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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然生生地打了个冷颤,看着那些撅着屁股趴在地上刨土的大佬们,退后了几步,有种想拔腿而逃的冲动。
她高估了这些人的承受能力。或者说她低估了在生产力落后的年代里粮食对世人的意义。
七月的小青山暑气未褪秋色却已临。风,从山顶吹来,吹起山林间的花花草草,如波浪般起伏着,美丽而静谧。只是在这一片祥和中,山顶时不时传来的惨叫声却生生破坏了山中宁静。
“大夫,御医,长孙尚书晕倒了!快,快过来……”
“啊,陛下,陛下,您没事吧?老臣扶您坐会儿……”
“不好啦!太子殿下晕过去了!”
杨晓然的嘴角直抽抽,已数不清有多少个倒霉鬼在见识到红薯那恐怖的产量后惊狂疯癫,继而晕倒了。就连伟大的千古一帝李小二现在都双腿发软,整个人软软地像跟面条,被尉迟恭与一个小黄门搀扶着,勉强保持着天子威严。
“60石,60石……”
李世民双目失神,嘴唇颤抖,胸口剧烈起伏着,“真,真能吃?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陛下,臣女听师父那友人说,这土豆不但能当粮食,还能做菜吃,味道极好。这红薯在大荒之年就是极好的饱腹物,味道香软可口。且与土豆一样,都可长期保存。就是这两样东西虽不挑地却也是极费地力,种上一年得休耕一年,不然地就废了。”
这般一说,李世民的双眼总算是有了一丝聚焦,深深吸了一口气,似是恢复了一些帝王的理智,略微一沉思,道:“如此才合理。”顿了下又道:“世间之物相生相克,如此高产,若不损地力岂容于天地?”
得,李二还是个哲学家嘛!还知道能量守恒定律,若不当皇帝,当科学家,哲学家也不错。
“陛下,忙活半天了,您也饿了吧?臣女看那玉米也成熟了,臣女去摘几个给您尝尝。”
“对了,那玉米产量几何?”
杨晓然翻了个白眼,这家伙是对高产粮上瘾了吧?
“回陛下,臣女刚看了下,估摸着一亩地十石总有。”
说完又笑了下,道:“别看着少,可这玉米也能长期储存。土豆,红薯吃多了肚涨,可这玉米却能晒干磨成粉,吃不上面粉的时候拿这来代替也不错。再者这玉米也能入菜,能生吃也能煮着吃,听师父友人说这东西还挺补身子……”
李世民来了兴趣,之前土豆与红薯给他的冲击力太大。这会儿听到十石的产量也没那么激动了。不过还是兴致盎然地道:“带朕去瞧瞧。”
一行人又来到玉米地里,杨晓然掰下两个玉米苞,把外面的皮给剥掉,直接就咬了起来,“好吃,真甜!你们快生火,给陛下尝尝这玉米。”
李世民轻笑了一声,道:“刚刚看你吐得厉害,你该不会又是饿了吧?拿朕当借口,还真是个鬼精的皮猴。”
“我不是饭桶……”
杨晓然低声抗议着,结果惹来一群大佬的轻笑。顿时又无语了,李二这个大嘴巴,就这会儿功夫就把自己能吃的事说出去了?
小青观里的炉具都现成地。一群汉子又钻到林子里找了些枯木烂叶过来。好在小青观里还存着些柴木,有了生火的引子倒也方便地很。
“这土豆要跟肉煮才好吃……”
杨晓然一边生火,一边给李二介绍着,结果话音才落,宝林便带着一群杀才冲进了树林中,等她把玉米煮好,居然就打了几个野兔和一头鹿回来。
这时代野外的生物种群很繁复,大唐地广人稀地,应了后世形容东北的那句话,那可真是棒打孢子瓢舀鱼。略微有点打猎技巧地,钻进林子里弄些吃的还是挺简单地。
眼下已入秋,苦夏过去,正是贴膘的好时节,动物都吃得有些肥了,宝林掏出一把匕首,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几个野兔和一头鹿肢解了。看得杨晓然一阵钦佩。
什么叫作庖丁解牛?这便是啊!
“程家妹妹,这该如何弄?”
宝林打来水把兔子与鹿处理干净后,手里还拿着匕首,杨晓然看得一阵哆嗦,把那匕首推开一点,道:“宝林哥哥,你还是叫我药香吧。把东西交给我就行。”
杨晓然说着便起身从灶头一侧摸出了一把菜刀。不用问,看那造型便知是从现代带来的复制品。
宝林眼前一亮,一把从杨晓然手上夺过菜刀,伸出手细细抚摸着,嘴里喃喃道:“好刀,好刀啊!啧,程家……哦,不,药香,不,是香妹,这是你师父打得?暴殄珍物啊!这可是精钢啊!啊,不对,这菜刀到底是什么材质做成得?”
宝林说着便举起菜刀对着自己的匕首一刀砍了下去。结果可想而知,现代的合成金完胜古代的所谓精钢匕首。
看着匕首上的缺口,宝林嘴巴张得老大。
过了好半晌,忽然从自己脖子上解下一块玉佩,道:“香妹,你看,你看……”
宝林红着脸,这一块玉佩换人宝刀是不是有些占人便宜了呢?
可这刀着实不错。若是搁在身上,与敌人贴身近战,有了这等利器,岂不是无往不胜?
任何一个将领对宝刀的渴求都不亚于对女人的渴望,甚至更过。宝林年仅十四岁便是勇冠三军的军中猛将,自小习武,对于兵器有着常人无法可比拟的渴求。仅仅一眼,他就彻底被这把菜刀征服了。
正琢磨着怎么开口,却发现自己眼前一晃,只见手里的玉佩不见了。
再定眼一瞧,居然已到了程家女郎的手上。有些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脸上浮出一丝古怪,这家伙难道真如陛下所言是皮猴转世?这手脚也太快了吧!
“啧啧!宝林哥哥,这也是你从战场缴获地?”
杨晓然此刻看尉迟宝林的眼神就像在看财神爷爷。爹是土匪,儿子也不赖啊!这身上的玩意居然都是从别人身上抢来得,啧啧,一把菜刀换一个这样好的玉佩,哈哈,姑娘要发达了!
“嘿嘿”地奸笑了几声,把玉佩收好,甜甜一笑道:“宝林哥,这菜刀归你了。”
说完便又朝灶头边走去,在灶头侧面佯装一摸,意念一动,又是一把菜刀出现在自己手上。顺手在灶台一侧磨蹭了几下,制造出存放已久的假象,在宝林的目瞪口呆中,很是潇洒地回到原地,拎起兔子搁到菜板上,手起刀落,“咚咚”地一阵响,就把可怜的小兔子给砍成了小块。
宝林看了看自己手中的菜刀,再看了看在那挥着菜刀狂舞的程家女,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心里涌出一股怪异感:谁来告诉我,这莫名而来的吃亏感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不过再低头一看自己那把缺了口的匕首,又感觉值了。这样的好刀,世间少有。又是那位大贤所制……
想到这里,宝林把匕首上的红绳解开,见菜刀柄上有个孔,把绳子穿进去往自己腰间一别,十分神气地就跟自己老爹显摆去了。
杨晓然看他这模样,嘴角抽了下。只听过腰佩宝剑地,没听过挂菜刀地。宝林哥,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么?
不去理会这些脑子不大正常的唐人,专心致志地处理起手中的美食来。
话说她还没吃过鹿肉呢!听说这玩意可是好东西,滋补又美味。没见红楼梦里,宝哥哥那纨绔子经常烤鹿肉吃么?能被曹雪芹大神经常在书中提起地,可见味道之好,食材之珍贵。
土豆炖牛肉乃一绝。这土豆炖鹿肉想来也该不错吧?
把鹿肉汆水,虽然没做过,但想来这些食材处理的手段都大同小异,倒也难不倒她。
可惜没有酱油,不然会更加好吃。
啧啧,看来得想法子做些酱油了。这玩意这个时代还没有,若是能弄出来应该也是个财路。对于学生物的高材生来说,这还难不倒她。
正在处理着食材,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大呼小叫,眨个眼儿的功夫尉迟老傻便带着一群武将和自己那两便宜哥哥冲了进来。
一进门,也不说话,两只眼睛跟狼似得,冲到灶台前拿起菜刀就舞了起来。
“宝刀,宝刀!果然是宝刀啊!程家女郎,这宝刀可还有?”
“你当宝刀是菜市场的白菜啊?”
杨晓然忍不住在心里腹诽,眼睁睁地看着尉迟老傻将那把菜刀别到自己的腰带上,嘴角不停地抽搐了起来。
果然是土匪窝里出来得!
这就准备拿走了?
“尉迟伯伯……”
“好刀哇!哈哈,还好老夫下手快!”
“那个,尉迟伯伯……”
“啧啧,如此好钢拿来做菜刀,你那师父可真是怪异,这般糟蹋好东西!”
“尉迟伯伯!”
“你们都别眼红,且看老夫拿上此宝刀去陛下跟前耍一套霹雳刀法……”
“霹尼妹啊!老娘的钱呢?想白拿?!”
杨晓然内心嘶吼着,可一看自己的小身板,再看尉迟老傻那凶悍模样,缩了缩脖子,感觉抑郁症又发作了……
虎口夺食,这不科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