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回 密使

流浪的蛤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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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东来本来也应该是个有野心,有抱负,有实力的年轻武将,如果不是遇到我们,也许在某场战争中就会一战成名,一跃成为风月大陆的风云人物。不过现在他就只能以活死人的身份,成为任人拨弄的棋子。

    原本云东来在这支虎雷骑中,就有较高的威望,又是雷公远的老部下,狼王又提前一步把所有够资格的虎雷骑头领骑士杀了个精光,根本没有人能竞争的过他。

    狼王连问了三四句,还是无人应答,他狰狞一笑,大声叫道:“那么就让云东来统领来告诉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慢着!”

    一个身穿小兵服饰的虎雷骑战士,从大帐来闯了进来,把手一伸,一块黑铁令牌高举在空中,大声喝道:“我以二王子殿下的密使身份,宣布接掌虎雷骑,所有人给我退下!”

    “妈的……”

    狼王低声骂了一句,眼中的杀气怎么也遮掩不住,八井真符已经把手移到了腰上的刀柄上,我做了个暗示,这两人才压下了心中的火气。

    “我们只要混入二王子殿下的军队就可以了,谁来当这个统领,都不影响大局。”

    “可是我看这小子很不顺眼。”

    “随便找机会做了他就是了,不过要等他把我们带到二王子的身边。”

    我和狼王迅速的交换了一下意见,那个小兵服饰的虎雷骑战士大步的走到众人中间,横目一扫,竟然有着赫赫之威,显然绝非一个普通的角色。

    “这人的武力颇为高明,少说也有四级以上的段数,武技这么高明的家伙,我们都没发现,看来是太大意了。”

    我这番自责有些马后炮,其实不光是我,狼王和八井真符也有同样的问题,就是对风月大陆的武者,魔法师,还有异能者水平定位模糊。以恶魔岛的水准,最多只相当新人,在风雨大陆上可能是威震一方的武者。

    和明焰海水准差不多的百森,布罗,在恶魔岛上也只是普通的一流高手,在风月大陆上,却已经是魔法宗师,武学巨匠,万众敬仰的存在。

    “你举个铁牌子就说要当虎雷骑的统领,谁知道这个玩意是干什么的啊!”狼王的一个手下对这个二王子的密使很反胃,虽然我们三个都没想要和这个密使争这支部队的兵权,但是他还是想给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一点麻烦。

    “土包子,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过来让我来告诉你,它代表了什么?”

    二王子的密使对狼王的这个手下起了明显的杀意,我心中一动,做了个暗示,用拇指在脸上一按,让他不必做保留,好生教训一下这个狂妄自大的密使。

    狼王的这个手下,外表憨厚,但是心思比最黑心的政治家还狡诈。他大步走了过去,故作土里土气的笑道:“我才参军没两天,可没见识这种小铁牌,你说出天花来,我也不信这玩意有……”

    呼!

    他的话还没说完,密使已经雷霆一拳,狠狠的轰中这个一脸憨笑的大汉,不过指骨上传来的痛楚,让他忍不住大叫了起来。

    “您干嘛打我?好在我身上穿了胸甲,不然不是被你打痛?”

    这个一脸憨厚的大汉,脸色不悦的弹了弹胸甲,那块质地低劣的玩意,连一个坑洼都没有,但他还是很心疼用手抹了又抹,就像是对待被擦花了的奔驰跑车。

    密使用另外一只手抓住了受伤的手腕,他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象虎雷骑分给新兵的那种胸甲,以他的力气,就算一拳打碎十件都不是问题。但现在事实却是,他一拳不但没能蹭破这件劣质胸甲,连指骨都被震碎了。

    一直没有开口的云东来,缓缓的低喝道:“钢盔,你退下。密使大人掌中的乃是二王子的调兵令牌,绝对没假,谁要是反抗密使大人,就等若叛乱。”

    云东来的及时开口,环节了二王子密使的尴尬,他本来气势万钧的冲进来夺权,更有一拳击毙狼王的手下当场立威的心思。没想到这一拳不但没有威慑全场,却把自己的里子,面子一起丢光,再也摆不出来那种高高在上的嘴脸。

    他忍了忍手上的剧痛,低声喝道:“我叫腓力,是二王子从小带在王府的亲随,身份绝对可靠。这次草原人的进攻,定然是四王子的阴谋,我要把大家尽快带回二王子殿下的身边,不想走的人可以现在离开。”

    我嘿嘿一笑,肚内暗道:“如果不是被折了面子,这句话说不定就是,不想走的人就地格杀……一个王府亲随,摆什么臭架子?”

    我们要的就是混入二王子的阵营,对被人接掌了军队的事儿,反而并不在意,因此密使腓力很快就在我们有意的配合下,把虎雷骑老兵新兵近六千人拔营起寨,直奔帝京而去。

    在腓力这个新任统领的指挥下,这支几乎全都是新兵的虎雷骑大队,以最高强度的急行军速度,向帝京方向前进。本来我还预备了一下步作战计划,让闪灵族的骑兵攻击望京城,现在也只能暂时搁置。不过这支骑兵将来还有大用,正好趁着这个时候,好生训练一翻。

    等他们能够再次派上用场的时候,将会是一支恐怖的魔兽骑兵,冲锋陷阵当者睥睨。

    虽然腓力自以为掌握了这支军队,但是他根本无法知道,手下的这些头领骑士名额差不多都已经被来自恶魔岛的冒险者瓜分,剩下的几个也都被狼王用了特别的手段控制。

    没有狼王和八井真符的暗地里配合,腓力这个二王子密使连一名小兵都调动不了,他当然无法发现自己手下有个头领骑士离开军队。

    我对闪灵族的骑兵,比虎雷骑关心的多,一支没有敌人的军队,无论如何也配不上无敌的称号,将来这支闪灵族的骑兵,将会成为法斯特帝国的噩梦,狼王他们会成为法斯特王庭的解梦者,只要狡兔遍地,才显得猎犬的珍贵,这个道理是中国哲学中,最深刻的一环。

    远在偏远的列支敦地区,就算我们把所有的妖精部落都征服,也不过几十万人,远远不够发展势力的需要。只有进入法斯特王庭的中枢,成为统领一方的将军,才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把我们的力量遍布在这座大陆上。

    虽然我可以有更快捷的征服方式,比如召唤天堂岛的魔兽军团,或者召唤一批亡灵大军,不过那么做是非常愚蠢的。

    上一次帝师召唤风之女神,让我在惊出一身冷汗之余,也十分纳闷,这个狡猾的老狐狸,这么做定然是有某种目的,但是我却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从那次事件,我也明白了一件事儿。

    风月大陆是有神祗护佑的大陆,法斯特帝国是风女神的地上国度,我们借助这些风月大陆原居民的力量挑起战争,才不至于引起女神的注意。

    一旦,在我的力量足够挑战神祗之前,就被风月大陆的厉害神明察觉我们的入侵,不管我们从恶魔岛调来多少人马,在这里发展了多少信徒,最终的结局也只有死的开心,和死的不开心两种可选。在老虎的嘴边跳舞还自鸣得意,那种事情我做不来,不过总有白痴自以为是,最蠢的人就是不知道自己蠢,这个世上永远充满了奇妙。

    把玩着手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我的身后是三千闪灵族的骑兵,这些单纯的草原战士,不明白我在想什么,却本能的对我手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感到畏惧。

    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没有一个部落信奉风女神,也没有一个部落信奉月女神,他们信仰的神明非常杂乱,风月大陆上的大多数神祗,也只有在这些草原民族中寻找信徒。四大帝国是风女神和月女神的神庙势力,只有这些两位女神不怎么看得上眼的民族,才有其他的神明发展的余地。

    闪灵族的信奉的神,是电之神弘尔!这个神祗以全身闪电,手臂,大腿上生了十六对小型翅膀为形象,号称速度第一,是风月大陆主神的传令兵。

    闪灵族得到电之神弘尔的庇佑,族中的勇士都以出刀快速为自傲,比如玛依拉的哥哥,那个骄傲自大的坎力,就能一次呼吸间连续劈出二十八刀,成为族中著名的战士。

    这张三头光焰狮子盾带着风女神的气息,比闪灵族的守护神弘尔要高上不止一筹,就算再勇敢的闪灵族战士,也无法面对风女神打造的神器。

    尽管这件神器,里面有着某种封印,把力量降低到了恶魔岛第十级武器的层次,但是它原本的威力不该是这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