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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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当下时髦的话说,如今的林德明,是一心一意要找一个他爱的人,而不是一个爱他的人。年轻人嘛,总是理想化,生活在他们看来,有着可以充分选择的自由。

    但是任漪蘋就不同了。

    任漪蘋既有明星般的美艳,也有着寻常的女孩的天真。

    林德明和她在一起聊天时,吃饭时,甚至工作时,总会感觉到很舒服。这种舒服的感觉,不仅仅是外貌给人的,而是一种内在的气质无形中产生的。

    任漪蘋对于林德明,那种朦胧的好感和若即若离的距离,也让林德明身不由主地陷入这个甜蜜、温馨而有带一点刺激的过程,这很合林德明的胃口。他很享受这种过程。

    日后,林德明才知道,任漪蘋的内在的高贵典雅有着血脉的传承,她和中国解放后的那个最大的“红色”民族资本家的家族,即江南无锡荣氏家族,有着无法割舍的血统关系。

    看着林德明要出去,奶奶便问他:“孙子啊,今天晚上有活动?”

    林德明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是约会去?”

    “嗯。”比蚊子飞的声音还轻。

    林德明不好意思承认,也不敢说谎。心想,什么事情都瞒不过老人家。

    “是任姑娘吧?”奶奶继续问。

    “奶奶,您老是神仙了,来给我说说,为什么是任姑娘,而不是臧姑娘。”林德明索性问个明白,也想听听这里的道道。

    “孙子啊,你看任姑娘的眼神那是从心底出来的。你的心气又那么高,除了任姑娘,看来连臧姑娘也不能让你动心啊!你是我的孙子,你哪一点我不知道。当初,文琴拼命这么追你,是用错了方法。这任姑娘啊,稳坐钓鱼台,你才会这么猴急!不过,话也说回来了,你年记不小了,遇上这么个好姑娘,主动点好。”

    林德明的一切都被奶奶点破,他倒无所谓。从小到大,几乎所有的大事情,都是奶奶钦定的,连爹妈都得听奶奶的。所以,奶奶的意见是最重要的。不过,听得出,奶奶没有反对的意思。

    “奶奶,我不和您老说啦,我得先走啦!”说着,林德明喜冲冲去开车了。

    房帼英看着孙子前去约会任漪蘋,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

    这个宝贝孙子,今天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主动和女孩子约会,看来,只要抓抓紧,自己有生之年总算能看到孙子成家了。

    对于任漪蘋,房帼英非常满意。

    接着,林德明驱车去富民家园,接任漪蘋上车。

    任漪蘋穿了件风衣,里面是一件连体衣。

    飘洒的长发上,戴了顶艺术家都喜欢的压发帽。脚下仍然是那双高帮皮靴。

    所谓“连体衣”,其实就是经过了改进的中西合璧式的旗袍。

    直领、右开大襟、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衩……传统旗袍最大的诱惑在于“露腿不露颈”,可是时代不同了,如今的中国已经走向世界,女性纷纷露出她们的事业线,不要说不露颈,连胸脯都外露了,所以老式旗袍的造型已很难满足如今个性化的需求。

    任漪蘋的这件改良型连体衣,比老式旗袍溶入了更多时尚的元素,在面料上选择极为高贵的纯羊绒,下摆不开衩,换成时尚的迷你喇叭裙,直领改成小盆领,右开大襟变成小中襟,加上三个14K金扣,妩媚又不失端庄,时尚又不失高贵。

    任漪蘋穿着这件衣服,既高雅又前卫,加上是纯羊绒的,价格当然不菲。花费了她好大一笔积蓄。不是最隆重的场合,任漪蘋是不舍得拿出来穿的。

    今天不同,任漪蘋知道,今天是一个女孩子家最重要的日子。

    都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实“女更为己悦者容”

    女人愿意为欣赏自己、喜欢自己的人精心妆扮。

    但是女人更愿意为自己心爱的人精心打扮,甚至献身。

    任漪蘋长得很美,从小到大追求者甚多。

    但是,任漪蘋家教非常严格,很少能和异性“逛街”,更不用说是约会了。

    在警校读书时,曾经有一个高她一级的同学和她约会过,可是那个同学在一起的时候只顾自己夸夸其谈,任漪蘋装作很认真听的样子,可是,当那个男同学提出一起看电影时,任漪蘋宛然拒绝了。

    她独自走出了咖啡馆。

    她觉得那个原先看上去很高大英俊的同学,很土,很俗,绝不是她心中的那个白马王子。

    而任漪蘋的母亲呢,却心心念念希望女儿嫁给一个上海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