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章 陆扬的终极状态

木子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笔下文学 www.bxwxa.com,最快更新重生2003最新章节!

    第六章传上网站之后,陆扬就关了电脑,带着钱包,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些蔬菜、水果和猪肉回来。

    农村长大的陆扬,做饭洗衣都不是问题。

    小的时候,每到农忙的时候,父母都会下地干活,忙得根本没有时间做饭,每年到那个时候,陆扬就要负责家里的洗衣做饭,所以,九岁那年,陆扬就开始学着做饭洗衣了。

    那么早就学着做家务,对于城市里的孩子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但这些事,陆扬早就做习惯了。

    晚上,陆扬在租住的房子里,炒了两个菜一个汤,填饱了肚子。

    一个芹菜炒肉丝、一个香菇青菜,汤是西红柿汤。

    简单,但味道不错,卖相也还可以。

    如果说陆扬除了写小说,还有什么擅长的事情的话,那大概就要数做饭了。

    单身过了29年,又是从小做惯了饭的,陆扬手艺早就练出来了,烧出来的菜,色香味形都还可以。

    ……

    晚饭过后,洗好碗筷,然后又洗了把澡,顺便把换下来的衣服洗好,拿到阳台上去晾了之后,时间已经差不多晚上八点了。

    租了房子,又有电脑了,今天晚上陆扬自然不用再去学校3号教学楼里用写稿子了。

    泡上一杯黄山毛峰,电脑启动的时候,陆扬又习惯性地点燃一支香烟含在嘴里,随着电脑音箱里波兰女歌手aniadabrowska的《寂静之声》传出来,香烟的烟雾缭绕中,陆扬的心神一点点沉静下来。

    写小说,对心境的要求,和武侠小说里的内功修炼很有些相似,两者都要求实行者心神能够沉静下来,因为只有心神沉静下来,心中杂念摒除干净的时候,头脑才会处于最清明的状态。

    只有在最清明的状态下,无论是修炼内功,还是写小说,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陆扬不是一个天才,没有随时随地能够沉下心神的天赋本领,他需要借助音乐和香烟,有时候茶水也可以。

    或者说,大部分认真写小说的人,都需要这些东西来帮助自己。

    这也是绝大部分小说作者,都是烟鬼的原因之一。

    很快,一支香烟吸到一半的时候,陆扬心思已经完全沉静下来,脑海中关于今晚要写的第一章内容,已经有了谱。

    当下就打开笔记本上的word文档,随后,双手放在键盘上,像钢琴家随意弹奏钢琴似的,双手十指根本不经过大脑似的,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敲打起来,随着他双手穿花蝴蝶一般的飞舞,雪白的文档区内,一行一行的文字跃然其上,比以前对照着稿子输入稿子的速度快多了。

    这才是陆扬写小说时的终极状态。

    重生前,十年的码字生涯,让陆扬打字的时候,手速几乎和自己大脑组织文字的速度是一样的。

    一个小时三千字,一点不带吹的。

    一个小时三千字,在网文作者圈里,算不上最顶尖的速度,据陆扬所知,有几个**的大神作者,一个小时七八千,甚至上万字。

    那才是普通人需要一辈子仰望的神速。

    但时速三千,也绝对不属于手残党。

    陆扬以前听说一些手残党,一个小时都打不出一千个字。

    以前陆扬每次听说那样的手残党的时候,都会微微一笑。因为刚开始写小说的那几年,陆扬也是手残中的手残。

    还记得刚开始用电脑打字的时候,陆扬还是个电脑小白。

    连电脑死机后,重启电脑都不会。

    打字的时候,都是开着网吧的灯,眼睛在键盘上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寻找着按下,连用力敲打都不敢。

    那个时候,陆扬一个小时,只能打出两百来字,那个时候,陆扬要输一万字稿子到电脑里,需要连续好几个通宵。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

    如今,陆扬打字的速度已经算是练出来了。

    时速三千,别说是在2003年,就算是2013年,也能超过大部分人不少。

    这天晚上,因为不需要再用手写,陆扬不到10点,就敲出了两个章节,共六千四百多字。

    看看距离12点还有两个多小时,陆扬想再写一章,但电脑桌上的烟盒里已经没有香烟了。

    这让陆扬总感觉缺了点什么东西,皱了几次眉头,也沉不下心神。

    看来写小说的时候,他对香烟已经产生了依赖。

    无奈地苦笑一下,陆扬轻吁一口气,不再勉强自己,伸手在键盘上操作了几下,进入了起点中文网的网页,然后登陆作者后台,看见《末日废土》的收藏增加了3个,收藏数已经有4个了。

    苦得滴水啊!

    看见收藏只有4个,陆扬就想苦笑。

    重生前,虽然他不属于什么大神,但一本新书上传到网站上,一天下来怎么也会有两三百个收藏,但现在一天过去了,却还只有可怜巴巴的4个,简直坑爹坑到家了。

    新人永远是这么的苦逼。

    打开《末日废土》的网页,让陆扬稍感欣慰的是,点击量增加了三十来个,已经有44个点击了。

    推荐票也增加了12张,已经有14张推荐票了。

    书评区除了又多了三四个广告帖,终于也有了两个读者的书评。

    一个是打酱油的万金油帖:支持!

    就这两个字。

    另一个稍微好一点:有点意思,不过字数太少了,继续关注,大大加油!

    轻声一笑,陆扬关了电脑音乐,拿起钱夹,下楼买烟去了。

    小区门口就有几家小超市,陆扬买了一盒香烟后,犹豫了一下,往学校走去。

    反正这个时候也快十一点了,回去也写不到多少稿子,陆扬忽然想去3号教学楼看看曹雪回宿舍了没有。

    据陆扬这些日子对曹雪的观察来看,曹雪大部分晚上都会独自一个人去3号教学楼看书。

    有时候在一楼教室,有时候在二楼,很少去二楼以上,每天晚上都要到十一点多才回去。

    小半个小时后,陆扬在一楼一间教室里找到曹雪看书的身影。

    陆扬注意了一下那间教室门头上的编号,102.是陆扬第一次在3号教学楼偶然发现曹雪的那间教室。

    嘴里含着香烟,站在102教室窗外灯光照不到的地方,陆扬犹豫了片刻,从后门进入了教室,也在自己上次坐的那个座位上坐了下来。

    这次陆扬没有再掩饰自己,面前的书桌上空荡荡的没有一本书不说,还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就那么含着半支香烟靠在座位上,半眯着眼睛望着曹雪静静看书的背影。

    陆扬的心里甚至有些希望这个时候曹雪能回一下头,看见他正在注视着她。

    是的,陆扬已经决定逐渐走进曹雪的生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