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菜农大叔

晚妆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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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子里不少客人正在看衣裳,两个试衣间外还拍着对,还有几个年轻姑娘正在挑选,手上抱着不少要试的衣裳,脸上惊喜和惆怅都有。

    何明昭觉得自己好像瞬间读懂了那姑娘的内心,这是很喜欢,却又担心喜欢的太多,荷包里的钱不支持她全部买回去?

    她笑着到柜台前,轻车熟路的开始帮着客人一起结账,这会儿春芳正在那边帮客人介绍搭配。忙的是脚不沾地的,吴秀在收银台前帮着收钱,周秋香在整理客人们试穿后不要的衣裳,大家各司其职,虽然忙碌,却也井然有序。

    衣锦阁在这边开了几个月,渐渐的这周边也有了小商贩来这边摆路边摊,之前挺冷清一地儿,渐渐的也有了烟火气,听着外面的叫卖声,何明昭心里说不出的安稳。

    忙碌了一上午,到了十一点过,在门口菜农的摊子上买了一点青菜,花了两角钱,正准备要走,就见那菜农面色有些痛苦的皱了皱眉头,何明昭想着这位菜农应该也是一大早挑着担子走了不知道多远的路过来的,当即心下升起几分同情。

    “大叔,您这是哪里不舒服吗?”

    何明昭想着,他要是哪里不舒服,自己可以给他指一下县医院的路。

    大叔摆了摆手,“闺女,我没事,你不用管我。”

    大叔有些艰难的摆了摆手,强忍着冲她笑了笑。

    这笑容十分有感染力,何明昭心下不由动容,回到店子里,就给拿了个招待贵宾用的玻璃杯给倒了一杯热水,送去给那菜农。

    这天儿还冷着呢,菜农看着这干干净净的玻璃杯和冒着热气的水,感叹着哎哟两声,伸出满是老茧的手,看着自己指甲缝里都是泥巴,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缩了回去,四下看了看,想找个能装水的家伙事,可找了一遍却是枉然。

    何明昭看出他的窘迫,笑吟吟地道:“我瞧着这菜尖很新鲜,我家里人多,都喜欢吃这青菜,不如大叔你送我一把青菜,这杯子就送你了。”

    说完,也不管大叔满脸涨红不好意思的样子,将那杯热水连带着杯子送给了大叔,拿了一小把豌豆尖。谢了那大叔一声,转身回了店中。

    菜农姓刘,是县城下辖的清风镇人,这些菜是他昨夜里摘好了早上天不亮就挑进县城的。

    这些青菜就是全部卖出去也值不了一块钱,可这杯子一看就不便宜,他这一辈子,还没有用过这样透亮的玻璃杯呢!

    人家姑娘也是好心,看他不舒服,这才说一把豌豆尖换这个一个玻璃杯的。

    看着手里洋气的玻璃杯,刘清同心里浮起一阵暖意。

    前几天他在菜市场门口卖,被好几个当地的贩子撵走,在路边又会挡着别人的铺面,总是四处窜走,被人赶来赶去的感觉的确不是个滋味,虽然现在鼓励做个体户,可这一下子来做生意的人多了,这些人对同样做生意的人也十分的排挤。

    今日还是瞧见这边人多,才过来看看的,他也是第一次到梧桐街这边来摆摊,见衣锦阁这家服装店的生意很好,这才在树下摆开自己带来的菜。

    看见何明昭过来的时候,他心还人不足提了提,就怕里面出来一个人让他不要在这边摆摊的,却没想到人家是个好人。

    看样子,那姑娘应该是铺子里能主事儿的,否则也不能把一个这么好的杯子说送他就送他了。

    手心的温暖渐渐漫延全身,刘清同就着热水,将怀里的药丸拿出来吃了。

    衣锦阁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门外摆摊的商贩也越来越多,梧桐街渐渐的热闹起来,衣锦阁进行了扩张,由原来的两个铺面扩张成了四个铺面,与此同时,对面的潘记也正式开业。

    不过如何明昭所料差不多,潘记一开始从秀丽制衣厂进货,吸引的也是定位比较低的客群,加之衣锦阁的扩张,和对面两间铺子的潘记比起来,又压了一头。

    潘记见自家生意做不起来,就怪罪到门口摆摊的小贩身上,觉得是他们影响了自己的财运,不许那些商贩在自己铺子门前摆摊。

    可赶走了那些商贩后,对面衣锦阁的生意却是更好了,而反观潘记这边,生意还是不温不火的,急的潘凤梅是着急上火。

    何明昭早知道了潘记的老板是谁了,这潘凤梅之前在车上和她们闹过一场,她这记忆可深刻着呢!

    潘凤梅的生的那小胖子经常进进出出的,她就算是不想知道也不行。

    何明昭最近在忙开快餐店的事情,也没有时间来店子上帮忙,索性就再招两个人算了。

    之所以要招这么多人,是因为她不想让吴秀太累了。

    之前她还打算让吴秀自己去忙事业的,可现在见她在衣锦阁都累得不行,身体有些吃不消,渐渐的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虽然她设身处地肯定会更愿意自己去创业的,毕竟儿女也是没法真的陪自己一生的,等他们结婚后也会有自己的生活,父母不可能参与太多,所以人还是得有自己的生活。

    不过现在何明昭也舍不得吴秀去吃这份苦头了,她打算没个月给吴秀存一笔钱,给吴秀做以后养老的钱。

    自从过年后,安雅也不知道忙什么,渐渐的来家里的时间也少了,虽然不比之前来的勤快了,却也是隔三差五回来何家一趟。

    听说何明昭打算招人,春芳就介绍了一个和自己一起,之前在供销社上班的女同事,那女孩儿才结婚,男人不太能挣钱,日子过的紧巴,最近也打算出来找个工作的,何明昭就答应让她来试试。

    那姑娘姓邵,叫邵秋雨,长得清秀,看着文文静静的,周秋香就有些担心这姑娘的性格不适合做这个工作,何明昭却不以为然。

    这性格内向一点的人也有自己的有点,这个邵秋雨虽然不如春芳这样口齿伶俐,不过做事却更细心周到,她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子,春芳说什么,她就记下重点。

    何明昭见状,心里很满意。

    她不打算让邵秋雨做销售,得知邵秋雨读过初中,那会儿学习成绩很不错,是因为家里穷才不让上学的,邵秋雨的算术很不错,还会敲算盘,何明昭就让她接手收银的工作。

    这样一来,吴秀就能轻松很多,她虽然也会算数,不过都是安雅教她的,没什么根基的人始终是有硬伤的,吴秀能算,但是算得特别慢,有了邵秋雨的帮忙,她这一下就松了一口气。

    不过导购员还差两个,四间铺子,这还真的要些人手的。

    何明昭去印刷了招工信息的传单,工资是八十块钱一个月,要求是初中及以上文化,每个月还有餐补费十元,这传单一发出去,就又不少人跑来衣锦阁问还招不招人。

    连着看了好几个,她都不太满意,就在她有些发愁的时候,吴春梅鼓起勇气过来问她能不能让她去试试。

    吴春梅才多大啊,又只读了小学,这文化水平和年纪都让人着急,何明昭摇摇头,“你真不打算继续读书了?”

    其实她还是希望吴春梅能继续读书的,毕竟一个女人最大的靠山就是自己,如果能把文化水平提高,对以后的就业肯定是帮助匪浅的。

    吴春梅听见读书二字,有些无奈的垂下了头。

    她不是不想读书,她也知道读书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可她都这个样子,如果去学校……她担心会有人知道她的过去,议论她。

    何明昭大概也能猜到吴春梅的心思,这都过去好几个月了,都快入夏了,这其间她也没少开导她,如果吴春梅还是想不通的话,那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适合她的工作还是有的,不过都是些偏向体力的活儿。

    “你自己再仔细想想,你要愿意读书,就来和我说一声,表姐资助你上学,我还是那句话,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尤其是女孩子,读书才能丰富你的灵魂,灵魂丰富了,才不会肤浅,被人牵着鼻子走,毕竟人从书里观,读书通礼。”

    说完这些,何明昭就没有再说什么,让吴春梅回去了。

    等到屋里没有人了,何明昭这才仰头揉了揉眉心,忽然想到,陆泽已经很久没有消息了,久到她都有些麻木了,那张脸似乎也有些模糊了。

    这样的异地恋可真是磨人,明明自己是有对象的人,可却享受不到一点爱情的美好滋味。

    想到陆泽,何明昭脑海里就浮现出当初在禾镇的场景,忽然有些恍惚,自己是从何时开始心动的呢?

    脑海里也没有答案,可此时此刻,她却无比想要听到陆泽的声音,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县城年初就修了电话亭,现在几乎没两条街道就有一个电话亭,有专门的人守着,顺便卖一些书籍报纸什么的,也算是一门营生了。

    下楼去了梧桐街的电话亭,拨通了陆泽留给自己的电话号码,心忽然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可‘嘟嘟嘟’的几声后,那边依旧没有任何回应,连着拨了三遍,依旧是没有人接通。

    不知为何,何明昭的心一瞬间就冷了下来,似乎也没有那么期待了,在电话亭买了一份报纸,心神恍惚的回了家。

    虽然她不是恋爱脑,可对一份感情还是有自己的期待的,她希望自己珍重的感情可以有始有终,也能善始善终。

    可心里却情不自禁的想,是不是陆泽真的不打算再回来这个地方了,也许自己已经是被抛弃的那个人了吧。

    假设如果只是假设,如果陆泽真的遇到了别的女孩子并且觉得她比自己更好,从而选择了她抛弃自己的话……

    念头一出,何明昭摇摇头哦,什么抛弃不抛弃,她何明昭现在想嫁人,愿意娶她的人绝对能凑一桌麻将了吧,自己何必在他身上患得患失的,不联系就不联系呗,弄得好像谁缺了谁就不能活了似的。

    她忍不住有些赌气地想,心情却低落到了谷底,一路都有些心神不宁的回了家。

    她很快调整情绪,开始忙自己的事情,将这件不愉快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吴春梅几天后来找她,决定继续读书,对此,何明昭也没有多说什么,把这件事拜托给了安雅,安雅一听是何明昭开口,当即就答应下来了。

    当然,也不全是因为何明昭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她心里还是希望孩子们能多读书的,毕竟想要美好未来,还是得自己争取努力的。

    可她和陆泽的失联却远比想象的更久。

    这些日子,她将心头的失意寄托在了快餐店的事情上。

    只是偶尔低头看见手上留下的那道疤痕,她又忍不住会想到那个男人。

    自己可能真是有点不争气吧,何明昭苦笑。

    她把快餐店装修的事情交给了安澄,安澄很是无奈,忍不住调侃了几句,不过调侃归调侃,何明昭的要求他还是笑着答应了下来。

    不过这一次,他要求何明昭也参与进来。

    这已经前后快一年了,他教给何明昭的知识也不少,也正好趁此机考考她学的怎么样了。

    就这样,何明昭开始了痛并快乐的设计过程,安澄把主体设计交给她来做,自己负责提意见,然后何明昭再修改。

    安澄在做师傅这方面,还是很有威严的,何明昭也不敢造次,每次都规规矩矩乖乖的听话。

    不过好在是成果不错。

    三个月后,梧桐叶开始发黄,‘啃啃炸鸡快餐店’正式开门做生意。

    这名字就很是引人注目,不过更吸引人的还是从店铺里飘出来的香味,那味道,但凡是有鼻子的人都无法抵抗吧!

    有了提前印刷宣传单做热身活动,开业这一天真是人满为患!

    前世何明昭也是做酒店生意的,没少在自家酒店里‘考核’厨师的手艺,知道的一些秘制配方不少,因为工作原因,她很喜欢吃快餐,简单方便,不过后来因为身体原因,就戒了。

    不过在吃的这方面,她还是很有天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