

    夜晚的时候,似乎他的声音的冰冰凉凉的,像是冰激凌一般,冰冰的,却又甜甜的。

    苏小七这时候还能想到冰激凌,走神的厉害。

    然而嘴上还是立刻答道:“那只是因为你长的好看。”

    李魏晋摇头:“不是,你就是喜欢我,你看我的眼神跟你看食堂里的腐乳酱排骨一样。”

    他认真观察过苏小七,吃饭上课下课,都会若有似无的偶遇,实际上哪有那么多偶遇,都是认真的精心准备的相遇。

    苏小七最喜欢吃大食堂的腐乳酱排骨,绝对是她食材名单里的第一位,其次才是米饭,面线糊,红烧肉,红烧牛排,青椒牛柳……

    听到腐乳酱排骨,小七脑海里立刻浮现一块肥瘦相间四四方方的排骨,已经是酱红色,外头挂着红色腐乳汁,整块肉颤颤巍巍的,食堂不是每次都有这道菜,一周可能有两次,有时候去的晚了,就没有了。

    去的早的话,还能挑大块的,肥肉多的。

    一口咬下去,嘎吱嘎吱的牙齿和肉的碰撞,简直是美好灵魂的升华。

    小七的味觉灵敏,嗅觉一流,对食材和烹饪方式要求很高,而这个大食堂里藏着的平平无奇的腐乳酱排骨居然是各方面都能满足小七的口味的,新鲜又独特,小七每次去食堂看到有这道菜,两眼都会放光。

    因为味觉灵敏的人,能感受更多味道,吃到好吃的,实际更加享受。

    喉咙不自觉的吞咽了一下口水,又拐了个弯,只要遇到拐弯的路,小七哪怕脑袋一直直挺挺的朝前看,也会不小心瞄到身边的李魏晋同学。

    秀色可餐。

    尤其是树下昏暗灯光下,白白的皮肤,湿漉漉的眼睛,高高的个子,修长的脖颈,喉咙再次不争气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然后看到李魏晋居然笑了。

    像是早晨上山遇见的第一朵山茶花,既纯又欲,娇艳欲滴又高不可攀。

    她闻到了李魏晋身上也是香香的,一种很好闻的香水味道。

    像是一种食材……

    “你喷香水了?”

    李魏晋点了点头:“是爱马仕的雪白龙胆。”

    “像是人参炖鸡。”苏小七道。

    李魏晋脸色难得红了一下:“雪白龙胆有人参的味道,你就是喜欢我,你想吃我。”

    苏小七恨不得拍自己一个耳刮子,她就是想转移一下话题。

    “没有。”她否认道。

    李魏晋站着没有走,苏小七也停了下来,被迫看着他。

    “那你试着喜欢我一下,我很讨喜的。”喜欢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请大家收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青豆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