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地狱模式之旅

知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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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秀都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幻觉,是林叶对他释放了妖术。

    因为在他看来林叶就是个妖人,总是能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两千匹战马,两千套装备,这种东西居然会出现在他们这爹不疼娘不爱的契兵营。

    契兵营是什么?

    当初创建的时候,还一度引起了很大的关注,甚至被誉为云州地方上的守护神。

    可自从契兵营成立以来干过什么被人称赞的事吗?或是有过什么辉煌的战绩吗?

    没有,一件都没有。

    首战,契兵营全军出动围剿几百悍匪,结果损兵折将,战死者中包括一名校尉。

    从那一战之后,契兵营似乎就彻底沦为了云州城的巡逻队,每天的任务也只是在大街上巡视罢了。

    连百姓们都说,契兵营的存在最大的意义,就是浪费粮食。

    还说契兵营是扫把营,就是一群倒霉催的,或者是催倒霉的。

    想想看好像也不是没道理,因为自从契兵营建立之后,这才多久,倒了两任城主,还有一位已经稳居云州十几年的府治。

    以至于契兵营上街巡逻的时候,连那些小孩子都会跟着喊,扫把营来咯,扫把营来咯。

    所以,契兵营上下谁不觉得憋屈?

    封秀揉了揉眼睛后看向林叶:“你出卖了什么?自己还是别人?灵魂还是肉身?”

    林叶就那么看着他。

    封秀道:“你别说是用正经手段搞来的,我不信,咱们契兵营还没到被人重视起来的地步呢。”

    林叶道:“契兵营没到,我到。”

    封秀懂了,他说:“你还是出卖了自己,为契兵营换来了这么多武器装备,你辛苦了,但如果还有这样的机会,请你继续出卖自己。”

    林叶:“我借来的。”

    封秀一怔。

    林叶把大将军拓跋烈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封秀,封秀的脸色就变得凝重起来。

    他问:“你真的要带契兵营去北疆外打马贼?我有所耳闻,那些马贼不好惹。”

    林叶:“封将军的意思是?”

    封秀:“必定会有折损。”

    林叶:“契兵营也是军队。”

    封秀沉默片刻,点头:“将军说的对,契兵营也是军队,契兵军服也是战服。”

    林叶道:“东西我借来了,能不能证明契兵营不是扫把营,其实和这些东西的关系不大,和我们自己的关系最大。”

    封秀转身:“我去集合全营。”

    走了几步,他终究是没忍住,用力的挥舞了一下拳头。

    两天后,按照计划,林叶和封秀带两千骑兵先行,再留下两千人负责云州治安,五千余人的步兵随后出发。

    队伍离开云州城之后一路往北走,所有士兵都是第一次骑马远行。

    他们每个人都经过了骑马的训练,可是契兵营里的马太少了,训练的时候也是轮流来。

    开始他们很兴奋,终于是不用和别人轮换着骑马的感觉,贼鸡儿满足。

    半天之后,七成的人开始裆疼,一天之后,九成的人裆疼,还有一成的人疼麻了。

    到了第一个露营地点的时候,下马的汉子们,都是卡着腿往前挪。

    磨破了皮的那种疼,和挨一拳,摔一跤,甚至个割个伤口都不一样。

    尤其是

    双腿间磨破了皮,还会粘连,一走动就疼的钻心。

    而且这个位置的疼要钻心,势必经过最复杂的地形,关键是最复杂的地形那块也疼。

    林叶站在营地边上,看着手下士兵们卡着腿搭建营房,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样的队伍,其实根本就没有做好实战的准备。

    可是这样的队伍,如果不以实战来练兵,继续在云州城做保安队,那就真的废掉了。

    就在这时候,封秀也卡着腿过来了,这倒是让林叶有些意外。

    封秀见林叶眼神有些惊讶,他一摆手:“小意思,不是大问题,区区一小片,都是经历过的事。”

    林叶:“我只是没想到你也会如此。”

    封秀:“我已经来云州时间不短了,这期间基本没有骑过马。”

    他严肃的说道:“不过没有什么关系,他们是第一次经历,我却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林叶:“疼起来有区别吗?”

    封秀还是那么一脸严肃的说道:“一根毛的区别都没有。”

    好在是出发前林叶就让他们都带着伤药,这些人一开始还不信,现在就都去找避人的地方去敷药。

    可是营地就那么大,两千人的队伍,哪有那么多避人的地方。

    所以只能是去野草比较高的地方,脱了裤子,把药粉洒在磨破皮的地方,再用纱布包上一圈。

    就在这时候,远处有两个放养的村妇经过。

    其中一个忽然抬起手捂住眼睛:“别看,那边有个不要脸的男人,露个白屁股-蛋-子。”

    另一个下意识的看过去,然后就睁大了眼睛。

    “哪有一个男人的白屁股-蛋-子......那是数不清的白屁股-蛋-子啊。”

    捂着眼睛的那个也是下意识的放开手,定睛一看,果然是看到了好多腚精。

    其中一个说道:“野男人野男人,原来真的是有野男人。”

    另一个说道:“好多......”

    另外一边,封秀让亲兵把地图在地上铺开,他俯身看着。

    “将军,距离出关还有一天左右路程,出关之后方圆几百里都有山贼出没,咱们怎么打。”

    林叶也看着地图,他的脑子里还有一份地图。

    他去过冬泊,在北亭山往南,有一片很繁茂的草场,是冬泊的产马区之一。

    大部分地方都还算太平,不过靠近星月湖那一带,马贼就格外猖狂。

    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因为冬泊的大部分兵力都布置在北线,在靠近大玉的这边,兵力严重不足。

    第一是为了防备娄樊人南下,第二是让玉天子放心,告诉玉天子,冬泊对大玉不设防。

    马贼多的第二个原因是,当年大战之后,有些部族是向娄樊人投降了的。

    冬泊和大玉的联军战胜之后,冬泊国君自然不能饶了这些部族。

    不少部族为了求生,都躲进了深山野林之中,这些人就是马贼的主力。

    他们本就都是游牧部族,所以对牧民的习惯了如指掌。

    星月湖是这片草场最重要的地方,放牧的部族必须到这里来。

    林叶的目光,就在星月湖上。

    封秀看向林叶:“咱们只有两千人,还算不上是真正的骑兵,星月湖那边的马贼,随便拎出来一个,骑射的本事都比咱们的人强太多。”

    林叶:“知道。”

    星月湖那边时常出没的马贼就有数十支,小的有几十人,大的有上千人。

    他们靠劫掠为生,凶狠残暴,不但骑射的本事要比契兵营的人强太多,杀人的本事也比契兵营的人强太多。

    “挑五十个人出来。”

    林叶看向封秀:“要骑射最好的,最机灵的,武艺也要最好的,先去探探路径和情况。”

    封秀点头:“斥候队我已经挑出来了,都是咱们契兵营中的精锐。”

    林叶:“明天一早,五十一个人先出发。”

    封秀:“五十一?”

    林叶:“你带队,我带斥候队。”

    封秀:“你是主将!”

    林叶:“那你为什么不听话?”

    封秀:“......”

    林叶道:“我是主将,所以我必须亲自去看过后,才能确定到底打哪里,怎么打,还是因为我是主将,我去和冬泊边军的人打交道,比你这个副将要好一些。”

    封秀看了林叶一眼,第一次没有被林叶这话惹的不高兴。

    林叶道:“你是正经练兵的人,你从歌陵武院结业,你学的那些我都没学过。”

    他拍了拍封秀肩膀:“况且,你不是还盼着我比你死的早一些吗?”

    封秀:“那你去吧。”

    林叶忍不住笑了笑。

    封秀瞪了他一眼后说道:“玩笑话归玩笑话,正经事归正经事,哪有主将去做斥候的道理。”

    林叶:“你现在知道我身世来历吗?”

    封秀心里一震。

    林叶道:“我不是大将军刘疾弓的亲生儿子,我是他夫人的养子,他有四个亲儿子,四人都在无惧营。”

    连大将军拓跋烈都说过,他见过的最好的斥候,就出自无惧营。

    林叶道:“我得像点样才行。”

    封秀默然。

    林叶道:“当然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你必须带队而我必须离开。”

    封秀:“是什么?”

    林叶:“带大队人马很烦,你看看那群卡着裆的士兵,瞧着就头疼,这头疼还是你受着吧。”

    封秀:“......”

    安营之后,林叶和封秀两人,对着地图仔仔细细的推演了一下这次远练的路线。

    可地图上标注出来的很不清楚,毕竟那是冬泊地盘。

    第二天一早,林叶带着五十名精选出来的士兵提前出发,这五十人中有一多半是林叶最早带的那些执法队的人。

    队伍用了一天的时间到边关,林叶亲自去和冬泊边军的人交涉。

    说起来,其实这有些欺负人,大玉的一支军队要远练,去的却是冬泊的地盘。

    可是以冬泊的境况来说,还不敢也不能拒绝。

    那冬泊将军听闻林叶是要去星月湖那边,忍不住劝了一句。

    “林将军,我看你们还是换个地方吧,随便找一片草场,看看风景,吃吃牛羊肉,带点皮子做战利品,然后就回去吧。”

    他说:“星月湖那边的马贼,都是狼,不,他们比狼还凶狠。”

    他想象不出,大玉的队伍要练兵,还是一支新兵,为何要去练地狱模式。

    林叶感谢了他的好意。

    然后跟他要了一名熟悉星月湖地形的老兵当向导,再次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