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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发, 订阅不够看不到 人到了一定年龄,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个尴尬的问题,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 甚至是隔壁村的,都过来说媒, 说的朝曦烦,丢下医馆跑上了山。
其实仔细想想, 大家也没说错, 她确实十八, 老姑娘了, 再拖下去人老珠黄没人要了。
不知是不是被人说的多了, 还是真的放弃挣扎, 朝曦偶尔瞧着逐渐发黄的叶子,心中时不时会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天凉了, 也许该找个人暖暖床了。
山谷入口偏僻, 狭小, 被草木挡住, 朝曦扒开垂下来的藤条, 穿过长长的暗道,一到地方, 只轻轻喊了声, 便见地上齐胸的杂草大片大片倒下, 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以极快的速度冲来, 快到跟前时一个飞跃扑了过来,将朝曦压在身下。
朝曦推了推身上的庞然大物,没推动,这厮虽然三年里长大了不少,不过还跟以前一样,以为自己是个宝宝,爱对朝曦撒娇要抱抱。
小时候已经抱的很吃力了,现在根本抱不动。
成年黑熊的体重是她的三四倍,压在身上宛如重石一般,挤走了肺里的空气,仿佛听到了肋骨咯咯作响的声音,喘不过气,朝曦脸上微微憋红。
她推不动平安整个身子,但是可以挪动脑袋,刚板正了脸,发现这厮嘴边肿了个大包,一定是趁她不在,偷偷去掏蜂窝,结果被蜂蜜蛰成了这样。
黑熊很爱吃蜂蜜,山里的不够吃,朝曦偶尔要从外面带给它,有专门卖蜂蜜的地方,平时它也会自己抓,每次都弄的一脸伤。
皮厚,身上尽是肉,加上被蛰的多了,不怕蜜蜂,蜂针也刺不进去,不过脸上就惨了,每次都肿的不忍直视。
朝曦摁了摁肿到变形的脸,平安疼的厉害,身子一抽,本能朝一边倒去,放开了朝曦。
似乎还有些疼,又有些委屈,躺在她身边,舔了舔熊掌,求安抚似的,小眼睛朝她看去。
朝曦无奈,拉过一边险些被压扁的药篓,找出一瓶膏药,将肿脸扳过来,细细抹药。
偶尔手重了,平安四处躲她的手,讨好的用舌头去舔她的指头。
它舌头上有倒刺,朝曦没让它舔,不老实就大力摁下去。
两米多高的庞然大物登时缩成一团,可怜兮兮嗷叫。
虽然它现在确实是这一片的王,所有动物都怕它,但是它在朝曦面前始终如一,还是原来那个宝宝。
朝曦给它抹了药,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没问题才拍拍它的屁股,让它自个儿玩。
平安撒了欢儿似的,跑去一边的溪水里捞鱼,它在这里生活的久了,颇有一套,那溪水从山上流下,有一条道特别小,它便拦住那里,一动不动几个时辰,等鱼自己上门。
熊是一种非常耐心的动物,平安平时不捞鱼的时候便一直等她,很少离远,怕等不到她。
它刚进这个山谷的时候还小,受了伤,从夹缝里过来,养了一段时间,加上这里山清水秀,食物充足,不想走,待了两年待腻了,想走的时候发现长大了不少,夹缝里出不去,便也一直待在这里。
好在这里四面环山,动植物极多,也饿不着它,还有朝曦时不时进来陪它,小日子不算太无聊。
山谷很大,又没人打扰,朝曦便在安全的地方种了些草药,搭了个草屋,偶尔住上两日,倒也清闲自在。
平安在抓鱼,朝曦便想着生火,将鱼烤了。
动物很护食,平安也一样,开始像只野兽一样,不愿意让她亲近,故意用带了倒刺的舌头舔她,将她的手背舔出伤痕,朝她呲牙咧嘴威胁她,不许她接近食物。
后来朝曦便减少了来的次数,也不带蜂蜜,这厮自己便软了下来,学会讨好她,知道讨好她有蜂蜜吃。
今个儿天气好,平安运气也不错,很快抓了条鱼,屁颠屁颠跑来,献宝一样搁在朝曦面前。
朝曦夸奖似的揉了揉它的脑袋,后又撸起袖子拿了工具熟门熟路在河边处理活鱼,刚去了内脏,眼睛突然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不是水面的反光,是在岸边。
她朝那边看去,又被那玩意儿闪了一下。
什么东西?
因着好奇,朝曦搁下鱼,简单洗了洗手,走过去一看,是个人。
一个身受重伤的人。
不知道躺了多久,看身上的衣裳,早已经干了,秋季衣裳干的慢,算算时间应该是昨天晚上掉下来的。
悬崖上有条瀑布,顺着瀑布一路冲到这里,不会死,只会暂时昏厥,若是运气好,被冲上了岸,只要一动不动,就能避开平安。
熊不吃死物,尤其是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可能会经不住好奇心过来瞧瞧,发现没啥好玩的便会放弃。
它嘴挑的厉害,可不是什么东西都吃。
朝曦蹲下来,跪在一旁。
如果真是昨天被冲下来的,这时候也该醒了,许是保存体力,闭目养神没有动弹,只在她靠近时睁开眼,平静的瞧了瞧她,发现没有危险后又淡然闭了起来。
一只手突然摸在他身上,那身子陡然颤了颤,就像受到了极大刺激一样。
这人性格一定很孤僻,很少被人这样直接触碰。
朝曦等那身子缓下来,不那么紧绷后才继续摸。
先是抬了抬他的脑袋,摸后脑勺,如果人的大脑受创,这人基本完了,很幸运,他不是头朝下掉下来的,是脚朝下,这意味着下半身可能废了。
那瀑布太高,水流的又急,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冲力能压垮他所有的骨头,如果是个女人,亦或者老人,这时候怕是已经死了,这人实在年轻,瞧身体线条,是个练武的人,所以他只断了几根骨头。
朝曦的手在他胸口和锁骨处反复按压,确定断骨的情况。
许是用的力气太大,那人被她摁疼,修长白皙的脖颈微微扬起,面上有片刻的痛苦之色。
衣裳是丝绸,腰间挂美玉,这样的人肯定出生贵族,非富即贵,暂时没找到识别身份的东西,唯一一块玉还磕碎了一半,瞧不清上面的字。
断面的地方很锋利,被太阳一晒,闪到了朝曦的眼睛。
这些都是外物,可以伪装,也可以打肿脸充胖子,真正让她确定这人非富即贵的是他自己,那肌肤比丝绸还滑,虽然没有刻意去摸,偶尔触碰一下,发现宛如剥了壳的鸡蛋,只有日日用羊奶和玫瑰花泡澡的富家小姐才能有这样的肌肤。
也许富家少爷也有这个爱好,喜欢用珍惜的材料泡澡,如果里头再加一些药材,日日养着,加上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即便是练武,也有专门练武房的话,有这样的肌肤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他们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压力,出行还有大批人跟着,稍微有点太阳,便有小厮殷勤的打伞,风吹不着,太阳也晒不着,冬天冻不着,夏天更热不着,身子养的极其娇贵,被朝曦轻轻一摁,便有点点红印落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明显。
朝曦突然有一种罪恶感,仿佛她在亵渎这人一般。
其实细细看去,这人最好看的是那张脸,五官精致立体,面容清秀俊美,那双眼碎星似的,亮的惊人。
它只是平静的盯着人,便让朝曦油然而生一种强烈的想法,想救他。
不想让这么好看的眼睛黯然失色。
“断了三根肋骨,左肩有伤,右手骨折,腰骨损伤,你活不过今晚了。”
那人沉默的听着,表情一如既往,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早便知道结果一样。
“要救你付出的代价太大,须得消耗我所有的珍惜药材,还不一定能不能救得回来,即便救回来,这双腿也有可能废掉,我与你无亲无故,花我所有的积蓄,不辞辛苦照顾你三四个月,委实不划算。”
无亲无故,花光自己的所有积蓄,不辞辛苦照顾另一个陌生人三四个月,那个人还有可能救不回来,确实不划算。
许是太阳太大,有些晒人,那人依旧一动不动,没有难过,也没有求救,只默不作声,轻轻闭上眼。
“除非……”
那人重新睁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朝曦在里头看到了一丝希翼。
原来他也不是那么想死,平静只是无可奈何,如果有机会,他更希望活着。
“你做我一年的夫君。”
一年后他的伤也该好了,朝曦也只需要一个明面上的夫君而已,一年就够了,应付应付那帮人,嫁了人就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
“一年后你想走想留,随便你。”
一年后随便找个理由,就说他上京赶考,亦或者出门做生意,只要不离婚,她就可以摆脱被不断说媒的困境。
介意被另一个人扶着上茅房,那个人还是个女孩子,将他上上下下尽数看光,连那里都没放过。
朝曦突然懂了,他昨天和今早儿之所以吃那么少,不是因为饭量小,是因为考虑到这事,他又不方便,便干脆少吃少喝,减少次数。
饭是可以少吃,药不能少喝,一次一大碗,喝完总会消化,该是憋了很久,如果朝曦不说,他可能还要憋一个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