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丢了个孩子

周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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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云帆自口袋里抽出绢帕来,拭了拭脖子的新鲜血迹,没有追,眸光清冷,一直望着那抹清绝的身影消失于拐角。

    ——

    陈季白也不是完全对这个钟毓年毫无了解。

    据密报得来的消息,钟毓年虽然现在明面儿上是接管了钟家,可实际上毫无实权,随行卫队皆是上级指派,亲近幕僚二三十,精通吃喝玩乐,算是给他解闷用的。

    如今说得上话的皆是钟毓闽的夫人薛红梅。

    实际上,钟毓年威名在外,手段狠辣,但是说到底还是不如薛红梅一个女人,弄得眼下有传言说薛红梅是当年武后的转世。

    当然,这是说笑的传言,但跟着钟毓年这二三十幕僚确实为退役军官,编排混乱,早已查不到底细,不乏卧底叛徒在内,这其中包括陈季白的人,而这点,就连陈木和都不知道。

    早些年,钟毓年曾巧施诡计,为钟毓闽收编羽虎军立下汗马功劳,可钟毓闽却一人独揽北边实权,只分了钟毓年一个虚职,又恐被世人诟病不论功行赏,只得将身边来理不清的人弄到钟毓年身边去,一来由他生死,二来还可借机验证那二三十幕僚的身份。

    钟毓闽真真是好深的算计,而钟毓年这个大哥也因此退居幕后,如今钟毓闽突然死了,他才又出现在眼前,钟毓闽的三个儿子,死了一个,重伤了一个,还有一个仗着薛红梅而公然反对钟毓年,还派心腹常坤杀了钟毓年的独子。

    因为此事,北边上至俞州,下至燕西,都贴上了常坤的通缉令,如今西北两边战火连天,薛红梅自然不想再生事端,想着反正要交个人出去顶罪,自然是同意了这个通缉令的

    没了钟家的庇佑,那常坤也就是个丧家之犬,钟毓年并不把他放在眼里,只要重金悬赏常坤下落。

    常坤按照月老祠里姻缘树上的密信,一路找来六角巷。

    日渐西斜,柔橙色的晖光中带着一缕缕夜色的暗,直照进巷尾荒芜的破庙里,陈季白正站在落满灰尘的蒲团边上,默阖着双眼,双手合十,虔诚肃穆的举至眉间。

    风吹日晒的洗礼下,佛像斑驳脱落,坑坑洼洼的,又笼着一层阴翳灰尘,看着有些瘆人,倒像是披着慈悲外皮的魔鬼。

    “少帅。”常坤轻声唤,望着他坚毅刚强的背影,有些紧张。

    陈季白转过身,走过来,虽没什么表情,却笑得很温和,将手里一沓面额适中的银票塞进常坤手里:“常叔,你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最好是,不要回来了。”

    几乎无人知晓,常坤也是陈季白当初布下的探子。

    “少帅?”他的声音抖着,眼里热泪淌过,硬是没掉下来,“少帅待我恩重如山,我拼死逃回来把多年来搜集的情报交给少帅,眼下钟毓年来西平城就是为了抓我的,我这个时候怎么能走,那少帅你岂不是要为我顶罪?”

    陈季白劝慰似的拍了拍他的手,一袭水青色的军装如一缕飘渺的烟,在常坤盈满老泪的双眼里越发的高大挺拔:“常叔,这是我的西平城,轮不到他钟毓年撒野,你常坤也是我陈季白的人,我能叫你一声叔,自然护你周全。”

    闻言,常坤落了两行泪,眼里决断而坚毅,像是要为某种信仰死而后已,牢攥着那一卷钱,深深的呼吸一口气,转身去了。

    背影高大,笔挺,如一杆生于狂风暴雨中的白杨,溶进日落里,那骨子里的凛凛正气,在陈季白的眼里,恍恍惚惚的,却多了几分亲切。

    这常坤是当年陈木和的旧部,是第一个教他开枪的人。

    ——

    次日清早,菜市口的门庭顶上,吊了个尸体,被砍断了手脚,只留个头和光秃秃的身子,被剥光皮的身子紫黝黝的,像是风干的腊肉,滴落地下的一滩血迹已发了黑,嗡嗡地招满了虫子。

    陈季白站在不远,一眼就认出那具尸体是常坤。

    此时春寒料峭,他穿得单薄,风沿着袖口,领子里吹进去,吹得身子冷,心也冷,鸡皮疙瘩都密密麻麻的鼓起来了。

    他不自觉的身子微微发颤,但仍旧显得镇定,不声不响的往回走。

    路上,人们三三两两的低声议论,说是挂在菜市口上的那个男人,就是杀了钟毓年独子的凶手,逃到西平城,他无路可逃,钟毓年在这个时候来了西平就是为了找他的,也不知道怎么的,他竟然不躲了,是自己跑去认罪的。

    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人就是他杀的,钟毓年气的接连在他身上砍了十刀,他也由着钟毓年撒气,直到黎明前才咬舌断了气。

    陈季白静静的听着,面无神色,可熟知他的人却知道,他此刻心底是极具愤怒和悲伤的。直转到巷尾,一只小手怯怯拽了拽他的旗袍。

    他拧紧了眉头,转身看到一个挎着木箱子卖烟的小男孩,正瞪着大眼睛看他,腼腼腆腆的将手心里一个握皱的纸团递给他,转身就跑了。

    他打开纸团,见上面写了几行小字,正是常坤的笔迹。

    “少帅,我身份行踪皆已暴露,钟毓年不活捉我绝不回去。钟毓年在一天,少帅的安危便不得保障,哪怕这里是西平城,可钟毓年这人我太过了解,做的出同归于尽的事,防不胜防,所以我只得出此下策,钟毓年回去后,还请少帅早些下手,未免后患无穷。”

    陈季白的双眼里有些热涨,眼圈红红的,把纸再次捏皱了,可仍旧没掉下泪。

    他团了团纸,将信条妥帖的放进皮包夹层里。

    ——

    我在外跑了一晚上,也去了帅府外守了很久,可并没有等到陈季白,早上经过菜市口,却见着那被剥皮拆骨的人吊在那里,心慌之际抬头见着了陈季白,他没有发现我,身边也没有带任何的副官。

    看着样子他身上没有伤,我放心了不少,廖云帆定然是借着那枪声来吓我罢了,我竟不知道自己关心陈季白到了关心则乱的程度了。

    我追了上去,不过陈季白腿长走的太快,一下子我跟丢了人,我只得一个人在这弄堂里瞎转悠。

    正好,有个戏班子寄居在这弄堂里。

    我前脚刚踏进弄堂巷子,冰冷的枪杆子便顶在了头顶上,只见狭窄的巷子里,三步一错,七八个端长枪的卫兵。

    浑身一紧,我很配合,不吵不闹,不哭不辩,任由卫兵们拿长枪抵着我走,穿过狭巷,视线略开阔了些。

    戏班子里的人数很多,但拔尖的就那几个,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谁,正好他们衣服上都绣着名字,我看了眼也能略微了解不少。

    师父柳三春及师兄白横及师姐花牡丹被一圈着灰青色军装的卫兵们稀疏疏的围着,不过三人都面无惧色,花牡丹看到我过来,高挑的眸子里甚至还有一丝张狂。

    “就是她!长官,她就是陈少帅的未婚妻沈千寻!”花牡丹扬起手指,声音尖锐。

    我侧目,看到一位将军模样的人姿笔挺的立着,帽檐遮盖下的两眼眯成一线,犀利深邃,甚至还有些凶恶。

    看清来人的一刹那,我浑身的血液忽然间剧烈翻腾起来!

    前世与南野龙一里应外合,大开大中华的国门,弄得四处都生灵涂哀,哀鸿遍野,那一道道蜿蜒的血河仿佛漫过了时间尘埃,再一次汩汩的鲜活。

    我的心被揪捏成一团,绞痛起来。连看向钟毓年的眼神都染了血色。

    这中年人,就是钟毓年,北边军阀钟毓闽的大哥。

    白横给花牡丹递去一个警告的眼神,花牡丹悻悻闭了嘴,只满脸不服的观望着我,那戏班子的师父倒是个老实人,虽然与我不认得,但是仍旧在一旁低声下气的为我辩解。

    钟毓年旁若无人,根本没听到柳三春的好话,一步步走过来,日光渐媚,我沐浴在日头下,身上裹着一层明灿灿的朦胧,可眼里却是极阴。

    他在我身前顿下步子,对我眼里倏忽而至的复杂情绪好奇不已,他直视着我的眼睛,虚扶着胸口,眼睛里的异样渐渐隐去,唯余一片冰天雪地和冷笑讥讽。

    钟毓年黑脸参谋的名头是出了名的,旁的人和他说上两句话,都冷汗淋漓,今儿个第一次见到这么沉得住气的犯人,且还是个妙龄女子,他不由得来了兴致,畅快笑了两声,逗我道:“素问陈季白陈少帅多年来来未曾开过情窍,哪怕引得众多女子争前恐后,却无一是真心,可如今竟与你小丫头片子定了终身,我年纪大了,是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步伐了,不过也终究想要瞧瞧,你究竟有什么迷惑男人的本事?”

    不是要看我有什么本事,而是想要拿我要挟陈季白罢了。

    我觉得胸口闷疼,憋胀的快要炸了似的,果然,少帅的媳妇儿不好当。

    钟毓年见我神色有恙,说着还真拿起别在上衣口袋里的铂金钢笔,圆滑静止的笔头挑上我的下颌,微微抬高,左右打量了番,啧啧叹了两叹,赏讽难明。

    我最痛恨这种将女人的高低贵贱划分为三六九等的军阀,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前世害的百姓流离失所被东瀛人践踏的罪魁祸首,哪怕如今事情还没发生,但我心里却拧了好大的疙瘩,实在无法释怀,难以解开。

    钟毓年见我深皱着眉,阴沉沉的,如积了雨水的厚云,可那双微垂的眼睛却清冽分明,黑是墨黑,白是玉白,无一丝掺杂的颜色,十分好看,手指尖竟鬼使神差的触上我的眉心,想要替我熨平皱出的纹路。

    我冷着脸,顾不得头顶上还有卫兵抵着的枪,本能的推开他的手,钟毓年一愣,笑出声来,突然朝我道:“多年前,我丢了个孩子在沈家,若是她还在,想必也有你这般大了,你可见过那样的女孩子?”

    轰隆,我怔住,脱口而:“你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