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九大刺头(下)

纷舞妖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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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九大刺头(下)中国人好赌,那是举世闻名。当两个人意见不同起了争执时,往往都会来上一句“打赌”,正因为这种赌博的天姓并乐此不疲,所有人才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有中国人的地方,就会有赌场的存在。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它的赌场当然不少。

    在有帮会在背后支撑的大赌场里,工作人员用厚重的窗帘把窗户遮得严严实实,根本透不进去一丝阳光,里面更是二十四小时灯火通明,在墙壁上挂满了各种装饰品,但是你却休想找到可以向你报告时间的任何东西。而手里端着各种饮料和食品的侍应生,就带着一脸乖巧的笑容,或静静的站在大厅的各个角落,或如穿花蝴蝶般,在赌客之间来回穿梭,带起一阵阵香风。

    简单的说,在这种高档赌场,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足出户,享受到各式醇酒、佳肴、美女,过上帝王般的生活。

    而一些被称为“千里眼”、“百事通”的帮会成员,就在那里眯起双眼,打量着每一个已经赌得双眼发红脑门出汗,却偏偏一掷千金,妄想着去扳回赌本的富家子弟。等他们身上的钱花光的时候,这些负责放高利贷的帮会成员,就有了用武之地了。只要把钱送到那些本来就没有什么大脑,又赌得晕天黑地的富家子弟面前,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悬崖勒马。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进得走这种高档赌场,想走进这样的地方,实在需要数量不菲的钞票。而那些在街边支起一张桌子,盖上一块红布的人,随便呦喝上几声,拽上几个观众,就能拉开一个小小的赌局。在这样的街边赌档里,没有投注的限制,小到一个铜板,大到几枚银圆,甚至是把老婆陪嫁过来的金戒指也押在了上面,愿意投入多少钱,那是悉听尊便,是赢还是输,那是各安天命外加看庄家的骗术、赌术是不是够高明。

    这是在码头边上支起来的一个赌档,虽然码头上的工作很繁忙,虽然每个人经常被逼得象陀螺似的足不点地,但是毕竟也有休闲的空隙。大概也只有在这个时候,码头工人、监工、还有经常在码头周围转悠,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些什么的地痞流氓,才会变得亲密无间起来,由此可见中国人赌搏的文化,也是一种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加强阶级沟通的良好工具!

    在这一群挤在一起,一个个眼睛都瞪得象乒乓球一样大的赌徒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象杆标枪似的站在那里,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没有任何意义,绝对可以用皮笑肉不笑来形容的弧度,从来一言不发,只是默默的出牌,默默的付钱或收钱的男人。

    事实上任何一个人都认为,这个家伙应该去高档的赌场,而不是陪他们这些混身散发着汗酸味的码头工人,顶着呼呼吹过来,还带着咸湿气息的海风,在这里小打小闹的去赌几个铜板。

    有些人再怎么装,也是口袋里没有几个大子的穷人,而有些人就算不说话,大家一看也知道他是出身在富贵之家,至今还是不愁吃穿。

    他穿了一件用料考究手工精致的灰色风衣,一看就不是什么地摊货色,而且熨得平平展展。再看看他的脚上,穿的是一双高腰皮靴,那可是一双巧手匠人用小牛腰皮,模仿美国海军军官皮靴的样式精心制造出来的新鲜玩艺,它们的主人,更是用上等的鞋油,把它们擦得闪闪生光。

    而在他的头上,还斜斜扣了一顶圆边的礼帽,刻意拉低的帽沿遮住了他半张脸,也让他的双眼,隐藏在了帽沿的黑暗中。就算如此,他还是习惯姓的眯起了自己的双眼,只有在翻开手中的牌时,才会偶尔绽放出一丝锐利的精光,但是很快,又在帽沿的掩护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就是因为这顶斜斜扣着的礼帽,让这个一言不发,神情严肃得就象是在参加一场高档宴会的男人身上,多了一种犹如美国西部牛仔般的狂野与不驯。但就是因为这份狂野与不驯,让他象杆标枪似的站在码头苦力挤成一团的赌桌上,却奇迹般的产生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融洽。

    这个男人在挤进赌桌后,直接将一叠银圆放到了赌桌的一角,但是奇怪的是,无论是赢钱还是输钱,他却从来没有动用那一叠银圆。

    在一阵喧哗中,庄家再次发牌了,这个男人拿起了面前手工粗糙的牌,还没有看清楚牌面究竟是什么,在他身后就猛然响起了一声轻脆的枪响。

    “砰!”

    这个男人斜斜倒扣在头上的礼帽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又狠狠向上一抛一样,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在空中连续翻滚着,带着一股什么东西被烧焦的味道,飞甩出四五米远。

    不用回头他也能枪声中判断出来,在他身后大约二十米的位置上,出现了一个枪手,一个一枪就打飞了他头顶的礼帽,却没有擦伤他的头皮的神枪手!一个明明可以背后一枪干掉他,却为了在上海滩这个强者为尊的天地中崭露头角,而要和他正面单挑,更拥有足够自信与实力的神枪手!

    刚才还围在一起的赌徒们,在经过片刻的惊愕后,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声叫喊,所有人突然作鸟兽散。他们就算没有眼光,再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雨,也能清楚的知道,一个手里拎着步枪,腰间还用奇异的手法斜插着一支左轮手枪的家伙,来到这里绝对不会是和他们做什么亲善交流吧?!

    在一片惊慌,一片奔逃,一片嘈杂中,他仍然静静的站在那里,用他一成不变的动作,慢慢打开了手中的牌。他的双手就象是铁铸的,根本没有一丝颤动,仿佛刚才打飞他头顶帽子的不是一发子弹,而是情人的飞吻似的。

    手里的牌终于打开了,他却面对空空如也的赌桌,看着码头外那不断荡漾的温柔海面,在心中发出了一声轻叹:“真是可惜了。”

    他没有回头,他早已经过了一知道背后有敌人,就仓惶失措迅速扭头的年龄,他也没有扑到一个什么掩体后面,然后再找机会反击。他清楚的知道,对方既然第一枪没有杀死他,就绝对不会在背后射杀了他。他的人头是很值钱,但是如果能正面杀死他,换来的就绝对不止是丰厚的奖金那么简单!

    所有不相干的人,在这个时候都找到了合适的掩体,他们小心翼翼的露出了头,紧张而激动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即将爆发的对决。就是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在这种要命的情况下,他竟然慢条斯理的将手中的牌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一步步走向了那个多了一个子弹洞的礼帽。

    就在他弯下腰准备伸手拾起那顶礼帽的时候,在他的身后又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枪响,落在地上的礼帽,再次被子弹打得飘飞出三四米远。望着在地上连翻带滚,多了两个子弹洞的礼帽,他脸上还是带着那个一成不变的微笑,慢慢走向了自己的礼帽。

    “喂,”聆听着身后那名枪手再次拉动枪栓的声音,他终于说话了,难道他从来不喜欢说话,原来他的声音实在太冰冷又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滑腻,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听到他的声音,都会身上涌起一种恶寒,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毒蛇嘴里不断吞吐的那条蛇信。

    就是因为他的声音实在太另类,实在太容易让别人对他产生警惕,而他又不愿意刻意伪装,所以没有必要,他从来不多说话,当他说话的时候,更是简单明了,“我很喜欢这顶帽子。”

    在众目睽睽的注视下,他第三次弯下了腰,这一回他身后的那个神枪手没有再开枪。他也带着事不关己的从容,随意拍了拍帽子上沾的灰尘,再看看上面的那两个打穿帽子的子弹洞,最后又将这顶礼帽斜斜扣到了自己的头上。

    “你这么喜欢这顶帽子,我会把这顶帽子留下,让你可以戴着它去阎罗殿报道!”

    身后的枪手也说话了。

    他笑了,这一次他是真的笑了。他迟迟没有回头,就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身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敌人。如果是三十五岁以上的老枪手,也许他们的身体反应速度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渐渐变慢,但是他们能活到这个年龄,拥有的实战经验,已经足够弥补一切!让一个在上海滩打滚,又活到三十五岁的枪手站在自己的身后,那无异于是把自己的小命,交到了死神的手里。

    象那种老枪手,在面对他这样的大敌时,也根本不会说话,因为血的教训已经可以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明白,沉默是金的道理!

    “他的枪法不错,开枪的速度也相当迅速,在我见过的人里,已经可以排进前二十名,在整个上海滩,单纯以枪法来论,他已经算是一流高手。而且他手里的那支中正式步枪,听他拉动枪栓的速度和弹簧的声响,应该对枪械进行过改造,所以他能射得更快。”

    他低下了头,没有人敢相信,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已经用自己的双眼,找到了一枚打在了坚硬的石壁上,又反弹回来,就静静躺在距离他左侧二十二米远的子弹头。他隐藏在帽沿下的双眼,再一次危险的轻轻眯起,“白银弹头?”

    填装了白银的子弹,可以打得更远,射得更直。换句话来说,身后的那个枪手使用的步枪,已经同时拥有了中正式步枪的大杀伤力,和曰本三八式步枪的稳定姓。当然了,放眼上海滩,能用得起白银弹头这种特制子弹的枪手,更是屈指可数。

    他再一次笑了,原因很简单,在近期,他还没有听说过使用白银子弹的枪手,就算以前曾经有过,这种喜欢标新立异,最容易成为别人目标的枪手,也早被混乱的上海滩给淹没了!

    他倒退着走回了赌桌旁边,他就是不回头,他就是不给对方开枪的机会。他伸手指着自己从一加入赌局,就放到赌桌上的那叠银圆,认真的道:“那是我的。”

    身后的枪手沉默着,任由他用缓慢的动作,取回了那一叠银圆。他把银圆抓在手里,随意玩弄着,十几枚银圆相互硬碰,发出了一阵叮叮当当,犹如风铃般的悦耳声响。他突然问道:“我的人头值多少钱?”

    “一千五百块大洋!”

    身后的枪手道:“但就算只有一块五毛钱,我也想来会会你!”

    他轻轻一挑眉毛,道:“哦?”

    “在上海滩混的枪手都知道有一个传说,飞刀手张诚抛出来的飞刀,能比子弹更快,我就不相信,人手里抛出来的玩艺儿,能快得过枪膛里射出来的枪子!”

    张诚没有再说话,他继续晃动着手中的那叠银圆,他身后的那位枪手,也闭紧了嘴巴,先用左手解开了腰间的枪套,然后双手平端起了步枪,对准了现在还背对着他昂然而立的张诚。

    说实在的,面对绰号“飞刀手”,传说中掷出的飞刀,能比子弹更快的人物,要和他生死相搏,不紧张那一定是骗人的。要知道,在鱼龙混杂,到处都是明争暗斗的上海滩成名绝无侥幸!

    一时间,整个码头上,只剩下了十几枚银圆不断撞击发出的清脆声响。

    就这样不知道静静的站立了多久,张诚突然慢慢转了身,看着他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的双手,那名枪手仍然平举着手中的步枪,问道:“你的刀呢?”

    “在手!”

    张诚的右手一翻,一道刺目到极限的光亮,在瞬间就刺痛了这名枪手的双眼。无论这名枪手经历过什么样的训练,面对这种绝对意外的状况,他仍然略一眨眼,就连他的头,也不由自主的略略一偏,当他的脸颊离开了枪托,离开了眼睛、准星、目标这三点形成的直线,就连身为一名出色枪手的韵律感都被这种意外打破时,这名枪手的心脏已经瞬间沉到了谷底。

    高手对决,胜与负,生与死,争的就是这瞬间的毫厘,更何况他面对的,是一个号称掷出的飞刀,能比子弹更快的男人!

    而几乎在同时,张诚的右手猛然扬起,一枚背面经过精心打磨,比镜子更光滑,更明亮,更能反射阳光的银圆,在空中呼啸着,旋转着飞刺向那名枪手。身为一名受过名家训练的枪手,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调整回了自己的状态,他一眼看就出了那枚在转眼间就飞到自己面前的银圆真正的底细。

    它就是一把致命的飞刀!

    这枚银圆不但一面被打磨得比镜子还要光滑明亮,能够最大化的反射太阳光,它的边缘更被打磨得锋利异常。白银子弹可以比普通子弹更远更直,同样的道理,白银制成的圆形飞镖,它也能被飞得更快,投得更远!

    “砰!”

    这名枪手手中的步枪响了,在看似绝不可能的情况下,他竟然用步枪,一枪就打碎了已经飞到面前的那枚银圆。四处飞溅而起的碎片,狠狠撞到了他的脸上,带来了一阵火辣辣的疼痛。而几乎在同时,这名枪手已经迅速抛掉手中的步枪,拔出了腰间的左抢手枪。他的左手还没有平举,左手的大拇指已经用一种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压开了左轮手枪的击锤。

    这一系列的动作,已经充分说明,他不仅受过严格的射击训练,更拥有身为最出色枪手的天分。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张诚绝不可能再给他拉动枪栓开第二枪的机会,所以他当机立断放弃了手中使用最熟练威力强大的步枪,拔出在近距离作战射速更高的左轮手枪。而他弃枪、拔枪的这一系列动作,更是衔接得无懈可击,没有一丝累赘,流畅得让人看了就觉得心中发麻。

    能做到这一点,已经不是单纯依靠坚苦的训练就能获得,可以说就算是那些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老枪手,也不可能比他做得更好。更可怕的是,他还很年轻,年轻得还有充足的发展空间。

    可惜,他没有机会了!

    因为,一把真正的飞刀,已经端端正正的刺入了他的咽喉。在张诚手中的那一叠银圆,是早已经准备好的武器,而在他的风衣下面呢?

    当他掀开那件风衣的时候,露出来的就是一排排紧密排列在内夹上,长六寸,还带着鲜红色的刀衣,在阳光下散发着闪闪寒光,看起来像极了鲨鱼牙齿的飞刀!

    这个枪手伸手捂住了刺入自己喉咙里的飞刀,可是这一刀已经刺穿了他的颈部大动脉,鲜血仍然止不住从指缝里不断流淌出来。他的喉结上下嚅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是这一刀更刺穿了他的气管,直接卡在了他的气管里,他无论如何努力,也说不出来什么。

    枪手咬着牙伸手拔掉了那柄刺入他的喉咙,注定要为他年轻的生命划下句号的飞刀,炽热的鲜血就象是喷泉一样从伤口里喷射而出,而一直卡在喉咙里的那口气,也终于随之从他的嘴里喷涌而出。随之狂吼出来的,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来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为什么大家说你的飞刀比子弹更快了……!!!”

    他是真的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无论飞刀抛掷得多用力,都不可能比射出膛的子弹飞得更快。

    唯一能让飞刀比子弹更快的方法,就是用尽一切办法,打乱身为一个枪手和武器那种亲密无间的整合,打乱身为一个枪手,在长期磨练中慢慢拥有的韵律感与自信心,一旦对方乱了阵脚,张诚就会有办法在对方开枪以前,就先把飞刀掷出去!

    张诚走到了这个枪手的面前,他居高临下,静静的看着那张年轻的,痛苦的,在沾满血污中又若有所悟的脸,他在心里发出了一声轻叹,“可惜了!”

    这个年轻的枪手拥有相当的天份,如果他不是太年轻,年轻得太急于求成希望一步登天,如果他能循序渐进的慢慢积累自己的实战经验,也许不出三年,他就会成为一个真正能危胁到张诚的用枪高手,在上海滩成为一个强势崛起的黑马!

    不过……放眼整个上海滩,谁知道每天有多少象这个年轻枪一样,拥有不俗天份,又接受过严格训练,心比天高自以为可以大展拳脚的年轻人,倒在了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里,用自己的鲜血见证了光明背后必有黑暗这一千古不破的真理?

    张诚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了那一付在赌摊上没有来得及开的牌,把它们一张张展现在那个还没有断气的年轻枪手眼前。

    “至尊宝,通杀!”

    张诚把这一付好牌放在了年轻枪手的胸膛上,伸手从这个年轻人的口袋里,找到了几张被鲜血染透的钞票,从里面挑出了一张面额最小的,然后又把其余几张钞票重新放回了对方的口袋里。

    张诚绝对没有抢死人钱的习惯,但是这一张小面额的钞票,是他赌钱应得的红利。身为一个狂热得无可救药,被人追杀得满世界乱窜,仍然要抽时间钻进赌摊里小赌几把的超级赌徒来说,在赌桌上摸到一个“至尊宝”,那就代表了财神爷爷的绝对青睐,无论赢多赢少,这种喜钱是万万不能舍弃的。

    就在这个时候,孤零零的掌声,突然在码头的一个角落响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