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舞会1

瞎半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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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916章被放出来了,没看的可以去看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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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烈士墓的卤菜摊砍了半只白砍鸡,半斤卤牛肉,半斤卤肥肠,和半斤夫妻肺片,三人按原路打道回府。

    对张馨月来说,在过去的一年,她无数次或单独,或和同学逛烈士墓,烈士墓这个和繁华挨不了边的地方她已经很熟悉了,然而今天,这次,她却仿佛第一次来这里一样,陌生,新奇,心头莫名的有种面对“新事物”的惶恐不安,于是想王勃快点买完东西然后立刻回校,躲回熟悉的地方;同时又有一种隐隐的激动,难以言喻的兴奋,似乎又想王勃的动作能够慢一点,让她在她曾走过无数次却不觉得有任何特别,也无甚留恋的地方呆得久一点,不想这么早的回去。

    在回程的路上,张馨月的心头也弥漫着类似的一种矛盾的心情——既想身旁的车窗一直紧闭,谁也看不见她;同时又有种想降下车窗,让更多的目光朝自己这里打量的冲动。

    回到公寓,趁饭还没煮好期间,王勃开始做公寓里面的清洁。这次,不论是钟嘉慧还是张馨月,都不再当看客,积极而主动的帮着王勃抹桌拖地,打扫屋子。王勃劝说了两句,两个女生却执意不肯,王勃就只好由她们了。

    做清洁的过程中,王勃突然想到了三峡广场的那套房子。那么大一套房子,一百多个平方,他即使谈不上什么懒人,也不想亲自去做。当然可以喊上钟嘉慧和梁娅,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在嘻哈打笑中把清洁做完,但这种事情也只能偶尔为之,才称得上情调,要是固定下来变成一种习惯性的活计,那就不是情调,而是苦差了。

    “看来,得需要找家政了。”王勃想。直辖后的双庆是阔步朝前大发展的时期,吊塔此起彼伏,犹如森林,到处都是开工的工地,直到王勃离世的2015年,市区的灰尘一直都大得很,两三天家里不做清洁,屋里便落满了一层灰。他本来就是一个爱收拾,爱整理的孩子。在老家的几个家,不论是烟厂小区的房子,印刷厂小区的房子,还是林泉雅舍的房子,全都被他妈,他姐,和程文瑾拾掇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哪怕穿着白衬衣在地上满地打滚,也看不到一个黑印。

    两年来,他生活的便是这样的一个环境。

    格调,习惯一旦上去之后就很难下得来。王勃这几天住在寝室,都有些受不了寝室内的“脏乱差”,亲自带头扫了好几次地——其实也不是什么“脏乱差”,和上辈子的“狗窝”相比不知道好了多少,但现在的他格调已经上去了,而且被他姐和程文瑾养成了轻微的洁癖,不干净的环境让他本能的感觉不自在,浑身痒痒。

    这套公寓只有三十几个平方,三人一起动手,没要到二十分钟,便搞完了。清洁搞完之后,稀饭也煮好了。

    于是,三人洗手,准备吃饭。

    有好菜,刚煮的稀饭烫得死人,眼前还有两位秀色可餐,因劳动出汗而面颊绯红的两位美女,王勃说不得要喝两杯小酒助兴了。两女忙着端菜取筷子拿碗的过程中,王勃打开冰箱,开了两听冰镇的啤酒。他一听,两位女生分一听。

    三人把会客室的小茶几当桌,席地而坐,吹着空调,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同时畅聊着校园的逸闻趣事,惬意得很。

    心灵一直处于某种震荡,凌乱状态的张馨月面对王勃殷勤的劝酒,碰杯,甚至热情的给她夹菜,激荡的心绪慢慢的变得柔缓。张馨月想,自己固然跟对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这又如何呢?对方不是自己的学弟,校友和朋友吗?此时此刻,双方不是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攀谈,吃饭吗?自己对他又没什么非分之想,所以,这就够了啊!还想其他的那么多干嘛?

    张馨月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如此一想,前不久进入对方的卧室后心灵上所形成的某种压力,一下子便消失了好多。

    三人在王勃公寓内的这顿有滋有味,比食堂好了无数倍的晚餐,一直吃到六点半才宣告结束。饭后的残局王勃还没动手,两女便抢着帮他干了。

    两女去厨房洗碗的过程中,王勃看了看茶几上还剩了至少三分之一的卤菜,便将其分为两份,装入双层保鲜袋,让两女带回寝室当宵夜。

    连吃带裹的,钟嘉慧和张馨月都有些不好意思,但王勃知道大学寝室的样子,20来岁,还在长身体的年轻人永远都吃不饱,很多时候,其中哪个泡了碗方便面其他人都馋,都要上去分吃两口的。两人把这些普通学生很少舍得买的卤菜带回寝室,肯定会受到室友们的欢迎。

    考虑到晚上有舞会,王勃便打算先在公寓内洗个澡,换一身清爽的衣服。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两女,钟嘉慧和张馨月便立即起身,知趣的告辞。

    两女离开后,王勃见时间不多,走进浴室,开始迅速的洗漱。十分钟后,他赤/裸着身体走到书架旁的一个衣柜,打开,随便取了件黑色的POLO衫和米色的休闲裤扔到床上。等回到床上准备穿衣的时候,王勃一愣,赫然发现床上的这件Ralph/Lauren的POLO衫和REPLAY的休闲裤,全都是去年孙丽给他买的。

    想到孙丽,王勃因舞会到来而涌出来的不少激动便一下子不翼而飞。他开始摸出手机,给那个熟悉的号码拨打。结果依旧是机器人千篇一律的回应。王勃叹了口气,心想,只有等程文萱把BJ的房子搞定后再亲自去北舞找人了。

    身上是黑色的POLO衫,下身米色的休闲裤,加一款同色的休闲鞋,王勃的衣着,休闲而写意。穿好衣服的他暂时压抑住心头的惆怅,出了留学生公寓,开始朝寝室走。洗澡的时候,有个未接电话,是寝室内的几个家伙打来的。王勃决定先汇合了寝室的同学大家再一起去学生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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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头,华夏的高中生基本上都是“头悬梁,锥刺股”苦读型的,高中生活既单调又无聊,既死板又苦闷,对于传说中的源自于“西方腐朽资本主义社会”的舞会,很少有中学生见识过。

    所以,整个英语系2001届的大一新生,不论男女,面对晚上的迎新舞会,是既兴奋又期待。

    女生们自然是早早的,提前一个小时就开始梳妆打扮,洗澡的洗澡,洗头的洗头,热烈的讨论着到时候穿什么衣服,要不要化妆,甚至要不要去理发店做个头发等等烦恼而又幸福的问题,为如何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同学们的面前而头疼不已。

    而男生们,也不甘落人于后,同样是洗澡洗头,穿衣打扮,试图将自己最帅的一面展现在系上的美女们面前。

    当王勃推开3栋3-1虚掩着的寝室门后,第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是小个子涂云良。此时的涂云良,上身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色短袖斜纹衬衣,下面是一条黑色的西裤外加一双擦得透亮的皮鞋。衬衣的下摆被涂云良塞入了西裤的裤腰中,用一条同样崭新的牛屎黄皮带紧紧的勒住。皮带头新颖而别致,带着一层金色的镀金。涂云良的头发一根根笔直如刺猬,黝黑发亮,光可鉴人,不知道抹了多少啫喱水在上面。如果此时对方再打一条领带的话,完全可以说是去迎接新娘的新郎官了。

    寝室内的其余人等,包括大帅哥黄亮都差不多,光鲜亮丽,光彩夺目,一个二个犹如孔雀开屏。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衣服鞋袜出来,一一比划,试穿,并让周围的同学评头论足。衣服的选择上全都是衬衣,西裤加皮鞋,这年代男生们心中最正式,也最时髦的穿着。

    “勃哥,你怎么不换衣裳啊?”涂云良见王勃穿着简单的“T恤”,关心的问。

    “换了啊!上午的白色,晚上的黑色,注意没?”王勃捏住左胸部位的英文标识,提了提。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都开始注意起他身上的穿着来,发现王勃的衣着果然和上午有所不同,上面无领的T恤变成了有领的“T恤”,下身的牛仔裤和运动鞋也变成了一条从来没见过的米白色的裤子和同颜色的鞋子,看起来和时下男生流行的穿着不太一样,但穿在对方的身上,却又是那么的协调,自然,浑然天成,有一种他们无法形容但却感觉很出挑,很有型的气质。

    “我是说,你不穿一套正式的啊?你这个,看起来好随意哦!”涂云良来来回回的打量王勃身上的穿着,又不停的跟自己身上那身让他臭美了好半天的正装对比,慢慢的开始觉得王勃的一身,是越来越顺眼,自己身上这身几乎全部都是崭新的衣服,倒是开始有点变得别扭起来。

    “呵呵,就一个学生舞会,又不是去相亲,穿那么周吴郑王干嘛?舒服自在就行了。”王勃笑了笑说,心头却还有一句说不出口的话:

    小子,俺早已经过了靠穿着打扮去吸引女生注意的低级位面了。就凭“王子安”三个字,哪怕穿个大裤衩,你们就是穿金缕衣,女生们第一眼瞧的,也肯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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