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天书

棠前等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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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做秦歌,是天书的第三百零五代守护者。

    天书是什么呢?

    仔细说起来,那根本就不是一本书,至少,它不是我上学所用的那种纸质的书籍。

    祂的外形跟书籍根本就没有半点关系,因为你可以看到祂只是一根绳子,一根打了无数小绳结的绳子,所有的小绳结仿若上古某种遗失的符文一般密密麻麻却又井然有序的排列在一起。

    这让它的表面很是光滑的同时又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

    只不过,万事都有例外,在这根叫天书的绳子上也并不是全都平整的,祂有着九个凸起的地方,也同样有着九个凹陷下去的地方,其中三个凹陷的地方已经被一种金黄色的东西填满了。

    据我爷爷说,是的,我爷爷是第三百零四代天书守护者。

    他说从亘古到现如今,三百零四代守护者也只是填满了三个凹陷的地方,但却并不能把与之对应的三个凸起抹平。

    这没头没脑的话,他说到这儿便没了下文,因为说到这儿,他便驾鹤西去了。

    他走得很安详,可是我却感到很不安。

    因为,在他将这叫做天书的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之后,我根本就没办法将这根绳子给取下来。

    我尝试了无数的方法——刀割割不断,火烧,估计就是把我自己烧死了,这绳子恐怕也不会有半点变化。

    于是,在爷爷下葬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他那几句没头没脑的话,可却始终没有半点进展。

    此刻,我茫然的伸手抓住了脖子上的绳子,感受着那种非金非木所传来的冰凉,心中却是更凉了。

    因为,我突然想起,这几天我一直都在做同一个梦,一个像连续剧一样准点播放的梦。

    那个梦境也真的就如同一个连续剧一样的,却有着毕加索画作那样杂乱的无法形容的东西。

    但,奇怪的是,尽管我每晚都被这诡异的梦境困扰,可第二天苏醒过来却不会有半点疲惫。

    依然像是美美的睡了一觉那样,可以神清气爽的迎接每一个朝阳。

    我累了,倦了,困了,二十岁的我这样想到,心里还有着莫名的恐慌。

    握住光滑绳子的手渐渐用力,指节都开始发白,我想,我该去查看一下爷爷的遗物,兴许,能够发现一些有用的东西,而那些东西能解除我现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困境,尽管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有用的东西是什么。

    随着“吱呀”一声响,爷爷房间那破旧的木门被我推开了。

    红通通的夕阳挂在天边,昏黄却显得柔和的阳光洒落进来,老旧的一切摆设仿若在这一瞬间全都活了过来。

    我被吓到了。

    这几天,我始终有点神经质,老是会有不好的联想,这种不好的联想就好像半夜看了鬼片之后,总觉得黑暗之中有幽灵鬼怪一样。

    就像现在,我总觉得这破旧的老屋里面,很有可能藏着什么恐怖的东西。

    所以,为了安抚我这颗惴惴不安的心,我到正屋把家神位下面那柄用来镇邪的古剑取了下来。

    古剑上锈迹斑驳,曾经,我想过把它擦拭干净,可爷爷却不允许,没有半点商量的不允许。

    现在好啦,整个家我说了算,因为整个家也就我一个人。

    拿着这长不过五六十公分的古剑,掂了掂,至少有十七八斤重,光是拿着都费劲,何况挥舞起来?

    我下意识的认为这柄剑的职能只有一个——辟邪。

    因此当我拿着这古剑时,心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再次走进那间笼罩着腐朽气味的老屋,我迫不及待的对着爷爷遗留下来的一切,翻箱倒柜、挖地三尺的搜。

    环顾四周,木床上面除了没有烧给爷爷的被褥之外,再也没有多余的东西。

    那么,也就只能去书架上看看了。

    以前,我一直对爷爷的这些手抄线装的古书感到烦躁,上边全是繁体。

    甚至有那么一两本是篆体字。

    我不觉得以我的水准能够完全看明白那些书写了什么。

    或许,我该抽时间把这些古书全部看一遍,毕竟,爷爷当年就是这么干的——而那个时候,他跟我现在一样,叫做天书守护者。

    我伸手在书架上,手指按着书脊一点点的划过去,顺带着看一下写在书脊上的书名。

    看不懂的书名,我暂时是没兴趣去翻看的,因为书名都不认识的话,内容估计也就没戏了。

    本着先易后难的心思,我就这样仿佛在学校逛图书馆一样漫无目的的看着指尖滑过一本本书脊。

    缓缓的翻录过去,咦,有这本书?

    我惊讶,因为那本书的书脊上所写的两个字赫然便是《诗经》。

    不学诗,无以言。

    这可是孔子老人家说的。

    这么想着,我便没忍住,顺手将《诗经》从书架上抽了出来。

    洛阳白宣!

    我一摸到它,便知道了纸的质地。

    这的确就是洛阳白宣了,想不到老头子留的遗物还有这东西,以后过不下去了,只要把这玩意儿拿出去卖掉,大概我这一辈子就不愁吃喝了。

    亏得老头子交代书不用烧给他,不然,指不定这些价值千金的古董文物早就化成了灰。

    可是,谁愿意买这些东西呢?

    穷乡僻壤的,我还真没接触过买得起这些东西的人。

    拍卖会?那不是玄幻小说的情节么?

    一边想着这些不着调的事儿,我一边翻看了这本书。

    略微发黄的纸页散发出一股腐朽的味道。

    是该拿出去晒晒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却惊讶了。

    眼前,整张书页上一个字都没有,只是一片空白。

    我继续翻动书页,依然一个字都没有。

    我的内心被一片恐慌弥漫,手上翻动书页的速度越来越快。

    我急于从这上面找到一个字,因此,我虽然发现了被我放在书架脚斜靠着的那柄古剑发出了微弱的光芒时,却并没有在意,只是以为那不过是夕阳的反光。

    微风透过敞开的房门闯进了老屋,伴随着的,只有哗啦啦的书页翻动的响声。

    终于,我看到了一行字,但书页却惯性的翻了过去,眼前又是连续的空白。

    我急得满头大汗,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着急。

    总之,我就是急不可耐得将书页倒着翻了回去,一页一页慢慢的翻过去,生怕错过了那一行字。

    甚至,翻过的书页,我都担心自己晃眼没看清楚,还要若有所失的再仔细查看一遍。

    用我们的方言来说,那就是心欠欠的。

    看到了,那行字就那么孤零零的摆放在书页的最中间,而这一张书页,似乎也是整本书的中间那一页。

    这不重要了。

    我紧紧的盯着那行字,然后我失望又放松的呼出了一口气。

    这行字是简体,是爷爷写下的话语。

    “倒数第四页,有你要找的东西!”

    这就是这行字的内容了。

    内容简单,意思也通俗易懂,可我依然仔仔细细的看了三遍才敢确认。

    因为老头子有个坏习惯,他写东西从来不用标点符号,我担心断句断错,导致会错意,那样说不定会出事。

    这就好像那个‘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的断句一样,可以断成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也可以断成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所以,小心无大错就是了。

    再三确认,这的确是不可能出错之后,我快速的翻到了这本《诗经》的最后一页。

    还没来得及往倒数第四页翻去,就看到最后一页上有着极为明显的字迹。

    上面有四行字,记载的,是诗经中的一首诗,而这首诗,好像很多历史学家、考古专家都没搞明白它到底是在歌颂谁。

    这首诗便是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这是赞美诸侯公子的诗,麟的脚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哟麟呵!麟的额头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哟麟呵!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哟麟呵!

    我的古文水准也就只能翻译到这种程度了。

    可是好死不死的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跟着书页上的文字读了起来。

    然后,一旁的古剑上爆发出强烈的光芒,那幽蓝色的光芒充满了整间老屋。

    我的心更是剧烈的跳动起来。

    因为我知道,出事了。

    然后,我只感觉到脖子上一阵灼热,我便昏死了过去,等我再醒来的时候。

    却是日月换新天了!

    白云远幕青天幽!

    ……

    整出这么一句诗意盎然的句子,秦歌便愣住了,看来唐诗三百首没学好啊,不然在这个场景下,应该是要吟得一首好诗的!

    而此刻,文思如尿崩,崩到这儿就没了……

    内心的一切别人自然不可能知道,在外人看来,此刻的秦歌就只是痴痴的看着远方,一脸的沧桑。

    入目的是秋雨绵绵之后的一片蓝天白云,还有烟雾缭绕如同仙境的崇山峻岭。

    秦歌便抱着那柄辟邪的古剑坐在高山悬崖边的石头上。

    整个一独行游侠苍白、颓废、孤芳自赏的范儿,如果不是旁边还坐着一个十一二岁浑身黑漆漆,脸颊上也是花猫样的难民的话。

    不多久,天色便渐渐的暗淡下去,远方的山势也只剩下模糊的轮廓。

    那脏兮兮的女孩子直勾勾的看着秦歌,确认这种程度的目光是没法让君子感受到的,于是便用着与身形极度不和谐的清脆声音道:“君子,我们该回了。”

    秦歌这时才从癔症幻想中回到现实,看了看身旁的脏兮兮,这种从梦想拉回现实的挫败感清晰的缭绕在心头,无奈点头:“回吧,回吧。”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就在夜幕蔓延下朝着山下走去,一路的虫鸣鸟叫、冷风凄凄,却没有半点阴森恐怖的感觉。

    这一切,只是因为姬姓先祖们的灵火还照耀着这一片故土,使得魑魅魍魉不得靠近西岐三百里内!

    随着山脉褪去狰狞,一个不大不小的平原出现在秦歌眼前,而在那平原之上坐落着一座雄伟的城市。

    的确是一座相当雄伟的城市,就秦歌看来,这做被称之为西岐的城比满清的紫禁城都还要雄伟。

    也不知道是哪个****专家说西周东周甚至春秋战国乃至汉魏两晋的城市普遍都只有一两千平米大小的。

    洛阳,秦歌本人还没见过,但这座西岐,绝对不比一个小县城小,城内一万八千余户,近十万国人,城外,还有着无数的野人!(国人、野人是西周时期对百姓地位、等级的定义,并不是说野人就是神农架那种野人……)

    而那高耸的城墙更是有着十八尺的高度,三丈厚,换算成现代的度量衡,那就是高二十米,厚十米!

    城墙的厚度基本上可以容双车(特指西周驷马战车,并非奔驰宝马)并行。

    走过西门,守卫在城门口的甲士一脸严肃,等到秦歌走过之后,城门甲士才轻声问道:“脏兮兮,君子今天又去岐山了?”

    脏兮兮皱着小脸儿,一脸不忿:“脏兮兮是君子才可以称呼的!”

    “是,是!”甲士似乎意识到刚才的话语触怒了君子身边的小丫头,赔笑着问道:“君子又去岐山了?”

    脏兮兮点了点头,还想说点什么,却看到前方十余步处,君子回过头在向自己招手。

    “不跟你们说了,君子叫我呢!”带着一脸的傲然,脏兮兮快步朝着君子小跑过去。

    秦歌看着脏兮兮,满脸因为哭泣用手背擦得到处都是的花纹,还有爬岐山摔得全身衣衫破烂,活像一个看见实物的难民。

    “噗”的一声,秦歌忍不住笑了起来。

    似乎,之前所遇到的一切的一切的郁结,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却不知,他这一笑,脏兮兮全身神经都骤然顿住了,她心里只想着,君子笑了,君子笑了,司空先生说过,君子乃是郁结之症,这么看来,君子的病情大概是好了吧,我得去通报,让司空先生,让大公子一起知晓,让他们放下心来……

    不得不说女人的心思深沉如海,便是这么一点点导火索就能引发出无限的念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