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屠狗,祭亡人

凌晨两点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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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倾城一脸无语,杨兔现在都什么情况了,自己这个当妈的,怎么还先事情不多。

    “走……”钟夏彤没了张牧的压制力,趁着中场休息的时间,直接拽着南宫倾城去了后台。

    南宫倾城无语的被钟夏彤拽走了,很是无语。杨兔现在都什么情况了,她还要去看热闹,不嫌事多?

    “那些外宾,妈,你认识吗?”南宫倾城被钟夏彤拽着去了后台,走之前,她的目光停留在了前排的几个座位上。

    那几个欧洲人,光是看一眼,地位就不凡。

    钟夏彤一脸的满意,笑着说:“现在知道,你妈我的厉害了吧?”

    南宫倾城忙说:“杨兔刚才在舞台上出错了,而且不是舞台事故,这样追究起来,这件事不简单啊。”

    钟夏彤回头,奇怪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像是不认识一般,反问:“怎么?你想简单?”

    “当然了……这样下去,她的演艺生涯,就全毁了。”南宫倾城微弱的说道。

    “所以呢?”钟夏彤冷不丁的问道。

    南宫倾城,一时语塞。

    钟夏彤一巴掌拍在旁边的桌子上,硬是让肃然静谧的会场上,多了几分声响。

    “妈,你认识的话,让他们给杨兔说说情……这事,就这么算了。”南宫倾城声音微弱,用祈求的语气,对钟夏彤说道。

    可,钟夏彤听到这话,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没门!!你不是喜欢张牧吗,不是想和张牧在一起吗?现在让那个女人身败名裂,不就是你想的吗?”钟夏彤声音凄厉,不留余地。

    她不敢明着对付张牧。

    暗地里,还不能收拾他?

    想得到自己的女儿!想毁了钟家!他钟夏彤,绝不妥协!!

    “你就是不认识这几个人吧……本家和分家的人,差别这么大吗?”南宫倾城故意激将道。

    也没用。

    钟夏彤像是一只老狐狸,不吃这一套。

    很快,到了幕后。

    南宫倾城的眸子,愣住了。

    主持人和导演都在,四眼望着杨兔,字字珠玑道:“你疯了吗!!不是让你排练了好几天,怎么这时候出叉子?”

    杨兔木在原地,说不出来话。

    “好多领导都在……那些老艺术家,都没出问题!让你站在C位,你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宴会导演将手里的折扇,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说:“你不要以为王导罩着你,想帮你,你就能胡作非为!这事,要处理不好,我能让你在国际上出名!”

    “臭名远扬才好。”钟夏彤在一旁,小声的低估了一声。

    南宫倾城一听,掐了她一把:“妈,你说什么呢。”

    钟夏彤冷冰冰的说:“说什么?你不是喜欢张牧吗?你想和张牧在一起,这女人,最好死了才对呢。”

    南宫倾城:“……”

    “看我做什么?难道,他还敢同时取你们两个不成?”钟夏彤又酸了一句。

    南宫倾城顿时说不出来话了,她知道和母亲解释,都是多余的。

    而此时,杨兔面对导演和主持人的指责,一句话没说。

    她知道,解释都是多余的。

    刚才,她的确是因为看南宫倾城走了眼。

    但这不是她没能进行演出最重要的原因。

    最重要的原因,是灯光师。

    那灯光里,有一缕强光,不停的在刺激自己的眼睛。这种情况,杨兔之前没遇到过,但她知道……是激光笔。而且,是很强力的激光笔。

    倘若方才,她不闭着眼睛。

    甚至,可能会直接被射瞎。

    演唱会上,有人会用激光笔恶意射人,很正常。但今天的场合,很不正常……

    台下,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激光笔在射杨兔。

    只有杨兔知道,激光笔,是从灯光师的灯光里来的。

    后台,入口。

    白衣男子和燕无双站在门口,白衣男子一脸的不屑。这样的场景,他碰过无数次。

    他在等。

    在等张牧来。

    等张牧,无助的样子!

    “破坏规矩者,死。”白衣男子冷笑一声,那浑身散发出来的杀气,竟然连旁边的燕无双,都颇为震惊。

    ……

    燕城。

    北郊墓林。

    张牧席地而坐。

    在他跟前,是一片茫茫无尽的墓地,张牧喝着酒,情绪很悲伤。

    “我没想到……我还是来迟了。”张牧看着旁边的墓碑,将一瓶已经打开的酒,倒在了地上,随后讪讪一笑,无奈说:“九天,你说过……等我再回燕城的,现在我回来了,你等不及了。”

    张牧说完,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渐而烧肝!

    张牧一饮而尽,眼角之处,只有无尽的忧伤。

    “九天,你曾送我们一家离开燕京。你说过,不要再回来!我说过,我张牧,一定要回来!燕京,不管是哪一个人,曾经对我张牧横眉弄眼也好,对我指指点点也好!我一倍仇,十倍报!”

    张牧语毕,又是一瓶酒下肚。

    刚要喝完,一双玉手拦住了他。

    张牧目光一凝,略带敌意抬头一看。

    眼前的人,竟然是余瑾,敌意才收敛几分。

    余瑾被张牧的目光,震慑住了。

    自从张牧从港区回来,余瑾总感觉,有几分不认识张牧。

    “你怎么来了?”张牧抬头,眼神剔透,好奇的问道。

    余瑾看了一眼张牧竟然穿着黑袍,再看了一眼墓碑上的名字,说:“你认识凤九天?

    你和他什么关系?

    他死了,你竟然要来披麻戴孝。”

    张牧抬起来头,说:“燕城,有几个人不认识凤九天的?”

    “那不一样……胡运见你不在医院,看了一下日期,就知道你来这里了……你以为我余瑾,是傻子吗?”余瑾双手插在胸前,问道。

    张牧耸耸肩,看着余瑾,说:“低估了奶牛的智商。”

    “你……”余瑾拽了拽拳头,干脆坐在了地上,说:“话说,你怎么认识凤九天?”

    余瑾刚坐在地上,张牧已经站了起来。

    刚喝了两瓶酒的张牧,异常的清醒,道:“他是我……生死之交!”

    “什么?”余瑾一愣,据说一个月前,港区大乱的时候,凤九天所在的凤家,在燕城动荡无比。

    而后,凤九天手下的企业,如数倒塌。

    凤九天承受不了这压力!

    新婚之夜,跳楼自杀。

    今日。

    刚好头七。

    “你来燕京,也是来参加他的婚礼的?”余瑾忙问道。

    张牧的目光之中,带着犀利的杀气:“屠狗!祭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