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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
对面二百带甲兵士同时跪下,被朱常渊这种体恤下属的行为感动的泣不成声。
“神圣将军万岁。”
“万岁。”
“万岁!”
下面的士兵情绪高涨,特别是今日用两百人歼灭了整整数千人而一人无损,让他们在内心深处将朱常渊当成真正的天神来看待。
“兄弟们不可如此。”朱常渊站起来摆了摆手,又摇头叹气道:“莫要陷我于不仁不义之境地。”
不一会儿,破虏过来走到朱常渊身边,低头说道:“小王爷,房县城中,除了被咱们剿杀的那些士兵之外,还有数万的百姓,是不是也要。。。”
破虏做了一个手起刀落的姿势,脸上狠色一闪而过。
朱常渊眉毛微微一皱,不由得思索了起来。
按道理来说,既然是鸡犬不留,当然就要屠城,若整个县城屠戮一空,则外面的那些山贼再也不敢作乱,百分之一百会主动上门要求投降。
可是,这些都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朱常渊又如何能够下得去狠手?
±, 思索良久,终究是狠不下心来,说道:“算了,将所有参与过孙小凤谋反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至于那些老弱妇孺,就别动了。”
摆了摆手,让破虏带着兄弟们先在孙小凤的府衙中好酒好肉吃了一顿饱饭,然后便开始第二轮的杀戮。
这次要杀的,就是那些曾经跟孙小凤谋反的人。
手起刀落,一夜血洗。整个房县县城又有三千壮丁人头落地。
黑暗过去。清晨到来。太阳在东南边的角落缓缓升起,日光普照光撒万物,给冬日的县城笼罩了一层金黄的暖色。
可惜,房县的百姓却人人自危,心头冷若寒冰,一夜之间,整个小县城万人以上被屠戮。
清清马栏河,亦为之红。
让人不寒而栗。
“集合!”
朱常渊一大早将喇叭拿在手中。召集所有的人马集合,然后,二百人被他安排在某一处大殿中,殿中燃起篝火,将整个大殿弄得暖烘烘的。
所有兵士带甲而眠,足足睡了一上午的时间。
中午吃饱喝足,在孙小凤的老巢搜刮一番,所有贵重的金银辎重全部放入马车中,然后收进系统。
然后,捆绑着孙小凤开始打道回府。至于这房县的县城,经过此次围剿之后。恐怕再也没有盗匪为患了。
只是让朱常渊没有想到的是,在回襄阳城的半路中,又碰到了一群由东向西迎面而来的骑兵队伍,如龙一般在山谷中排队前行,步履缓慢。
朱常渊笑了:这原来是张献忠的骑兵部队啊,不过,这些骑兵仿佛混的不咋样,不但没有一点骑兵的风驰电掣,那马儿也好似生了病一般不肯往前跑。
所有的士兵,都是徒步前进,还要牵着马。
“吁!”朱常渊勒住缰绳,斜眼睥睨的看了看张献忠的骑兵部队,冷笑一声,不用问都知道这货是来干嘛的。
“帮助自己攻打孙小凤?”
那是开玩笑的,要是张献忠有这个好心,他真的就不叫张献忠了,应该叫罗汝才。
很明显,张献忠的这支部队过来并非是为了帮助自己,而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想要趁水摸鱼。
不,趁水摸鱼还是把这家伙想的太过良善了。
朱常渊微微一笑,朝身边的破虏问道:“兄弟们还有几成的战斗力?”
“不知道。”破虏对于这支军队不熟悉,也不敢乱说。
旁边的孔和扭过头看了看士兵,对朱常渊低声说道:“神圣将军,这些士兵应该还有六成以上的战力。”
“恩。”朱常渊点了点头,看着前面上千人的大部队,道:“和这些人比起来如何?”
孔和道:“据末将观察,对面部队已然极其疲惫,若能一鼓而上,一个时辰就能斩杀七八成。”看了看那他们的部队,又道:“此处地形狭隘,敌军马匹多有折损,其战斗力还不如一般步兵,我若纵兄弟入其中,譬如狼入羊群。”
“好!”朱常渊眼中精光四溢,邪邪一笑,说道:“既然你张献忠想要置我于死地,我只是将你这两千骑兵弄死,还是太便宜你了。”
“那就再辛苦兄弟们一下!”朱常渊合上头盔,指着对面的两千骑兵,说道:“对面就是逆贼孙小凤的援军,务必全部格杀,一个不留。”
手中大棒举起,吸引住了所有兄弟的注意后,然后朝前一挥做出一个进攻的手势。
众人如虎,直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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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孙可望率军艰难的在山道上崎岖前行,苦着脸对属下说道:“都说这房县是流放之地,如今我才算大开眼界,怪不得这孙小凤竟然如此嚣张。”
一夜又一上午的行军,人马早就困乏不堪,加上山路崎岖难行,马匹多有折伤,有的断了腿,有的掉了蹄铁,反正如果按照他现在这个速度,三天能到房县县城就不错了。
“我就不明白了,这个朱常渊重甲骑兵应该比我们走的更慢才是,我们已经一夜零一上午没休息的赶路,为何还没有看到他的踪影,难道他是插翅飞去了房县?还是说,有别的我们不知道的隐秘道路直通房县?”
“将军,恐怕是有别的道路。”
“有别的道路?”孙可望狐疑一下,摇了摇头,“不可能,本地人都不知道有别的小路直通房县,朱常渊就更不可能知道了,我猜想这货应该是光打雷不下雨,当时在襄阳城誓师时说的慷慨悲壮,可实际上去打仗的时候却没了,胆子不知道溜到哪里去了!”
话没说完,孙可望突然止住。
因为他看见一队仅有二百人马的重甲骑兵正从山谷的对面缓缓走过了,人马身上都披着黑甲,黑甲上一块块红紫色的血迹在正午的阳光下显得分外耀眼。
还有,这二百军队中散发出一股奇特的气质,厚重如山又满含杀气,虽然现在还没有短兵相接,可是远远地就能让孙可望心惊肉跳,胆子一寒。
“煞气,这就是传说中的煞气么?好重。”
孙可望拉扯着马的缰绳微微后退。
其实不用拉缰绳,身子下面的马也感到了微微的血腥煞气,不由自主的后退脚步。
朱常渊!
越走越近,孙可望终于认出了那个领头的家伙。
难道他们已经平定了房县?不,不,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按照正常的速度,他们甚至还不能到达房县,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平定了匪患而且还折返?
可是,那衣甲上已经发紫了的血迹斑斑,足以说明一切。
孙可望仿佛看到了鬼一样的看着朱常渊的部队,陡然,他的眼睛一动,看到了某一个黑甲马上被捆绑的人形身影。
孙小凤!
虽然他没见过孙小凤,可是第一时间就将这个家伙与孙小凤联系在了一起。如果不是孙小凤,谁还能让朱常渊捆在马上运回襄阳城?
“不好!大事坏矣!”孙可望到现在才想到,已然晚了,因为他分明看到领头的朱常渊手中的狼牙棒高高抬起,又蓦然往前一指,做出一个进攻的姿态。
“杀!杀!杀!”
见面就打,孙可望完全晕了,朱常渊简直是不给他说谎辩解的任何机会。
孙可望现在就想送给朱常渊三个字:不讲究。
朱常渊率领二百人马,分别由他自己和破虏、孔和三人带头,饿虎扑羊一般的扑入了孙可望的军队中。
可怜两千军队,没来得及任何反应,甚至除了孙可望之外别的士兵都不知道对方这些身穿黝黑铠甲的人马到底是谁,就被砍掉了头颅。
“这这这。”孙可望的副将拉着马缰绳从马上跳下来,朝孙可望问道:“孙将军,为什么?为什么他的重甲马在这山地小道上可以如履平地?”
孙可望已经没有闲心管这些事了,他现在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一件事情上:逃跑。
和孙小凤一样,丢下大部队不管不问,甚至还不如孙小凤那么试探性的组织人抗争一下,就溜之大吉了。
说实话,不能怪孙可望不抵抗,而是他见识过朱常渊的可怕之处,更加推测出朱常渊已经平定了房县的事实,在他的心目中朱常渊已然是一头可怕的猛虎一般。
山谷中的地形狭窄,旁边又有一条河将这狭窄的山谷占据一半,所以,在这种地方两军相接,并不是人多就有优势。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就看对战的双方谁更凶狠。
这次战斗,对面孙可望的军队经过一夜又一上午的急行军,早就疲累不堪,如何能应对朱常渊如猛虎一般的二百黑甲卫?
所以,朱常渊打孙可望比昨天在房县与孙小凤战斗更加轻松,一路走过人头落地,几乎没有遇到半点反抗。
孙可望的兵士,看到朱常渊如此生猛,不少人宁愿一头扎进冰冷的河水中,也不愿直面那黑黝黝的狼牙棒。
“杀杀杀!”
不但朱常渊觉得轻松,就连他部下这些黑甲卫也觉得轻松,一路过去,几乎将孙可望的军队全歼。
“破虏、孔和,你们二人留下来,务必不留活口。”朱常渊下令给二人,自己却拍马一路向前,追击逃跑的孙可望而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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