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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抱着黯然的心情,程锦一路上又跟着时俊的车回了公司。
虽然,拖着一只伤脚,这么奔波了一天,又从早到晚就没经历一件顺心的事,已经确实有点体力不支了……可是领导的车回公司,这明显是要加班的节奏,她这一天,各种犯错被他给揪着小辫子,这种时候怎么敢掉链子?
上了电梯,时俊在前面走,径直往他办公室去了,程锦默默地跟在后面,自觉地与他拉开一段距离。
已经七点多了,27层行政部秘书处都基本下班了,杨璟更不用说,办公室早都关门了。
走廊上亮着柔和的壁灯,程锦走过落地窗的时候,习惯性的看了看外面的灯河,却意外发现自己的模样倒映在玻璃上。
不是一般的凌乱,难看,程锦被自己给吓了一跳。
穿着单薄的灰色高领毛衣,头发被风给吹得乱糟糟的,早晨出门都没来得及好好洗脸,上午跑出一身汗,下午又在外面挨了半天的冻,额角还碰了一下,红红的都似乎有点破皮了。倒映在玻璃里的脸,就别提鼻青脸肿的多狼狈了。
程锦掩面,难道就是这副模样上了老总的车吗?哎……
正在这恨不得遁地而去的工夫,前面的时俊突然停住了脚。
程锦看着他转过身来,不由得警惕地倒退了一步。今天的事儿,下午不是都说完了吗!她认错也认了,道歉也道了,还要怎么样。
时俊看着她一脸的狐疑防范,知道她心里想什么,放缓了点声音说:“过来一下。”
“什么事?”程锦并没有动。
“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时俊说完这句,转身又走了。
——都这个时间了,叫她去办公室?有什么事情是她这个设计助理能代劳的?还是说,就因为她今天没请假翘班半天,就得让她打包滚蛋了?
程锦这么一脑门的问号,踏进了时俊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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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俊的办公室,她倒也不是没来过。
以前因为公事进来过几次,但基本上都是在外边安凌那里交代一下,就走了。偶尔里边他办公室门没关的话,隔着门能看到里面有人在开会或者报告,也就是这样远远地扫一眼而已。
所以严格的说这应该算是她头一回造访。
与想象中并无二致。办公桌很大,后面的书柜大部分放的都是专业书和文件,旁边开放式的书架上搁着的都是图纸。墙上连幅画都没挂,只有一帧一帧放大的建筑照片。办公桌前面会客区,有一套米灰色的皮沙发和宽大的茶几。
整个办公室,除了工作相关的东西,别无他物。既没有绿植,也没有摆设,看起来有点,怎么说呢……窗明几净,十分整洁,然而毫无情趣。
果然就是间办公室而已。
别人都说,一个人的办公室其实是最私人的领域,也基本代表了主人的性格。
程锦想起沙明明的办公桌,还摆着hellokitty的坐垫和马克杯。沈嘉瑜的办公室有油画和常春藤。以前李东宁的办公室更夸张,遥控飞机模型,拼图,高尔夫球什么都有,还很符合他个人审美趣味地养了一大缸的热带鱼。
要这么想想的话,时俊这种人,大概也只会有这样子的办公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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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俊进去,先开了灯,回头见程锦站在门口,不禁问了一句,“在看什么呢?进来。”
程锦有点不太自在的走进去。
因为脚疼,她觉得自己走路的姿势可能也特别可笑。忍不住伸手理了理散乱的头发,好歹往耳后别了一下。要是有把梳子就好了。
“坐。”时俊简单的说,指了指前面的沙发。
程锦没敢直接坐那儿,“时总,您要是有什么事情交代我做的话,直接说就行了。”
时俊看看她,“我没什么事要交代你的。”
“……”程锦愕然,那叫她进来干什么?
看着时俊径自自己脱了外套,拿起一只杯子,去冲了一杯饮料过来,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先喝点热的吧,这个是黑可可。”他把一杯冒着热气与浓香的热可可放在她眼前。然后,坐在程锦对面。
——这什么意思?程锦莫名其妙。
然而一整天没吃点东西了,这一刻,累到极点也饥渴到极点,程锦也没顾得上多想,端起那杯饮料来喝了一口。可能也是因为这样,热可可的浓香,带来意想不到的满足,两口下去,五脏六腑瞬间都熨帖了。
刚刚有片刻的放松,忽然听见时俊说,“我这有药。”
药?什么药?
程锦愕然,看见时俊拉开茶几下面的抽屉,拿出一个小的白色药箱来。他在里面翻了翻,找出一包消毒棉球,又拿出一只药膏,“自己搽搽吧,这个止血消炎的。”
程锦看着他,他抬手指了指她的额角。“都鼓包了。”
哦。是说这个啊!
程锦恍然,“啊,这个,没事了根本。本来就不疼,就轻轻碰了一下。”
轻轻碰了一下。时俊想,当时他都听见那砰的一声响了。声音之大,连他都震了一震。但顾程锦好像完全都没当回事……
他又想起当时,她奋勇的飞身过来,伸手挡在他前面的样子。那种既让人觉得生气,恼火,又让人觉得有点蠢萌,无奈的感觉,再次油然而起。
看她不动手,他只好把药膏拿起来,“我这也没有镜子,就我给你搽上吧。”程锦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他已经俯下身来了。
程锦觉得自己的呼吸瞬间有点停顿。本能的一偏头,想躲,但是他一只手扶住了她的脸,“别动。”
时俊用消毒棉先把她的额角擦了擦,真有点肿了,红红的,但出血还不至于。
程锦觉得清凉的药膏,落在自己额头上。其实她真没觉得疼,但时俊下手很轻,像温柔的羽毛,轻轻的掠过。程锦忍不住闭起了眼睛。
“你今天是帮我挡了那一下吧。”听见时俊在她头上说。
“我……我没想那么多。”程锦小声答。
然后,又听见他似乎是轻轻的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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搽上了药,程锦就站起来想告辞,但时俊把她又给叫住了,“等一下。你这脚,又是怎么回事?”
“昨天……”程锦不明白他怎么这么问,昨天他亲眼看见她把脚给扭伤了,不是还因此亲自开车送她回家的吗?怎么,忘了?
“我是问你,今天不是去过医院了?医生没给你处理一下?就这么回来了?”时俊说。
哦。程锦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如果不是因为他,说不定她能有时间去挂个号看看的。
“我没来得及。”她说,“从沙明明妈妈的病房出来,就接到你的电话了。”
时俊看了看她凌乱的头发,狼狈的脸,还有那敢怒不敢言的眼神。嘴角不经意的就带上了一丝笑意,低下头又忍了忍,才很淡定的说,“把鞋脱了吧,我这有药。”
鞋?脱鞋?!程锦疑心自己肯定是听错了。
然而时俊并没有给她太多反应的时间,他俯下身去,伸出一只手,扶住她受伤的脚腕,然后另一只手,就把她的鞋给脱了。程锦瞠目结舌的看着他。
这一定是幻听,还幻视了吧。原来人在吃惊到某个程度的时候,大脑是完全空白的。
不由自主的一挣,想抽回脚,但他握着她脚踝的手,握得牢固且稳定,她竟然没挣动。
“时总!您这是……”程锦涨红了脸。
时俊慢条斯理的把她的脚给放下了。“你这个伤不行,我处理不了。”
——我也没指望您给我处理啊?程锦觉得自己没法跟他沟通了。
“一会我送你去医院吧。”时俊说,“你这个应该不是普通的扭伤,淤血很严重。”
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站起来,去里面的洗手间,“先弄点热水,简单热敷一下吧。”
难道他是真的忽然关心起下属的健康状况了。
程锦一头雾水的想,就算他要关心,也应该在昨天晚上关心一下好吧?这都隔了24小时了……更别提今天下午,上他车的时候,他那副冰冻三尺的脸色和语气。
时俊果然拿着一条冒热气的热毛巾出来了,过来在她面前蹲低,轻轻给她敷在伤了的那只脚腕上,“自己敷一下,别掉了。”
他抬头看程锦。
程锦只得伸出两只手,捂住那条热乎乎的毛巾。
其实温度还挺高的,一敷上去的时候,有种被烫到的刺激,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嘶的轻轻吸了口气。因为这温度,似乎血管里的血流一下就加快了,痛楚立刻就变得明显起来。不只是疼,还涨。
“疼了吗?”时俊好像倒是笑了。“你这一天,来回机场,又去医院,到处跑了一整天,都没觉得疼,这会儿倒知道疼了。”他看起来不是很有同情心的样子。但说完了,还是转身去抽屉里找了只药瓶出来,“这个是喷雾剂,没什么大用,止疼消肿还是有点效果。”
说着拿开程锦捂毛巾的手,仔细看了看那淤伤,“别乱动,这个不疼。”说着,轻轻的把药喷在她伤处。
程锦怔住了。
他的手握住她的脚踝,因有伤,他似乎格外小心。温暖的触感,带着一种异样酥麻的感觉,沿着她的小腿,缓缓地爬上来。这个瞬间,每一个细胞,每一条神经,似乎都变得特别敏感。
药喷出来就像一层轻雾,落在脚面上,却是十分的清凉。不知道是犀角还是薄荷之类浓烈的药味四散弥漫开来,药油顺着她的脚踝,蜿蜒的缓缓的流下来,时俊用手接住,轻轻的把它给揉匀了。
沙发角落的落地灯,柔和的光,照着他的手,雪白的衬衫袖口,有一对精致的金色十字袖扣。
程锦呆呆的看着……他是时俊。所以,应该拒绝吧……但,可能是周围太过于沉静,他也太过于专注,一时之间,她忘记了说话,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好似中了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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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把药给敷上了,时俊站起来,似乎颇满意的舒了一口气。
程锦回过神来,慌忙撇开脸,转去看着旁边的书柜。
“这个药你就拿着吧,万一用得上。”时俊把手里的药瓶搁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程锦咬了咬嘴唇。这种时候,就是装,也得装着见惯风浪,临危不乱。
“你……你这儿怎么还会有这种药。”
“上次组织拓展训练,去了铁桥码头,太久没活动了,拉伤了筋。”时俊随口道,“喷了两天,也就没事了。这个药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就经常用,打了架什么的,擦一擦,很快就消肿。”
打架?!
程锦愣了一下。她从来没想象过时俊这样的人还会打架。
这种事,如果说的是李东宁,那就是理所当然,但跟他,完全觉得是八竿子都打不着。虽然知道他出身其实也普通,但他看上去,真就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她不太能想象。
“但……我听说你不是在美国上的学吗?”程锦问。
以前看过他的报道,她还有印象。是在哥伦比亚念的建筑,然后回国,进入嘉信以后才又考的MBA。总之,很符合他身份的金光闪闪的履历。
“嗯。”时俊淡淡的应了一声。
他似乎并不太想说以前的事,就转了一个话题。
“今天玻璃幕墙参数的事,皓平打电话跟我说了。”
“说了什么?”程锦一怔。
时俊一语带过,“他说,不是你的错。是他没有跟你交待清楚。”
……哦,原来,是这样。程锦这才有点明白了。
难怪他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的转了个弯。因为虞皓平跟他说了这事,所以他觉得自己发的脾气也有点过份了,所以想要稍微找补回来一点,是吧。
其实完全没必要。他是谁啊。别说是两句重话,就算真是骂了,骂错了,也根本没必要解释。
果然时俊也并没有要道歉的意思。
“走吧,我送你去医院。”他拿起大衣,车钥匙,“今天就早点下班。”
——什么,他送?!程锦吓得一迭连声的摇头,“不用、不用,我已经没事了。”
可惜时俊完全都没给她拒绝的机会。“我也是顺便。”
他已经径自出了门,“小病得治,拖到最后,不一定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好吧。
程锦想,虽然这种老总亲自送去医院看病的殊荣,她实实在在是有点消受不起……
忽然发现,时俊说话,虽然语气听着很温和,但是基本不太会用疑问句。就好像大部分的问题,在他那儿看来都没有争论的必要,他说的,就是结论。
哪怕是对着从来不买他帐的杨璟,也是一样。
这到底是个什么习惯?这也是种病吧……恐怕,还不大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