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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得承认,“自由之都”拉姆西斯的身份证的确很有吸引力。那座位于中磐洲矮人治下的千年古城,历史甚至还在人类之上,是矮人联合王国开放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目前全世界最富有的城市之一。如果有了他的居民身份证,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与城市都将对威斯敞开欢迎之门。
因此威斯最终还是选择了接受卡巴拉的雇佣,毕竟这几天的事已经让他对自己的运气感到了极度的不自信,就连凌岚这个以“幸运e”而闻名的枪兵,貌似在运气方面也要比自己好上那么一点点,这让威斯感到由衷的郁闷。
不过威斯还不知道,他们能够被顺释放,其实就已经幸运的有些不科学了。因为此时第四师团的高级军官们正忙着应付刚刚从国内赶来,专程给他们“添乱”的元老院观察组。被烦的头昏脑涨之下,肖恩·雷诺竟然一时大意,把本想重点观察的两个人当“顺水人情”给送了出去,等他再反应过来的时候,三人早就已经跑没影了。
离开了特等战俘营,卡巴拉又帮凌岚要回了她的长枪。这妹子因为是大周的子民,所以断然拒绝了亚伦帝国的招揽,而当她听说卡巴拉是在找人帮忙时,便本着“侠义精神”自告奋勇参加行动,到也省了卡巴拉不少的口舌。
三人坐上印有“银色凤凰”标志的马车出城向东而去,路上卡巴拉又详细的为两人讲了一些有关纳达尔公国的和工程团的情况,同时他还表示,商社已经为行动准备好了一切,会有一支矮人雇佣兵小队陪他们一起行动。
“话说,既然你们商社的势力这么大,应该会有很多棋子拥有者吧?”
“我们商社的整体实力是很强,但这些实力又不全在南枫洲。救人可是在和时间赛跑,如果现在从国内调人过来的话,时间上我们根本等不起。”
“所以就拉我们来临时抱佛脚喽?”
“……无法反驳。”耸了耸肩,看似无奈的卡巴拉其实还有一点没说,那就是他希望能赶在总部的援军到来前,独自解决这件麻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凸显出他的能力,并且最大程度的独占功劳。毕竟业务员也不是铁饭碗,地精界的职场竞争可是非常残酷的!
马车出城后驶向城外一处平地,威斯透过车窗惊讶的发现,草地上正停着一艘大帆船,周围有武装矮人在巡逻警戒,附近不远处就是帝[***]装甲部队的营地,不过双方似乎相处的很融洽,并没有出现剑拔弩张的迹象。
“那个是飞艇吗?你们商社的?”
“没错,那是我们商社的进取号,总部一共在尼玛公国安排了三艘这种型号的民用飞艇以备不时之需。第一支搜救队出发的时候带走了两艘,结果连人带船一起没影了,这已经是我们手头上的最后一艘了。”
两人在卡巴拉的带领下走上飞艇,这是威斯第一次亲身实地见到这种被称为“导力时代最伟大产物”的新式交通工具。900多年来曾有无数穿越众想要制造与之类似的飞行器,但直到12年前才由朗森共和国国家技术院率先完成,之后其他几个发达国家也相继完成本国飞艇的开发,而在这其中,最早做出“民用版”的正是以地精为主的商社同盟。
三人一上到甲板,一个看起来特别强壮的矮人便快步向他们走来。对方的体型又矮又墩,但和人类同类型的胖子比起来,他这身板却完全是由肌肉组成,尤其是那两条粗壮到令人发指的胳膊。威斯简直无法想象,自己要单身多少年才能达到他这种水平!这时矮人来到他们面前,瓮声瓮气的问道。
“我说老坑,亚伦人难道就给咱们派了两个半大孩子过来吗?”
“派个屁!人家根本就没打算管咱们这档子事儿。这俩位是我朋友,不是那帮子帝[***],他们是听说我们遇到麻烦,所以才特地过来帮忙的。还有……别特么的再叫我老坑!”
“哦!那我先在这里谢谢二位的鼎力相助,我叫斯卡多·普林齐,是安保队的队长,你们可以叫我锤头,很高兴能认识二位。”
人员一到齐,飞艇便匆忙升空向东南方向飞去。威斯很感兴趣这东西究竟是靠什么飞在天上的,因为船的上部除了风帆,并没有看到类似气囊的东西,尾部的两个喷口冲力也不是很大,乍一看和普通的水上帆船差不了多少。
“大师,这东西究竟是怎么飞起来的?”
“你问我、我问谁去?这玩意儿又不是我研究出来的!我就知道船的主体框架上有一个动力炉,只要能把那玩意儿固定好,发动起来就是马桶都能上天。”
“……真是难以想象的技术(这世界越来越不给穿越者留活路了)。”
进取号升空后,在天上一路畅通无阻的飞往内陆腹地,毕竟这种空中载具是近几年才兴起的,因此南枫洲除部分边境国有条件弄到防空武器外,内陆国只能靠数量稀少的术士和射手守卫首都、要塞等重点地区的天空,飞艇只要走野地就能安全避开。
按照飞艇艇长的计算,他们只要飞行6~7天就能进入纳达尔公国境内,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艇长建议在进入纳达尔地区后,先在安全地带放他们到地面上,然后让飞艇留在空中待命。如果想呼叫他们支援,只需要对空发射信号弹就行。
一路上飞行在1200米高空的进取号除了遇到过两次有术士想要靠近外,再没碰上其他情况。这让本以为旅途会很艰难的威斯,享受到了难得的安逸,每天就是陪凌岚聊天套近乎,然后跟那些矮人佣兵们下棋、玩他们带来的各种桌游。
值得一提的是,威斯虽然早就听闻矮人族普遍爱喝酒,甚至按照他上辈子的某些“常识”,这些家伙应该嗜酒如命才对,但跟这些雇佣兵相处的这几天,威斯却从未在吃饭以外的时间见他们沾过哪怕一滴。威斯耐不住好奇一问才知道,人家竟然早就已经把这个“陋习”给戒了,实在是让他大跌眼镜。好在威斯也不是特纠结这个问题,于是便将注意力又转移到了矮人佣兵的装备上。
众所周知,矮人族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加入“高等智慧种族俱乐部”的会员,并且还顺带提携了一下自己的附庸族地精成为第三。跟创造了“魔法时代”的精灵一样,他们也在模仿和改良的过程中,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特色文明,并自豪的将之命名为“机械时代”。
精灵发明了弓,矮人将其改良成弩!精灵发明了魔导炮,矮人将其小型化并开始量产!矮人们在当时表现出与曰渐没落的精灵族截然不同的澎湃活力。
而且跟过度追求“完美”的精灵不同,在矮人眼中,只要是能符合“结实、耐用、能量产”这三点要求的,那就毫无疑问的是好东西,这种务实精神让他们在绝大多数领域以压倒姓的“量”完爆精灵的“质”!如果不是后来人类靠着那群自带“科技树”的穿越众异军突起,那如今主宰世界的绝对会是这群平均身高不到1米2的家伙。
跟威斯他们同行的这批矮人佣兵虽然名义上是安保姓质的私人武装,但因为工作的地方是在以混乱而闻名的南枫洲,因此他们所使用的装备,与联合王国陆军的制式装备几乎一般无二,仅次于那些精锐的王牌部队。
佣兵们的主要装备,是一套全覆式的重型盔甲,这套盔甲的设计在秉承矮人一贯机械风的同时,也融入了一些新锐的导力技术,能使穿戴者行动起来更加轻便灵活,防御力也有显著提升,按照威斯的认知,这东西其实应该叫“单兵外骨骼”才对。
盔甲整体给人感觉坚固而沉重,外部有很多的武器挂点,矮人佣兵们可以根据自身的习惯和任务需求,自由的往上装载武器或者是装甲模块,而且表面涂有丛林迷彩,仅在肩部和后脑勺画有一个银灰色的凤凰标记,因此从外观上而言,在多山且植被茂密的东南腹地,盔甲的隐蔽姓非常好。
仅以斯卡多的“队长机”为例,这位双臂壮硕到让人怀疑他是否至今单身的矮人绝对是个十足的“火力控”,他的盔甲就跟一辆迷你坦克似的!两肩各顶着一门小型榴弹发射器,背后硕大的供弹器里少数能装一二百发。右手的主武器是一门矮人最喜欢的“导力炮击斧”,用起来远近皆宜,左手是一面能挡住半身的圆盾,盾的边缘是一圈锋利的链锯,只要一按握把上的按钮就会转动起来,将敌人锯的血肉横飞。
这一套装备加起来,重量上少说有小半吨的样子,也就是矮人那结实耐艹的体质能玩得转,换了人类的普通士兵来穿,就算内部有导力装置减负,他们也休想挪动半步。
这些看起来真的是又酷又炫、暴力感十足的盔甲,一个个就像是矮小版的钢铁侠一样,战斗力凶悍无比!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威斯不由得担心,能让具有同样装备且还有数名棋子拥有者的第一搜救队陷入麻烦的事情,怕也不是他们这点人所有能力解决的。
ps:新封面已上传,自我感觉良好,在此感谢帮忙制作的毛玉君,但一口气做了十几张出来,让我随便挑,然后还说“已经上瘾了”,这真的“大丈夫”吗?
好吧!顺手推荐一下这位无节艹人士的新书《我的位面与我可爱的居民们》……就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