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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后,众人终于来到了大陆上第三大的城市,朱雀城。
远远看上去,朱雀城犹如一个巨大的怪兽一样,横卧在那里。跟青龙城差不多高的城墙,给人一种气派的感觉。林轩笑道:“终于到这里啦,哈哈,先进去吃饭,然后打听一下凤家在哪里!”
“好!”众人一同喊道,显然一说到吃,众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其实确实是这样,疾风众人都是一等一的吃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说起吃,众人都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进入朱雀城,众人惊讶的发现,这里跟青龙城的热闹程度完全相同。人挤人,林轩等人到不怕这个。走了十几分钟就看到了一个酒馆的招牌。八人二话不说,直接走了进去。
酒馆当中差不多已经坐满,而且林轩发现,在这里喝酒吃饭的大部分都是大汉,而且都是佣兵。林轩很好奇,因为这里应该是外城。而佣兵工会应该在城的正中心,所以这些佣兵们为什么会云集在这个酒馆当中呢?
“小二,还有包间吗?给我们找一个!”哈雷找到小二吩咐道。
“几位来的真巧,就剩下一件了,我带你们过去!”小二说完,直接在前面引路,带众人来到了一个包间当中。
跟其他小酒馆一样,这里的包间也米有太大的布置,但是地方到不小,桌子也能坐下十二个人,八个人坐还非常的富余。小二微笑的朝众人问道:“几位吃点什么?小店的烧鹅做的不错,要不要尝尝?”
“什么好吃就给我们上什么!”牧歌直接喊道。
林轩等人也是这个意识,清风补充道:“不好吃我们可不给钱哦,给好吃的送上来就行!”说完,直接在钱袋里拿出五个金币递给小二。“剩下的就给你了!”
“谢谢这位爷!”小二乐的屁颠屁颠的,直接跑了出去。
哈雷笑道:“清风大哥,现在阔气了啊,还给上小费了!”
“一把抓出来了,总不好再放回去吧!”清风尴尬道。
酒馆虽小,但是上菜的速度却很快,小二也很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消费的缘故,小二对众人非常热情。当最后一道端上来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放不下了。林轩接过小二手中的盘子询问道:“这位小哥啊,为什么佣兵们都在这里酒馆吃饭呢?貌似佣兵工会离这里不近吧?”
“小爷,你们也是佣兵啊,难道不知道吗?朱雀城中现在有很多佣兵聚集在这里呢!都是朱雀城佣兵工会分会长搞的。比武招亲,嫁女儿!只嫁佣兵!所以大陆上得到消息的佣兵们很多都来这里凑热闹了,城中心早已经爆满了,所以这些家伙才都挤到这里的!”小二清楚的解释道。
“哦!还有这样的事!”哈雷兴奋了一下,然后朝清风说道:“老大,咱们也去看看吧!”
小二看了看众人的佣兵徽章调笑道:“各位,e级佣兵团还真没有多少过来的!毕竟佣兵工会大小姐可是朱雀城有名的美女,跟凤家的凤潇少主都不曾多让,有着无数的追捧者!但是她唯独喜欢佣兵!所以这次前来的都是强大的佣兵们。”
牧歌笑道:“看你这话说的,跟我们是群土包子似地,敢问这位大小姐芳龄啊?”
“二十三四岁,具体我还真不清楚!”
“那就是啦,你说的那帮强大的佣兵,哪一个不超过四十岁了!还是我们机会大!哈哈!哈雷,他们不去,兄弟陪你去!”牧歌分析道。
小二顿时一乐:“这位小爷分析的还真在理,那小的,就在这里预祝你们成功取得佳人了哦!”
“哈哈,我喜欢你的诚恳,给你!”牧歌说完,拿出两枚金币扔了过去。
“谢谢,谢谢,还有啥要问的没?”小二笑道。
“哈哈,你还没告诉我们那个比武招亲什么时候开始呢?”牧歌急忙问道。
“两天后正午开始!好像也没什么规矩!就是一个打一个,打到最后就算胜利!”小二解释道。
“我靠,那还不是人多占便宜!”哈雷惊讶的说道。
“这个不怕,只要不是一帮老家伙出来跟我们打,咱们还怕他们车轮战吗?林轩和清风大哥肯定不能看我们出糗吧!”牧歌微笑的说道。
清风微微一笑:“哈哈,没准我抢了那个大小姐呢,也当一当佣兵公会的姑爷!”
牧歌顿时爆笑起来:“哈哈——”然后看向邵月,等待着邵月的爆发。
可是让牧歌瞪大眼睛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邵月微微一笑。“恩,别累到哦!就算那样,你也得多陪我哦,要不然我可不干!”
疾风众人顿时傻眼,只有清风摆出一副很牛13的样子。牧歌顿时佩服的看了看清风,然后一抱拳,表示服了。众人舒然不知的是,此时清风身不得使用武魂附体,因为邵月的手已经捏着他大腿上的肉转了整整一圈。
林轩看出了一丝端倪,因为清风额头出现了一层冷汗。林轩微笑朝小二问道:“你知道凤家怎么走吗?”
“凤家?你是说城中的别院还是城外的别院?”小二直接问道。
“城外的吧,城中的你说我也找不到!”林轩尴尬道。
“呵呵,从北城门出去后,朝东北的方向,沿着小路走一个时辰就能到。”小二肯定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林轩含笑的问道。
“那是当然,别的不敢说,这方圆百里的奇闻异事,我都能知道个七七八八。人送外号,英俊万事通!”小二也臭屁的夸奖了自己一句。
林轩微笑道:“哈哈,那万事通先生,我们没有啥事了,给我们再拿些酒水吧!”
“好嘞,你们吃好哦!”小二说完,直接走了出去。小二已经将林轩等人定义为一群贵族公子们出来打发时间,伪装成佣兵的样子。要不然普通的e级佣兵,怎么可能将金币当铜子那么往出仍。但是这样的客人也是自己最喜欢的。有钱赚谁不想想赚呢?
小二离开后,林轩含笑的看着哈雷,直接问道:“我们在城里好好休息几天,既然你和牧歌要去凑热闹,你们就去凑热闹吧!我和清风学长去凤家见见同学,呵呵!”
“恩,好啊!岳晨,莱发!你们可得跟我们去哦。到时候万一真有棘手的家伙你们也好帮我上去顶一下!还有邵月和菲儿,你们都得去给我当拉拉队!”牧歌兴奋的回答着,根本没管林轩这话根本不是跟他说的!
“牧歌,林轩跟我说话呢!你弄清楚了!再说了,你是个正经八经的辅助魂师,你能战斗吗?拿丹炉上去砸人吗?开玩笑呢吧!”哈雷鄙视道。
菲儿也直接说道:“我才不给你加油呢,我给哈雷大哥加油!”
“真乖!”哈雷夸奖了一下。菲儿和哈雷认识的可比跟牧歌早多了。而且牧歌的眼神总是色迷迷的,所以这小妮子对牧歌还是很抵触的!
“呼——”这个时候,清风长长的呼了口气。林轩含笑的看着清风。莱发疑惑的问道:“老大,你这是怎么了?不舒服吗?半天没说话了!”
清风笑道:“没事没事!大家赶紧吃饭吧,然后我带邵月去逛街去,也出去帮你们采采风,看看有没有强大的家伙,省的你们上去给我们疾风丢人!”
“清风大哥,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个魂王,却挂着一个e级佣兵团的字号,其实有够丢人的!”牧歌郁闷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