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黄瓜

摩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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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枪的并不是凌霄,这才是蝎子惊慌失措的原因,以至于慌不择路,如果他面对的是名普通人,他这种本能的反应足矣活命,但是普通人,又怎么能够将他*入绝境?

    “你……是……谁?”

    蝎子的每说一个字,都需要付出足够的代价,但是他不甘心,堂堂鬼开枪蜮的七大战将,居然一队人都全军覆没,这样的惨败,他接受不了。

    “噗!”

    脖子处的血线炸开,蝎子的人头,就如同一个皮球,滚落在了地上,至死他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而自己忽视的另一个人,究竟是谁,因此他死不瞑目。

    “欢迎回到华夏!”

    一个粗重的声音响起,然后给了凌霄一个熊抱,险些没有叫凌霄直接断气。

    就在凌霄解决蝎子的时候,对方已经接近了机长室的劫匪,一场危机解决于无形之中。

    “轰!”

    凌霄双手猛然发力,直接挣脱了对方的怀抱,嘴里不满道:“离老子远点,对男人不敢兴趣!”

    “哈哈!”

    男人粗狂的笑了起来,他不是别人,正是那原本被打昏的应有当,此刻哪里还有重伤的样子,一脸笑意的朝凌霄伸出手道:“第六局应有当!”

    “凌霄!”

    凌霄一脸笑意的和对方握了下拳,就在应有当承受蝎子一拳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应有当没有丝毫的抵挡,这是不正常,因为一个正常人,面对危机,一定是会用手阻挡。

    也就是这个破绽,使得凌霄知道应有当是在隐忍,或者说是在麻痹对方,从而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目的。

    这也是为什么凌霄会放弃原来的优势,冲出来的原因,他丢出的那一枪,并非全部是吸引对方的火力,而是为了给应有当。

    后来应有当趁人群声讨凌霄的时候,巧妙的取枪,并且干掉了那名手下,而一枪过后,想要再干掉蝎子,就需要两步的助跑,这就有了后来蝎子为什么舍弃人质的原因,就是为了能够躲开应有当,但是却全部落入了凌霄的算计之中。

    “凌霄……呜呜!”

    就在两人还要再聊些的时候,林可儿满脸泪痕的跑了出来,直接整个人挂在了凌霄的身上,绝处逢生,让她原本稚嫩的心,居然有了一丝的悸动。

    “乖不哭!”

    凌霄尴尬的劝慰着,毕竟当着如此多人的面,被一个女孩子投怀送抱,他还是有些害羞的,刚才还高呼自己是处男,正在盘算着,是否今晚就应该换个称呼了。

    此时应有当自然不会傻的当电灯泡,这是一位演技堪比影帝的存在,在他的憨厚外表下,有的是一颗缜密的心,虽然和凌霄有过一次配合,但是他也清楚,两人都不是凡人,如果下了飞机,再次遇到就只能够说是不幸了。

    华夏地域辽阔,但是令人向往的地方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华夏的首都燕京,还有一个就是世界公认的东方之都,天海市。

    如今华夏才是五月天,但是天气已经开始闷热起来,在天海市,一间装潢普通的房间内,凌霄正大咧咧的躺在床上,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他却还没有醒来的意思。

    当天从飞机上下来,凌霄被有关部门扣押,死了那么多的劫匪,总是要有人站出来,所以当他出来的时候,哪里还有林可儿的身影,叫他暗恨不已,自己又要顶着处男的帽子了。

    事后凌霄看过关于劫机的报纸,发现上面居然对自己只字不提,并且大肆的宣扬,这是大家共同的抗争结果,而持枪的劫匪,也变成了拿着武器,甚至那机长还用那不小心摔倒擦出的伤势,说是和劫匪生死相搏的结果。

    对此凌霄只是咒骂了几句,并没有说什么,毕竟里面也没有应有当的名字,他们都是那种不会出现在报纸上的角色。

    此时凌霄的肚子已经饿了,只能不甘心的起床,第一眼看到的是床头柜上的一本绿色的小证,巴掌大小,每次看到它,凌霄都有种大声哭大声笑的冲动。

    他是一个孤儿,十岁被选入龙组,如今服役十年的时间,结果就换来了这个证件,想想都觉得不值得,凌霄叹了口气,伸了个懒腰,自我安慰道:“一切都过去了,还想那么多做什么?我还有大把的时间需要珍惜!”

    这是一间两居室,是凌霄用退役的钱买下来的,在天海市这个寸金寸土的地方,有个安身之地,是很多人一辈子的梦想,而凌霄选择在这里扎根,是因为这里是他长大的地方,虽然如今物是人非,但是如今的凌霄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只能选择这里。

    房间内很简单,没有多余的家具,习惯了军旅生活的凌霄,并不喜欢复杂,快速的在卫生间洗漱好,时间精准的只有一分钟,这是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如今已经深入骨髓,恐怕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改。

    “月华大厦频频发生高层被辞退的事情,有人怀疑是王氏集团在进行大规模的洗牌,这种新旧权利交接的结果,究竟是好是坏,暂时不好做出什么评论,但是从今早开始,月华科技股票已经开始不断的下跌!”

    凌霄打开电视,却是经济新闻,对于这个他并不敢兴趣,直接的关掉电视,随便穿了一身衣服,直接走到厨房,如今就是世界大战,凌霄觉得都没有先喂饱自己肚子重要。

    “晕死!忘记昨天就剩下一根黄瓜,还被我给啃了,现在根本就是弹尽粮绝了,还是去超市买点吧!”凌霄无奈的摇了摇头,只能锁上门去买菜。

    这是天海市郊区的海景小区,由于靠近大学城的原因,这附近人气也十分的旺盛,每天傍晚的时候,凌霄都有个习惯,趴在窗台上,去看过往的美女,成为了他如今生活中的一种享受。

    “小菲,你家的黄瓜怎么都没有刺呀?是不是新鲜的?”到了超市,凌霄就活脱脱的一个家庭主妇,厌倦了压缩食品的凌霄发誓,一辈子都不再吃速食,对于这些做饭的材料,他也十分的挑剔。

    小菲是超市老板的女儿,已经大二了,整天一副非主流的打扮,不过十分的懂事,经常会帮父母看店,时间久了和凌霄这个家庭主妇也熟悉了起来。

    此时的小菲,拿下耳朵上的耳机,一头火红的头发,直接一把聚拢到脑袋后面,露出那还算美女的容颜,一脸不爽的看着凌霄道:“大叔,你怎么就这点志气,买个黄瓜也磨磨唧唧的?”

    “额?那个我只是想要确认下黄瓜新不新鲜而已!”凌霄有些无语,自己也就二十岁,貌似比对方还小一些,怎么就成了他口中的大叔了,委屈的开口解释道。

    “大叔,你放心买吧,本来昨晚都有刺的,我怕用的时候刺伤我,就都给清理干净了,都是新鲜的!”小菲一脸不屑的神色,似乎觉得凌霄一个大男人,居然这样太失败了一般。

    “你用了?”凌霄脸色顿时古怪起来,他虽然在军营生活,但是也不影响他知道,黄瓜的另一个作用,想到这个,他顿时将手中的黄瓜丢了下去,闻了闻手上,好像真的有一股味道。

    “靠!大叔你想什么呢?本小姐那么漂亮,到哪里找不到男人,会用这黄瓜吗?我昨晚擦了一下,就顺便把刺也清理掉了!”小菲一脸的不爽,甚至还刻意的挺了挺发育不错的身体,证明她话语的可信姓,但是她却发现,自己怎么说,都好像解释不清楚的样子。

    凌霄咽了咽口水,直接将五根黄瓜放入购物篮内,心中一阵感慨道:“现在的女孩太要命了,什么话居然都敢说,不过为什么我发现我好像很喜欢听呢?”

    这个想法一出现,顿时被凌霄压制,在心中默念道:“凌霄呀凌霄,你喜欢的应该是那种文文静静的小女生,怎么能这样的堕落呢?偶尔看一眼就好了,不能当老婆的!”

    “大叔,你好像没有付钱呢?”小菲的声音,不满的在凌霄的背后响起,凌霄想问题太认真,居然忘记了付钱。

    尴尬的付完钱,凌霄拎着买好的菜,直接朝家的方向走去,在回来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凌霄最经常出没的地方,也就是这个超市,还有就是家了,他还不习惯正常的生活,只能宅在家里。

    就在凌霄没有走出多久,整个人顿时警觉了起来,这是他多年形成的本能,每次有人快速的接近他的时候,他都会快速的做出反应,也正是因为这个本能,使得他很多次都能死里逃生。

    “女人?高跟鞋?体重八十八斤!身高一米六八!喘息声有些乱,不像是杀手!”凌霄尽管没有回头,却已然将身后快速接近的人分析了透彻,此刻发觉没有危险后,凌霄开始对这个魔鬼身材的女人有了好奇,转身朝对方看去。

    这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二十多岁的年纪,长发过肩,在奔跑中更加的飘逸,完美的s曲线,身体上没有一丝的赘肉,此刻因为呼吸,而剧烈颤抖的胸部,给人一种波澜壮阔的感觉。

    对方无疑是一个美女,五官异常的精致,此刻尽管惊慌失色,但却别有一番的韵味,最少凌霄一生见到比这个女人美丽的不超过五个,因此凌霄对于眼前的美女,动了一丝的想法。

    男人遇到漂亮女人,总是会有些想法,这是正常的反应,何况是凌霄这种,压制了很久的老男人,不自觉的身体朝后方走了过去,心中正在酝酿着,哪种开场白比较好。

    “救我!”女人眼中闪过一丝的焦虑,直接大声的朝凌霄喊道,脚下的步伐更快了一些。

    “救我?”凌霄被这两个字喊的微微一愣,心中疑惑道:“现在最流行的开场白是这个吗?我怎么从来不知道?看来我落伍了!”

    也就是一瞬间,凌霄猛然惊醒过来,暗骂自己糊涂,才退役两个月的时间,居然连基本的常识都忘掉了,对方哪里是和自己搭讪,而是像自己求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