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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一下,历史上李自成在崇祯十五年的时候才占领陕西全省,本书为情节发展计,改动之处还请见谅,毕竟小说之言,不比史书;如果这不足以说服你,那好,就算是朱常渊到了平行世界后引发了蝴蝶效应。如果你还不服,好吧,我的世界我做主,就这样了!)
只用了几分钟甚至是几秒钟的时间,朱常渊就从现代社会飞到了亿万光年后的平行世界明朝,确切的说,是平行世界大明朝的长安城城外。
长安,自古以来便是帝王之都,是整个中国西部最大的城市,没有之一,即便是现在的蜀地成都城,和长安相比也是天壤之别。
而今,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李自成就躲在了长安城中。
占据长安,就相当于占据了整个陕西,对于大明王朝来说,地盘就是少了一大块。
大明时期的陕西,可不是后世的陕西,此时的陕西之大,几乎可以说是中国省份之最,包括现代社会中陕西全境,外加宁夏、甘肃、青海和新疆。
当然了,不可能包含甘肃和新疆全境,不过,整个陕西中书省的面积比现在大个两三倍,⊙≧,还是轻轻松松的。
关中自古以来都是沃土,粮仓!
拿长安城来说,一条渭水灌溉了不知道多少万顷良田,也就是崇祯年间陕西灾荒严重,要是搁在正常的年份,虽不至于说富得流油,自给自足是没有任何问题。况且黄河九曲唯富一套。不管是陕北还是有“塞上江南”美誉的宁夏。都有大量不可多得的良田。
甚至于,早在春秋战国时代,秦国锁住函谷关西进东出的道路,便可制霸天下,和陕边之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是分不开的。
朱常渊有时候甚至想,若是当初李自成善于经营,霸占陕西全境然后封锁关隘,外借建虏之力。北合蒙古之势,再与大明帝国虚与委蛇,直接割据陕地,未必便会落得后来被山野村夫误杀的下场。
说来说去,盖因为野心作怪,看不清天下形势,贸然出师北京,虽然“攻占”了大明帝国的心脏京师,终究还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唉!”朱常渊望着眼前固若金汤的长安城,微微一叹。有时候。他也替李自成感到幸运,毕竟。他做成了无论是蒙古也先、小王子还是建虏努尔哈赤或者皇太极都未有做成的事情:攻克北京。
虽然,他的攻克中,水分很大,然而,不管怎么说,北京被他攻克了,崇祯皇帝吊死煤山,大明灭亡!
但更多的时候,每每想到李自成这位明末时首屈一指的枭雄,朱常渊感到最多的是哀叹、憎恨、同情!
哀叹是因为这个人,雄武大略,尚未建立国家便开始杀功臣,听从馋人谗言,将自己的左膀右臂李岩击杀,自毁长城。
这种人忠奸不明、善恶不分,败亡也是早亡的事。
憎恨,是因为如果不是他李自成攻占北京,如果崇祯皇帝不吊死煤山,那么就是再用十年的时间,建虏也不可能入主中原,或许在挺一挺,大明就会缓过气来,以崇祯的资质,不难塑造一个中兴盛世。
然而,就是李自成这么一个人,葬送了汉家天下,引入了一群无耻的豺狼!
至于同情么!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怎么样?陕西现在情况如何?”朱常渊面对着不远处黑黝黝如同巨兽身躯的长安城城墙,背对如血残阳,眼睛微微一眯,也不回头,轻声问身后的孔和。
孔和脸上疲倦和兴奋参半,朝朱常渊躬身抱手,行动之间,金属摩擦,传来“蹭蹭”的声音。
“回君侯的话。”自从朱常渊被封侯之后,手下人对他的称呼略有改变,有的时候喊将军,有的时候喊君侯,不一而足。
“除固原之外,陕西全境尽皆沦入贼手,属下初离京时,本打算走河南绕道西进,又恐潼关被封,就从代地进入山西,一路之上马不停蹄,方才赶到长安。”
“嗯!”朱常渊深吸一口气,看着甲兵林立的长安城头,点了点头,道:“那也就是说,咱们这二百人,已经进入了敌人的瓮中?”
“额!”孔和听了朱常渊的这句话,突然想到一个成语“瓮中捉鳖”,暗道:若是如将军这般说,既然入了敌人瓮中,咱们岂不成了二百个大王八?
可是,他嘴上却不敢这么说,微微一顿,躬身道:“怕是如此!”
话语出口,却没有丝毫畏惧。
开玩笑,从山西进入陕西的那天开始,孔和后面的追兵就没有断过,有时候一天数次战斗,斩敌无数,吓得那些贼兵不知所措。
而且,孔和的军队一路从京城过来,不带辎重,完全一副以战养战的姿态。便是没有贼兵过来追击,他自己也是要主动出击的。
两天前,率领二百重甲轻骑来到长安城下,和城头李自成的大军遥遥相望。
自然,里面的李自成不是瞎子也不是聋子,在得知孔和率军过来以后,还以为朱常渊亲自到了,命手下大将率领千人夜袭,被孔和砍瓜切菜一样斩首五百。
其后两日,双方三战,孔和这边无一人损伤,对面李自成的军队活活的被斩首一千多人马,让他心疼不已。
不过,对于拥有数十万大军的李自成而言,这个结果还能接受。
然后,双方便开始了对峙。
说好听点是对峙,说难听点,是李自成根本不鸟他,反正长安城城防高大,比沈阳盛京尚有过之而无不及,难道你二百骑兵还能打进城里来不成?
不得不说,这一招有效。
至少朱常渊不会去用攻城神器攻打长安城,再怎么说自己手下二百多名士兵不可能让他们去做泥瓦工。还有,这长安城的城墙不但高大,还厚实,足足有几十米厚,用攻城神器打穿几米的城墙挺好,但是要打穿一个几十米的城墙,难度就大了,万一神器钻洞的过程中后方塌方了,便是朱常渊这么屌的人物,也不可能给救回来。
他手下的这二百人,人人都是万人敌,都是朱大老板花了血本的,不可能让他们冒这种限,最关键的是,来的时候给崇祯夸下海口,说要安抚李自成,并不是依靠铁腕打仗,把陕西弄得鸡飞狗跳。
要知道李自成势大,朱常渊人少,区区二百人不可能将陕西全部打下来,现在他手下的所有人才几乎都在经营荆襄之地,打下来也守不住,或者给朝廷或者重新被张自成占领,意义不大。
他来,是为了完成系统任务:安抚陕西!
“去,取一把弓来!”朱常渊微微一笑,对孔和说道。
既然来到了陕西,那就应该实施自己的战略,按照设想与约定开始。
第一步,自然是抢李自成的金子,不过,先文着来,能骗到自然最好,骗不到再打,用句老祖宗的话说,先谈后打。
孔和从马上拿下一张硬弓并数支箭矢递给朱常渊。
朱常渊试着拉了一下,颇为满意,又朝他说道:“去,给我弄一块白布来!”
孔和找来白布以后,朱常渊从系统中取出毛笔,用他独特的朱氏笔法写了两个大大的古体汉字:投降。
然后,将投降布条绑在箭矢上,硬弓拉开,“嗖”射出去,箭矢去如流星,越过百余丈的空间,嘟的一声插进城头垛子上。
李自成可不是张献忠,张献忠最终落魄到身边就剩了李定国和汤炳硕二人的时候,尚且没有朝朱常渊投降,他李自成就更不可能看到朱常渊两个字就出来投降。
当然了,朱常渊也没打算自己一箭射过去就把李自成吓得肝胆俱碎,这么做,无非是先试探一下而已,看看自成的反应。
自成就是自成,他根本不鸟朱常渊。
你不是牛吗,不是能打么?
老子打不过你还躲不过么。
李自成在城里玩起了拖字大法,反正我长安城粮多兵多,你又能奈我何?
朱常渊自然不能奈他和,无非是用兵围城而已。
不错,围城。
两百人,围住一个大长安,每天在长安脚下来回巡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李自成的斥候卫队呢!
一旦李自成的人接近或者出来,马上就会被格杀。
如此一来,十日之后,李自成自然就急了。
可是急了归急了,一时半刻也没有想到应付朱常渊的好办法,自己又不想丢了这座城池,而且,有了张献忠的经验,他深明自己不能逃跑。
因为一旦逃跑,对方可是会往死里追击的主。
怎么办?
有办法,既然武的不行,那就来文的。
谈判!
连续骚扰了长安城十几天以后,李自成憋不住了,终于派出了一支十余人的使者队伍,来到朱常渊的面前,要求谈判。
李自成派过来的人,为首的家伙是个胖嘟嘟长得又矮的胖子,一副油光满面的样子,看到朱常渊行礼,然后道:“我家主公得知将军前来,甚为恐慌,怠慢之处还请谅解。”
朱常渊冷笑道:“无所谓怠慢之处,本将军乃是陛下御赐的陕西招抚使,代总督三边军务,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我怠慢了自成才是!”(未完待续。)
ps: 感谢重名再重名大大的慷慨打赏,小弟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