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素鳝羹

青猫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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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 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此为防盗章  然而鲜有人知, 余锦年其实并非余家血脉,只是个被人遗弃在寒冬腊月里的将死孤儿,是养父余衡将他捡了回去, 待他关爱有加,一身家学医术也是与他倾囊相授, 分毫未有保留。

    本以为如此德善之家可以福寿绵长,然而命运之不公却非人力所能左右——余锦年自己刚在医界打拼出了一点成绩,站稳了脚跟, 就被诊断出了恶性脑瘤,无论他如何顽强地想要活下去, 等待着他的都将是一命呜呼;而他的父亲,一生志在岐黄之术,斐名全国, 却在余锦年的病房门口被病患家属失手误伤, 倒在了他兢兢业业了一辈子的岗位上。

    余锦年就是受此刺激, 在父亲抢救无效去世的当晚, 也因颅内压过高诱发脑疝而昏迷, 最终呼吸衰竭而死。

    世人都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余锦年至死也未曾看出一丝一毫, 可当他抱着遗憾和懑怨闭上眼睛的时候, 命运突然强拉硬拽着, 将他送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不禁想起自己生病前的某一日, 因赶时间无心撞倒了一个算命老翁,那老翁跳脚就咒骂他“亲缘寡淡”、“孑身一人”、“孤苦伶仃”……如今想来,倒是都一一应了,真可谓是报应不爽。不过也正因他“亲缘寡淡”,在世上没什么牵挂,所以在哪里生活对如今的余锦年来说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去哪里都一样,如今换了个新世界重活一世,也许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而他性格也并非是那多愁善感的,不喜给自己平添苦恼,很是随遇而安,既是老天赏了,又怎能白白放弃?因此经此一遭,他倒是比以往更加释然了,眼下就当是一切归零,重新来过吧!

    余锦年纵然是想重操旧业开个医馆,无论如何也要将余家家学传承下去,奈何手头没有本钱,大夏朝对医药之流又极重视其门第,他这样不知出处的毛头小子,想要堂而皇之地开堂坐诊,怕是要被抓去坐牢的。因此,当下顶要紧的一件事,就是攒钱了。

    好在上一世,养父余衡为了抚养他单身多年,家中没有女主人,这反而令余锦年练就了一身好厨艺,烹炸煎煮样样精通,闲暇时还会收罗些药膳方子,帮父亲改善伙食、调养身体,这便给了余锦年在这信安县、在这“一碗面馆”里站稳脚跟的机会。

    药膳么,既然和药沾着个边儿,也就不算是违背自己心意。

    他正这么想着,只听得灶间热水“咕噜、咕噜”的响起气泡,远处又有人高声唤着“小年哥儿,小年哥儿!来碗面!”,余锦年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忙快手快脚地兑了一碗杂酱面,给前堂送去。

    这么前后跑了几次堂,收了几回账,之前用来做“梳儿印”的面也醒好了。

    之后便是擀面,将面团搓成一指长二指并宽的短条,整齐地码在案板上。他忽而想起什么,连忙跑回房中,皱着眉找起东西。

    一个穿着鹅黄粉蝶裙的小丫头打窗前经过,见余锦年手里握着把牛角梳,急匆匆地往厨房去,两眼不禁一亮,知道马上就要有好吃的了,迈着两条小短腿哒哒哒地跟了上去。

    这牛角梳是那日一个货郎忘记带铜板,留下抵面钱的,徐二娘用不着,便送给余锦年了,还是崭新的一把,此时用来做梳儿印是再合适不过了。不然,总不好叫外面的食客和穗穗二娘吃带着头油的酥果吧?

    余锦年自得自乐,一边哼着歌儿,一边将梳子齿边斜着压|在切好的面段上。

    穗穗趴在厨房的后窗上,偷偷望着里头咽口水,恨不能让那些面团立刻变作美食,飞进自己嘴里。

    余锦年还没注意到背后趴在窗上的穗穗,只顾着一个一个地给宝贝面段印上花纹,待将所有面段都印好,累得手都酸了,伸着两臂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可当想到这些梳儿印很快会化作叮当当的铜板,心里瞬间就变得甜滋滋了,也就顾不上休息,热好油锅,将这些小东西挨个放进去。

    随着“嗞——”一声,热油包裹住面团,在它们周围鼓出细密的小油泡。

    窗外穗穗紧紧盯着锅里的面团,馋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没多大会儿,厨房里弥漫开一股香甜的味道来,炸透的酥果纷纷浮出来,满锅金黄。余锦年看时候差不多了,从一旁挂架上取来漏杓,抄底将炸好的酥果从油锅里捞出来,控净了油摆在盘子里。

    “咦,糖末去哪了?莫不是又被穗穗偷吃啦?”余锦年自言自语地翻看着边角的小陶罐。

    背后穗穗偷摸溜进来,迫不及待地伸手去盘子里抓。

    余锦年眼睛一弯:“原来在这里……穗穗!”一回头,他眼疾手快地将小丫头偷食儿的手挥开,“刚从油锅里捞出来,不嫌烫?烫着没有?”

    “没有,小年儿哥……”穗穗缩着手,委屈兮兮地盯着余锦年,两眼泪汪汪。

    余锦年故作生气不理她,手下趁热把糖粉均匀地铺撒在酥果上,金黄如杏子的酥果上落雪般的扫了浅浅一层白霜,雪白的糖粉融进整齐的梳齿印里,一金一白,煞是好看。

    ——这“梳儿印”就成了。

    他又就着灶里的火,煮了一大壶竹茶。茶虽是粗茶,但重在清爽解乏,绿叶清汤,正好配梳儿印。将这些都做好,他单独用小盘盛出一些来,留给穗穗和二娘,剩下的才送往前堂,给那些嘴馋的食客们。

    梳儿印本就做得不大,刚好让穗穗握在手里咬着吃,可她手里都有了,还似个贪心的小尾巴,随着余锦年一起去了前堂。食客们见小丫头可爱,免不了又是一番逗弄,直惹得穗穗气得跺脚。

    “新鲜酥热的梳儿印,一份三文钱。小本生意,概不赊账。”余锦年将穗穗往身后一揽,眯着笑眼睛说道。

    少年哪都好,就是抠门得紧。众人又是与余锦年戏闹了片刻,才各自乖乖掏出三文钱摆在桌上。

    “梳儿印”一上桌,便有眼尖的瞧出了门道,大笑道:“哈哈,原来这叫‘梳儿印’,有意思!”说着便夹起一个在齿间一咬,只听咔嚓几声,炸得金黄的酥点就脆在了舌尖上。

    面团本身没有放糖,仅是洒的那层糖粉使得它们带上了淡淡的甜味,加之这和面的绿豆和薄荷末都是消热解暑的好东西,在这种闷热夏夜来上几块舒爽得很,既能消磨时光,也不觉得过分甜腻。

    “酥脆香甜……好吃,好吃!”那角落里的张姓食客尝后,忙又掏出几枚铜钱来,“小年哥儿,还有么,再给来几块!”

    余锦年眉眼含笑:“有的,稍等。”

    如此前前后后又忙活了一个多时辰,店里的食客才陆陆续续抹着嘴离开。

    关好门,约莫穗穗和二娘都睡下了,余锦年回到后厨,用卖剩下的一点酱头给自己下了碗面,刚吃了第一口,就见门缝里飘来一个白影,他吓得一跳,待看清是谁后无奈地摇了摇头:“穗穗?你吓死我了。怎么还没睡?”

    穗穗推门进来,揉着眼睛。

    “怎了?”余锦年见她眼睛红红的似是哭过了,不由关心道。

    见穗穗如何问都不说话,他忽而将面碗咚得一放,站起身紧张起来:“是不是二娘又难受了,我去看看!”

    雅间?

    余锦年回头扫了眼自家面馆的方寸天地,心里愁了一瞬,可又想到了什么,笑道:“弊店蜗舍陋室,雅间……实在是没有,若小主人不嫌弃,不如在这堂中用屏风隔出一处来?你看如何?”

    笑起来更好看了,丫头红着脸心道,她瞥了余锦年一眼就匆匆进车里问了回话,过会又钻出个头来遥遥喊道:“妥的!劳烦小老板了!”

    余锦年应了,回到后堂,他知道二娘有几扇木制屏风正好可以用,便去问二娘说明缘由借了来,楞是在本就狭小的空间里辟出了一间“雅间”。

    这堂里食客也是好奇,都探着头想看看这位小主人是什么来头。

    这一看却不要紧,只见那香车锦帘一撩开,走下哪是一位小主人,而是两位姿容婀娜的小姐,一位穿着碧一位披着青,一个玲珑活泼一个则文静雅致,二人走动间香粉飘袅,足畔生莲,简直是让这巴掌大的小面馆“蓬荜生辉”了。

    余锦年起先听到小丫头指明要雅间,便想到了来的可能是位小姐,所以并不如何惊讶。夏朝内自然也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但男女大妨尚不严格残酷,贫贱女儿抛头露面维持生计已是常态,贵家小姐们也可以出门游玩,不过有不可夜不归宿、不可单独出门、不方便与男人们同坐一桌同声嬉笑等诸项规矩,到底还是要保持些矜持距离的。

    只见活泼的那个小姐刚入了座,便叫拿些简单食物过来,吃过好赶路。

    余锦年便下了两碗热面,拍了一碟黄瓜小菜,另调了个酸辣菜心,再加上两块雪花糕,一起端上去。头几样那小姐看得很是无聊,至雪花糕时才多瞧了一眼。

    “这是早上新做的雪花糕。”余锦年介绍道。

    碧衣小姐仔细看了看,嗔哼一声:“不就是糯米和芝麻?叫甚么雪花糕。”

    余锦年点头称是:“不过是取个好听的名儿,吃着也高兴不是。”

    “莹儿。”那青衣小姐抬了抬头,终于出声,“是你非要来,既是来了,便不要多嘴。”

    “知道了阿姐。”碧衣小姐吐吐舌头。

    青衣小姐又问:“此去夏京还有多少日程?”

    后头的丫头回道:“若是赶得快些,约莫还有半月,应能来得及赶上青鸾诗会。只是不知……今年的诗会,那位公子会不会出场?”她说着,脸上露出些神往,“听说那位飘然出尘,风姿卓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新任状元郎不是朝他下战书了么,他既都接了,定是会出场的!”碧衣小姐咬了口雪花糕,满怀期待地说,“往年他都是只递诗作来,从没见过他的人,今年我是一定要瞧上的!”

    青衣女摇摇头:“怕是又空欢喜一场罢?”

    碧衣小姐愤愤:“阿姐你莫乌鸦嘴!”

    “瞧见了又怎样?”后头的丫头嘻嘻笑说,“二小姐还能嫁了他不成?”

    那二小姐顿时脸上一红:“荷香!”

    荷香立刻捂着嘴噤了声,笑躲到一边去了。

    “青鸾诗会……”余锦年听到个新鲜玩意,心里就多琢磨了几下,不料嘴上却念了出来。

    二小姐回头看了他一眼,问:“你知道青鸾诗会罢?”

    余锦年微笑,老实道:“不知,敢问小姐这是个什么?”

    “这也不知?”二小姐一副大为吃惊的表情,将余锦年上下打量了一番,简直是像在看什么天外来物一般稀奇了。她又不屑与余锦年这般粗鄙得连青鸾诗会都没听说过的乡巴佬解释,便抬抬手指,唤来丫头:“荷香,你来说!”

    荷香于是将余锦年拉到一边,讲起了这青鸾诗会的缘由来。

    原来,这夏朝都城“夏京”郊外,有一风光极美的山谷,谷中溪流蜿蜒,花树袅娜,每至初秋时分就会有天云缠水的奇景,彼时山谷烟雨霭青,雾绕云蒸,宛如人间仙境。前朝皇帝在那谷中修了一处观景之台,因传说此谷曾有青鸾盘绕,便取名为“青鸾台”。

    但凡是当世美景处,当然是少不了文人墨客的足迹。每年初秋,才子佳人们齐聚青鸾台,斗诗比文,一展文采,拔得头筹者自然是风光无限。

    然而从前几年开始,这青鸾诗会上出现了一个人,一连数年只派小厮递诗作来这青鸾台,人却从未露过面,便将那些自诩才华绝顶的才子们比得体无完肤,实在是传奇人物。因是青鸾台上发生的事儿,又有人打听到这人名字里竟也带着个鸾字,于是有佳人小姐们给他起了个雅号,叫“青鸾公子”,甚是崇拜。

    后来又不知是谁传出来的,说这位公子有出尘之表,脱俗之姿,便是男儿见了也要自惭形秽,又是引得官家小姐们的仰慕更上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