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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二十八年春,京城郊外的未凉山上,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骑着马在这里狩猎。
少年们衣衫华丽,金冠束发,腰带上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身下所骑的马也各个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毛打理的油光水滑,比京城里巡街的金吾卫骑的马还要好看,可见这几个都不是一般人家的子弟,而是纨绔中的纨绔,走到哪儿都能鸡飞狗跳让人头疼的主。
为首的是身穿绛紫色衣袍的武安侯傅毅洺,长公主与老武安侯唯一的孙子。
长公主命不太好,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如今就只剩这么一个独苗苗亲孙子了,自然是心疼的不像话,从小就捧在手心里宠着,然后不负众望的把他培养成为了京城纨绔之首,惹急了连皇子都敢揍。
据说当今圣上念在当年长公主照顾过自己的恩情,曾经劝过她,让她管一管傅毅洺,让这孩子不要跟那些纨绔走得太近了,长公主信誓旦旦的说,就算自己孙子跟这些人走得近,也必然是出淤泥而不染,她放心的很。
结果傅毅洺出淤泥而染的格外的黑,俨然与淤泥融为一体不分你我了。
今日他带着一帮子人来打猎,兴头上跑的远了,连自己的下人都甩开了,抹着额头的汗从马背上下来,四下看了看,往不远处的一株大槐树下走去。
要么说他不同于常人呢,普通人找个灌木丛小树根底下随便就尿了,他偏不,非要找附近最大一棵树才行,好像只有这样的地方才配的上做他的方便之地。
这株大槐树树干粗壮,大概看一眼起码也要六七个人才能合抱的住,傅毅洺站在树下解开腰带就开始方便,方便到一半,树上飘下了什么东西,正落在他后颈。
他出了一身的汗,黏黏腻腻的,一时也没察觉出有什么不对,还以为是树叶之类的,顺手抓了一把,结果抓来一看,却是条手帕!
这荒郊野岭杳无人烟的怎么会有手帕?
傅毅洺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却吓的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慌慌张张地穿好裤子,把尿都憋回去了。
只见树上趴着一个女孩子,也就十二三岁,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衣裳,趴在那里好像跟树长在了一起似的,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出来。
傅毅洺张嘴就想骂人,可这女孩半点反应都没有,细长的眉眼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洒下一片阴影,嘴角还有点反光……流口水了。
傅毅洺到嘴边的脏话没能骂出来,把自己堵了个半死,半张着嘴就那么仰头看着女孩,最后愣是把自己给看的脸红了。
人家好好的在这睡觉,是他忽然跑过来方便的,好像根本就没什么理由骂人家。
而且不骂还好,一骂就被人发现他刚才是在这儿干什么了。
傅毅洺虽然自认是个纨绔,脸皮厚的很,但也没厚到敢当着一个女孩的面说他刚刚在这方便的地步。
他拿着那方帕子站在树下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觉得应该把帕子还给女孩,但又怕被女孩发现树下那摊可疑的痕迹,就想先找点什么东西来遮掩一下。
可又怕自己前脚走了女孩后脚翻个身摔下来,纠结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站在树下抓耳挠腮。
他犹豫着要不要偷偷爬到树上把帕子塞回女孩身上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越走越近。
傅毅洺平常捅了天大的篓子也不怕让人知道,这回却不知道怎么想的,做贼心虚似的躲了起来。
来人是个跟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少年,看上去应该比他小一点,熟门熟路地走到树下,叹了口气。
“芙儿,芙儿。”
连叫了好几声,女孩才迷迷瞪瞪地唔了一声,在树上睁开了眼。
“你怎么又在树上睡着了?老太爷让人找你半天了。”
女孩撑着身子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半边脸被树皮硌红了。
她张嘴想说什么,察觉到嘴角有口水,下意识去掏身上的帕子,结果半天都没掏出来,只能先就着袖子擦了擦,然后从树上爬了下来,动作熟练,最后一截是直接跳下来的,一看就是经常干这事。
少年虽然见怪不怪了,但还是上前几步,叮嘱道:“小心点,别摔了。”
说话时站在树下离她不远的位置,随时都能扶住她。
女孩没理他,下来后在树周围找了找,边找边说:“表哥你看见我的帕子了吗?怎么找不到了?”
围着树干绕圈的时候忽然看到傅毅洺留下的痕迹,顿时困意全无,“啊”了一声,气得跺脚。
“又是哪来的野狗在我的望山槐上尿尿!”
“野狗”傅毅洺:“……”
少年是个男孩子,年纪又比女孩大,一眼看出那个高度肯定不是野狗尿的,怕女孩多看几眼也看出来,赶紧说道:“别管了,快走吧,都晌午了,老太爷还等着你吃饭呢。”
“可是我的帕子……”
“你丢散落四的没准丢在哪了呢,又不一定是这儿,待会儿让下人来找,你自己要找到什么时候去?”
说完不容分说地带着女孩离开了。
树下的痕迹看上去是刚留下不久的,表妹又一直趴在树上睡觉,谁知道那人是不是就是看到她所以才故意在这里方便的?不然周围那么多隐蔽的地方,为什么非要挑最空旷的望山槐底下方便?
这种下三滥的人能躲远一点就躲远一点,不然表妹一个女孩子,没的被毁了清誉。
躲在暗处的“下三滥”傅毅洺探出半个脑袋,看着渐渐走远的两个背影,捏紧了手上的帕子。
那帕子雪白雪白的,带着淡淡的槐花香气,角落里绣了几朵粉白色的芙蓉花。
“芙儿……”
…………………………
傅毅洺回府后没有让人去打探帕子的主人是谁,他名声不好,一打听的话必定闹得满城皆知,到时候不定传出什么流言蜚语。
所以他自始至终对此事闭口不提,直到半个月后偶然在一次春宴上看到了几个女孩子。
举办春宴的是永平侯家,永平侯世子沈世安是傅毅洺的狐朋狗友之一,跟他同岁,今年十六了,但一直没有娶妻,原本有个订了亲的女孩子,去年生了一场重病去世了,沈世安的婚事就没了着落。
永平侯夫人一心想抱孙子,就举办了这次宴会,让沈世安看看前来赴宴的女孩子有没有合眼的,有的话就赶紧定下。
这种事其实很常见,并不稀奇,虽然大户人家成亲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但也要双方看对眼才行,所以成亲前能让彼此相看一眼的一般都会相看一下。
可惜沈世安对此一点都不热衷,懒懒散散地倚在凉亭上,连看都懒的往湖对岸看一眼。
男女有别,女孩子自然是跟着夫人们在另一边,不会跟他们这些男孩子聚在一起。
傅毅洺一眼看见几个花团锦簇的女孩中有个穿湖绿色裙衫的少女,十二三岁,眉眼明媚,虽然年纪小,但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坯子,再长大些眉目稍开,还不知会惹来多少狂蜂浪蝶。
女孩正跟几个同龄人说话,也不知道她们说到了什么,纷纷笑了起来,女孩也跟着笑,但能看出神态敷衍,有点不耐烦。
傅毅洺踢了坐在旁边的沈世安一脚,对着那边抬了抬下巴。
“沈夫人特地为你举办的宴会,你倒是看看啊。”
沈世安嗤了一声:“我又没让她帮我办,是她自己非要办的。成亲有什么好?娶进来个女人管着我,以后我想去春意楼喝个花酒都有人在耳边不停唠叨,烦不烦?”
旁边几个纨绔一边喝酒一边起哄:“易芝你到底是不想娶,还是没有看得入眼的?当初和周家二小姐定亲,可没见你嫌人家烦。”
“就是,你该不会是还想替周二小姐守孝吧?”
易芝是沈世安的字,周家二小姐就是他那个还没过门就香消玉殒的未婚妻。
沈世安骂了句娘,说自己连周二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但是在有人说对面有个女孩长得跟周二小姐有几分相似的时候,还是转头看了一眼,最后嘟囔一句:“哪像了?一个个的庸脂俗粉。”
这话又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说你既然不记得了怎么知道不像?
沈世安差点急眼,还是傅毅洺站出来打了个圆场,让下人过来把对面的女孩子挨个介绍一遍。
沈世安皱眉道:“滚滚滚,不听。”
下人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傅毅洺一摆手:“介绍吧,你们世子不听我们听,正好我们兄弟几个还有好些没成亲呢。”
“就是就是,介绍介绍,没准就便宜了我们呢。”
下人看了沈世安一眼,见他低着头喝酒没有反对,这才开始依次介绍,结果介绍到最后,都没提到那个穿绿衣服的女孩子。
“不对啊,”傅毅洺说道,“还有好几个你没说到呢,就长的最好看的那几个,怎么的,藏私啊?把最好的留给你们世子,怕我们抢了?”
他是用玩笑的语气说的,下人却不敢当玩笑,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没介绍到的就是已经订了亲,许了人家的。”
傅毅洺脸上表情当即一僵,怕人看出不妥来,忙憋出一句:“订了亲的还来凑什么热闹?”
有了解规矩的人笑道:“傅兄一看就是参加这种宴会参加的少,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宴会的目的是什么,但为了做个样子,还是会宴请一些不相干的人的,不然看着不就太明显了吗?那些夫人们怎么好意思带着女儿过来?”
大周朝虽然民风开放,但勋贵世家书香门第都还是要面子的,哪有直接带着女儿上门去给人家相看的道理?
所以宴会的主人一般都会多请一些人,以示这就是一场普通的宴会,没别的意思,但其实前来赴宴的人心知肚明。
而这些被邀请的人除了带上适婚的女儿外,有时也会带上儿媳或是订了亲但距离成亲日子尚早的女儿来应个景。
“比如穿绿衣服的那个。”
有人看着对面正在湖边喂鱼的女孩说道。
傅毅洺抬眼看去,正是之前他在城郊大槐树上看到的女孩。
“这是户部唐老大人家的大小姐,从小跟自己表哥指腹为婚,这次应该是唐二夫人想带着他们家还没定亲的二小姐出来,特地拉上她来作陪的。”
“说起来这唐大小姐也是可怜,自幼父母双亡,家里除了祖父没人能给她做主,不然但凡是个父母还在身边的,谁会同意隔着房头的婶婶把她拉出来参加这种宴会?唐二小姐又不是她亲妹妹,凭什么让她这个长房的嫡长女来帮忙凑数?”
说话的人义愤填膺,引起周围人一阵哄笑。
“孟五,你这么为唐大小姐打抱不平,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被称为孟五的人也不避讳,直言道:“你们还真别说,我当初确实想让人去提亲来着,所以才派人打听了一下,结果谁想到人家已经订了亲了呢。”
说完指了指远处站在一株树下和人聊天的少年:“看见没,就那个,唐大小姐的未婚夫,姓程,叫……什么来着?”
跟在他身边的下人适时提醒道:“程墨。”
“对,程墨!”
傅毅洺一眼认出了那少年,正是半个月前来到树下把女孩叫醒的人。
表兄妹,未婚夫,青梅竹马……
难怪那么亲近。
旁边的人再说什么傅毅洺也没怎么听进去,宴会进行到一半就以无聊唯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