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运粮

我是钢筋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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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宋献策,朱常渊率军来到华州城,进城,然后关闭城门,二百士兵分成两组,孔和与破虏各带一组,轮番守城。

    至于华州城中原来的那些守城士兵和百姓,都被李自成这货携裹走了,一个人毛也没给朱常渊留下。

    看来,李自成这货虽然大方又有时候犯傻,可终究知道百姓是统治阶级的赌本,没了人,所有一切都是空谈。

    明代华州,便是现代社会中的华阴。

    虽然不是关中最富庶的地区,不过此地北依华山,南邻渭水,中间算是一块冲积而成的平原,在华州城之外,至少有方圆二十公里的良田可以耕种。

    不过,从长安一路走来,别说是华州,就连渭南、华县整整二百里的良田沃野,也没见一丝一毫的庄稼。

    二月末,天气晴好,近年年初还下了几场雨,渭水的河水颇大,可是田里剩下的仅仅是一些被蝗虫啃咬干净的庄稼秸秆,一眼望去,荒芜、荒凉。

    行走在渭水之畔,随处可见裹着褴褛衣衫的白骨,乱七八糟的倒在路边,还有些,被一根绳子掉在了干枯的树上,衣不蔽体,~≡,白骨森森,随风一摇一摆,来回晃荡,有时候几根白骨就这么从天空中落下来。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朱常渊叹了一口气,登上城头,望着深邃的黑夜天空,如同死神张开的夜眸,清冷又沉寂。

    星光点点,泛着幽冷的清辉。没有一丝的活气。

    以前。老是听说陕西如何如何灾难。如何如何惨不忍睹,如何如何吃人,所有的一切,听在耳中也不过是化为了一句半似伪装半似可怜的“易子相食。”

    然后,该干嘛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后,就会忘记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

    可是今日。从长安到渭南,经华县到华州城,朱常渊才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做民不聊生,也终于知道为何古代诗人会有那么铿锵凄惨的描写: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一幅幅凄惨的景象,如同电影一般,在他的脑海中不停是闪烁。

    这还是关中地区,陕北呢?汉中呢?

    朱常渊不禁自问,他是通过系统直接穿梭到长安城下的。所以没有如同孔和他们一样见过沿途的情景,自然。之前的心情沉重不起来,可是现在,他却像是诸天神佛一样,悄悄的发下一个弘誓大愿。

    “我,朱常渊,一定要在陕西有一番作为,定要破除此处破败的境况,定要让这个昔日的塞上江南、鱼米之乡,重现当年的光彩。”

    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况且,朱常渊是一个从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大学生。

    他从来不悲天悯人,可,在看到自己的先辈和祖宗,如此艰苦的挣扎在生命线上的时候,终于激起了他对这天地的愤怒。

    庄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何其准也!

    “君侯!”孔和一身戎装,小心翼翼的走到朱常渊身边,说道:“此处风寒,夜晚尤为寒冷,君侯还是早些歇息吧,有末将守城,万无一失。”

    朱常渊仰望星空的头颅,缓缓放下来,平静的看着面前的孔和,这货昨天才刚刚被自己杖责了一百二十军杖,现在又生龙活虎一样,也怪他身子好,不然一般人早就送了命了。

    饶是如此,朱常渊知道他也在硬撑。

    “不必了!”微微一笑,抹了抹孔和身上的铠甲,道:“天冷,铠甲更冷,你身上有伤,也不好受吧?”

    孔和微微一愣,面露羞愧之色,道:“属下,属下罪有应得。”

    “好了!”拍了拍孔和的铠甲,朱常渊叹了一口气,道:“军令如此,不可违也,况且,藉此机会,也让你们学学,虽是军人,也不能没有头脑,一味杀伐终非制胜之道。”

    “你下去好好休息,今夜本将军替你守城!”朱常渊说的非常郑重。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孔和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说道:“末将纵然万死,也当不得将军如此厚爱。”

    “去吧,这是军令,我日月岛军规第一条,服从!”朱常渊转过身来,看了看城下一片死寂的黑夜,身子像劲松一样耸立在了城头。

    “是,是,属下遵令!”孔和眼中泪水四溢,从地上爬起来,弓着身子,一路退到城墙下面,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主上如此,夫复何求?

    “等着吧,等我好了之后,定然会为君侯效死!”回到营帐中,让士兵帮忙上了背后的白药,暗自喃喃道:“这该死的伤,快些好吧!”

    一夜未眠,天色从东方泛起了鱼肚白。

    朱常渊顾不得身上的疲惫,与破虏交接换岗之后,便找了个隐蔽之所,拉开系统回到了现代社会,当然了,走之前,还把李自成送他的那十万两白银带了回去。

    回到现代社会,自然不是为了享受或者探亲。

    这次,任务艰巨,要购买粮食,特别是大米!运往平行世界的陕西去!

    光靠那些商人从长江沿岸搜罗粮食,还不知道他们几时能够开始呢,为了应付当前的危局,以便尽早展开陕西省的招抚工作,朱常渊迫不得已,用自己手中所剩不多的人民币,去购买粮食。

    当然了,这件事,他已经提早知会了刘二蛋子和自己的老爹朱文斌。

    粮食他们购买就好,唯一的不便就是,需要倒运。

    一辆汽车,即便是装的满满高高,最多装一百吨粮食顶天了,按一个人一天一斤米来算,这一百吨一车的大米够二十万人吃一天。

    大米的价格是一斤两元,当然,是最差的那种米,可是就这种米,一车也要花费四十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购买十车,四百万瞬间就变成了水。

    不过,比起那个让自己可望的高级物品来说,这点小钱算个毛线呐。

    在肉联厂中将大批的粮食装进汽车,整整装了十大车,然后才拍屁股和刘光一起回到公司,看了看,老爸又不在!

    “董事长呢,去哪了?”朱常渊问道。

    一个公司的职员也知道朱常渊便是董事长朱文斌的儿子,恭恭敬敬的朝他站立,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然后用嗲到不能再嗲的声音说道:“您好,董事长啊,他去忙活分公司的事了,您有什么需求,可以找我。”说完给朱常渊跑了一个媚眼,身子往他前面凑了凑,前面露出一大片白花花的晃人眼的肌肤,又补了一句:“任何需求!”

    我去年买了个表!

    朱常渊拉着刘光赶紧躲到了他的办公室中,喝了一口水,平静了好一会,才对刘光说道:“公司里怎么有这么个妖精,早给我赶出去,这成何体统?”

    还有一句话朱常渊没说,那就是:尼玛长得漂亮点我还挺享受的,关键是长得歪瓜裂枣也好意思学人家出来勾搭人。

    我呸!

    “嘿嘿。”刘光笑而不语。

    “好了。”朱常渊也懒得管公司的人事,正色朝刘光问道:“上次,我弄来的那些黄金,销售的怎么样了?”

    刘光点点头,道:“很不错,妈拉个巴子,南都市有钱的人真特么多,你不知道!”

    刘光喝了一口茶,身子大大咧咧的朝朱常渊身边的沙发上一坐,说道:“哥们,我将那批黄金随便拿出几个给我熟悉的几个富豪,嘿,你不知道他们的眼神,绿了。”

    “真的是绿了。”连说带比划,“其中一个姓吕的做食品生意的老板,一个人就购买了五百公斤,妈的,要不是我拦着,这货一个人就买完了!”

    “至于其他的那些,我分散出售给了其余的商人。”说话间,刘光从怀里掏出一支香烟,点着火狠狠的吸了一口,又笑眯眯的说道:“老大,如果还有黄金的话,我保证能给你销售出去,你猜都猜不到,谁来找我了!”

    “什么谁来找你了?”朱常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呵呵。”刘光心中一阵得意,然后,神秘的朝朱常渊小声说道:“那天晚上有人找我喝茶,我期初没在意就过去了,到了地方吓我一跳,尼玛,某宝的老板,你知道么?”

    某宝的老板!

    “噗!”

    朱常渊绝逼吐了一大口的茶,全尼玛吐到刘二蛋子头上了。

    “我呸!”刘二蛋子伸手摸去额头的茶叶根,带着哭腔委屈的说道:“他说找我买黄金,越多越好!”

    “好吧,兄弟,是我错了!”朱常渊在旁边拿出几张纸,帮着刘光擦擦,然后说道:“黄金倒是有,不过,却不是常法,回头我去缅甸给你带了一些赌石,那玩意才叫赚钱,你就等着好吧。”

    朱常渊心中其实已经琢磨好了,这次等耿仲明回来以后,若是诸事顺利,就在兴起一支远征军,让他和孙二愣带兵去缅甸,至少占领缅甸北部,可以开发翡翠。

    想着刘光已经将黄金全部出售完毕,手中应该有几个亿的资产,心中也踏实多了,暗道现在便是没有江南那些商人,此次招抚陕西,也应该能够手到擒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