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没商量4(2000字)

锦红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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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家的人对李梨都是这个态度,她不是唯一的一个。

    李梨跟沈国根私奔了,她谈着的对象没了,只能嫁一个不太好的。

    他们家其他兄弟姐妹哪一个没有被李梨当初这个举动人害着的。

    也不算是,大哥结婚早一点,受的影响少一点。

    她呢,她跟李林都因为李梨的关系,嫁不到好人家。

    跟她吹了的那个对象,就是条件比娇娇的爸爸好一点,人吧,她也不是那么喜欢。

    李林可比她惨多了。

    李林特别喜欢她那个对象,最开始的时候,还是李林先追的那个男的呢。

    李梨一私奔,好了呀。

    李林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泡了汤,那个男的不要李林,跟李林分手了。

    刚分手的时候,李林闹死闹活,说不想活了。

    李林都跟那个男的说了,只要不分手,两人还能在一起,她以后可以没有娘家。

    她愿意跟李梨,跟李家所有人都断绝关系,哪怕她不姓李都行。

    问题是,那个男的还是不答应,要分手。

    嫁不成自己最喜欢的男人,因为又放过话要跟娘家断绝关系,李林跟那个男的分了之后,跟爸妈也闹僵了。

    李林结婚的那一天,就她跟大哥去喝喜酒了。

    大家都是姑娘,李然对李林的情况自然会知道得更多一点。

    李家的孩子还剩下老二李昌顺和老四李昌达。

    李昌顺是摆摊卖点小吃,最近似乎有意想包下学校的食堂。

    真能成功的话,李昌顺真要顺了,要发财了。

    李昌达最近在做什么生意,李然还真的是没什么了解,毕竟大家很少有联系。

    李梨对这些人的近况知道一点点,而且全部都是李然告诉李梨的。

    李然之所以这么做,也不是为了帮李梨,只是为要了看李梨难过的样子。

    知道李昌顺因为自己的关系,做生意受了不少委屈,李梨见到李昌顺,神情特别愧疚。

    感觉到这位二舅看着李梨的目光之中闪现着噼里啪啦的火花,沈早早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难怪上辈子直到她死,直到沈国根和李梨认回了应如羽,李家的人依旧跟李梨断绝往来,吓得李梨要死死抓住应如羽这个亲生女儿不放不可。

    李梨跟李家人的情况,比起势如水火来也没差了。

    哪怕李梨是单方面被攻击的那一个,但那也是李梨年轻时候冲动之下造的“孽”。

    李昌顺在李梨的手上吃的最大的亏是什么?

    李梨跟沈国根私奔的举动使得李昌顺有了一个最大的把柄和污点,不断被生意对手攻击。

    哪怕李昌顺并没有在家附近做生意,换了一个地方生活。

    因为李昌顺有脑子,嘴也不错,是个做生意的料,所以赚钱还赚得挺不错的。

    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一看这个情况,心里特别生气,就想做手脚。

    后来打听到李昌顺有一个跟牢改犯在一起的妹妹,就利用这件事情替李昌顺大肆宣传,让李昌顺狠狠扬了一把名。

    那个时候七几年啊,十年才过去没多久。

    哪怕国家已经允许大家做生意,不再搞投机倒把那一套。

    但经历了十年的风雨,真正老实的人胆子都被吓破了,一有风吹草动,跑得比兔子还快。

    就算沈国根犯的只是小错,但在十年,那就是大罪。

    只偷了一把谷子,再被定罪,沈国根在牢里蹲了三年也出来了。

    出来的时候,沈国根难得机灵了一把,他没有回原本的生产队,也没有让认识的人知道自己出来了,而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老老实实做人。

    知道李昌顺有沈国根这样一个妹夫,大家也不再向李昌顺买东西了。

    要知道,那个时候李昌顺的生意已经开始赚钱了。

    这风向一来,李昌顺好不容易赚的钱,赔了,才赚回来的本也搭进去了。

    这些可都是李昌顺的心血啊。

    心血被毁了,李昌顺能不恨吗?

    对付他的人太多了,他记不住那些人,但忘不了李梨干的“好事”。

    如今一见到李梨,李昌顺还是能想起当年的那些艰辛。

    在接到李昌荣的电话,说是要给李梨的女儿庆祝,李昌顺二话不说就拒绝了。

    他是看在大家都是被李梨害过的人,所以才接的大哥的电话。

    听到内容后,李昌顺真想问他大哥病没病,疯没疯。

    李梨回来了?

    李梨怎么有脸回来,爸妈怎么会原谅她?

    不管李昌顺再怨再恨,但这个时候,他还是回来了,站在李梨的面前,跟李梨主动打招呼:

    “听说你闺女是今年的中考状元?这么厉害,你有福气啊。是你吧,叫……”

    “我叫沈早早。”

    “噢,早早啊,我是你二舅,这个书包是二舅送你的礼物,以后还要像现在一样,好好学习啊。”

    看着李昌顺手中花里胡哨的书包,沈早早淡定地笑了:“谢谢二舅。”

    严娇娇嫌弃地瘪嘴:“二舅,你是不是卖菜卖多了,挑个书包这么丑,难看死了。”

    她小的时候才背,现在长大了,都不喜欢这样的书包。

    “早早姐姐,别背,真背了这样的书包去上学,会被同学笑死的。那是幼儿园和小学生才背的。”

    李昌顺:“是吗?那真的是对不起,二舅眼光不好,给你挑了这么一个书包。”

    沈早早盯着李昌顺对自己显示为“0”的好感值笑了:“没关系。”

    作为一个八面玲珑的生意人,一个不小心买了一个小学生才会背的书包。

    嗯,她确定了,这个二舅舅绝对是做生意的好料,玩得一手的好宫斗啊。

    长辈送的礼物,小辈当然要欢欢喜喜地收下。

    她用吧,像严娇娇说的,背去学校,丢脸显幼稚的人是她。

    不背吧,以前是她妈做的事对不起二舅舅,现在她还不懂礼物,不要二舅舅的礼物,伤了二舅舅的心。

    可以啊!

    沈早早:“二舅舅送的礼物,我其实还挺喜欢的。我用我十年前的眼前来看,这书包,真漂亮。二舅舅的这份礼物,全当是送给十年的我了。谢谢二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