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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到河里,宋开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自己这具身体,很差劲,而且,不会游泳。
古代的书生都是这般手无缚鸡之力吗?不对啊,不是说唐朝男子,都会骑射打猎吗,不止是男子,就连女子也会这些。
宋开了解的情况,是唐朝初期,那时候李家以骑射得天下,治下之人,自然也愿意学习骑射。
后来治国以文为主,推崇孔孟之学,倒是没有多少人愿意学习骑射了,一来太贵,二来学这东西也泡不到妞。科举赋诗早已成了主流。
扑通了几下,宋开连续喝了三口水,双眼直翻眼皮。
真他妈坑爹啊。
做手术被病人炸死,救人被淹死。
自己就不是做好人的命!
咕噜咕噜……
又是三口水。
人生处处都是坑啊。
瘪瘪的肚子,倒是饱了。
游泳……游泳……怎么游来着……靠,全他妈忘了……
这时,一道白色的人影扑腾扑腾游了过来,往上托住了他。
宋开本能的抓住那人。
哦,好大……
“松开,呆子,松开,别紧张……”
声音模模糊糊的传来。
宋开本能的想要抓的更紧,但是唯一清醒的意识告诉他,不能抓对方,因为抓住对方,两个人都得死。
那就继续喝水吧!
宋开松开了手。
对方救人技术不咋地,有时候完全是往水里按宋开。
坑哥啊,你是来救我的,还是要加把劲淹死我的。
迷糊中,河岸边有个钓鱼的老头,把屁股下面的木墩子甩了过来。
宋开双手抓在木墩子上。
呼……
好多了,能喘气了。
噗……
一口水直接吐了出去。
古代就是好啊,河水没污染过,味道还不错。
对面的老头把鱼竿伸了过来。
身旁的白色人影一手拉着鱼杆,一手拉着宋开。
宋开眨巴眨巴眼,这次看清楚了,刚才救了自己的,就是跳水的刘玉婵。
“原来你会水,”宋开死死的抱着木墩子,嘀咕,然后低头,发现自己刚刚抓的地方,嗯,是这刘娘子的胸脯,唐朝女人果然好丰满。
刘玉婵拖着宋开,顺着鱼竿靠了岸。
宋开手脚并用爬上岸,然后回头拉刘玉婵。
“啪!”
刘玉婵伸手给了宋开一巴掌。
宋开愣了。
“都是你,毁我名声,”刘玉婵身子还泡在水里,只露出脑袋和肩膀。
“我是担心你,想救你,”宋开辩解,这个女人好不讲道理。
“我会水呢,谁让你救!改天再去找你麻烦,”刘玉婵说完,朝着宋开一笑,一转身,再次溜进了水里,一个猛子扎到水里,不见了。
宋开挺着大肚子,呆呆的看在眼前这一幕,闹不清状况。
这女人笑的好美。
呸,不对,这女人有病吧。先给自己一巴掌,又朝自己嫣然一笑,思维有点跟不上啊。
哇……
一口没憋住,胃里的水呈柱状吐了出来。
周围的人对着宋开,还有桥上的杨怀彦指指点点。
“那是刘家小娘子吧,好刚烈的性子。”
“什么刚烈啊,就是不守妇道,你看她还会水,以前指不定光着身子在河里练呢。”
“还有啊,刚才在水里和宋开那书呆子都那样了,哎呀,以后不知道谁还敢要她。”
石桥上的杨怀彦气的全身发抖,转身离开。
“小主!我的小主哟!你可真是吓死老奴了,你要是有个闪失,宋家可就绝后喽,我死后可怎么朝老太公交代哟!”阿福满脸是泪的跑过来,鼻涕胡子一把抓。
宋开甩甩头发,穿上长袍,走到河边垂钓那老人身边,拱手道:“可多谢老丈的救命之恩了。”
“呵呵,你与那女子恩情,倒是真挚,”老头带着斗笠,收拾自己的鱼竿。
宋开咳嗽了两下,道:“这个真说不上,只是想救人罢了。”
老头摇摇头,“你以为我夸你呢,你这样,害了人家女子清白名声,哎。”
宋开也摇摇头,“若是一生都要背负清名,活着倒也太累了。呵呵,救命之恩,日后定会报答,只是现在宋某窘迫,日后再回报老丈。”
说完,宋开躬身,带着阿福往回走。
老头盯着宋开的身影,品味着宋开的话,随后自嘲一笑,自言自语:“一个小小的少年郎,又岂会懂得人生三味。”
河水下五百多米处有一个小树林,没多久,“哗啦”一声,树林边的水塘子里冒出个头,接着一个身形丰腴的女子从河水爬出来,光着脚丫快步的跑进了树林之中。
宋开边走边打了两个喷嚏。
这身子太弱了,比前世自己那副身板还弱,这怎么行?
宋开思量着训练计划,最好找个武林高手,学到绝顶功夫。
不过得先赚点钱,活下去,然后做个甩手掌柜,安享生活。
主意真不错。
回到红尘客店,已是晚上。
店里面,聂铃铛捂着肚子,有气无力的蹲在后门处。
看到宋开和阿福拎着食材走进来,她跳了起来,埋怨道:“怎么这么慢!姑奶奶要饿死了……怎么只有猪肉?还这么肥?没买羊肉和牛肉吗?”
阿福也是饿的不行,他瞪了眼聂铃铛,“吃牛肉犯法!不过小娘子你是从哪里来的?投诉客店的话,需要检查官府碟文……”
“行了行了,福伯,来,帮我做菜,”宋开生怕这老头事多,人家女孩子也够可怜的,要是被这老头知道她是偷跑出来的奴隶,估计立马会被阿福给赶到大街上。
聂铃铛果然不再说话。
到了后院厨房,厨房里的东西也被抢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两口大铁锅,还有些油盐酱醋。
唐朝时候做菜的材料都已差不多齐备,除了没有辣椒外,其余的作料都有,当然了,制作工艺略微有些不同而已。
宋开看了看,然后让福伯洗菜、切菜。
福伯要做水煮肉。
“太肥了,做回锅肉,”宋开捂着肚子,要他妈饿死了,刚才在河里喝的水,一泡尿之后,全都没有了。
“什么回锅肉?”阿福疑惑看着宋开,自己这个少主子今天说话口音就很奇怪,现在还老是冒出一些听不懂的词。
宋开拍了下脑袋,好像炒菜在唐朝还不太流行。
唐朝比较流行炖菜,煮菜,放上材料,然后加火煮就行了。
倒也是个门路,以后当做客店的招牌菜,估计生意会好起来。
回锅肉属于第一川菜,在后世菜系中绝对占据重要地位。只是做法不算困难,估计以后别的客店也会学过去。
不过,管他呢,先把眼前的难关熬过去再说。
宋开现在只想让这个客店活起来,然后做个甩手掌柜,他如果做医生,自然更为简单,以后成就也会更大,毕竟唐朝时医学水平算是挺落后的。
但是,经历过前世事情之后,他不想再做那一行。
切肉片,过油,放作料,炸肉片,放蒜苗……
吱溜溜的声响中,香气四溢。
“好香啊!做的什么啊!”聂铃铛吸着鼻子钻了过来,她站在灶台边,盯着锅里翻滚着油水的焦黄肉块,口水都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宋开看的好笑,还说自己是什么郡主,这也太没大家闺秀的形象了吧。
福伯蹲在地上烧灶,不时的咽着唾沫。
二十分钟后,饭菜上桌,宋开洗洗手,坐在桌边。
椅子太矮,就是个木墩,很不舒服。
“今天,咱们三个落魄于此,接下来的日子,还得需要大家同舟共济……”宋开开场话还没说完,聂铃铛抄起筷子已是夹了一大块的回锅肉。
“那个,宋开,以后本郡主发达了,肯定会带你脱离苦海,我保证,对着这盆回锅肉发誓……”说着,嗷呜一口,吃进嘴里,接着就是啊啊啊的大叫个不停。
阿福和宋开均是侧脸盯着聂铃铛,难道菜里有毒……
聂铃铛一边大叫着,一边往嘴里扒菜,“太好吃了!太好吃了!等我以后翻身了,我就请你做我的贴身厨师,太好吃了……”
一顿猛吃。
阿福也按捺不住,招呼了一下宋开,也开动起来。
宋开摇头苦笑,三个人奋力吃饭不提。
三分钟,饭没了,菜没了,只剩下聂铃铛打嗝的声音。
“宋开,嗝,就凭这道菜,你的客店就不应该没落……嗝……”聂铃铛打着嗝,还伸出舌头舔了下嘴唇,舌头有些性感,不过这女人也太没品了吧。
阿福一阵感叹,这是哪里来的野女人,一点教养都没有。
宋开倒是没觉得什么,突厥那边的女子豪放爽快,有这样动作,当然不奇怪。
阿福眯了下眼睛,道:“大郎,你这是在哪里学到的厨艺?果真是美味。”
“书里面,”宋开道,“等以后咱们的红……红啥客店来着……反正是咱们重新开业后,这回锅肉就当是招牌菜。”
“肯定兴盛!”聂铃铛一直就没把自己当外人,“到时候,咱们客店就能赚好多好多金子,哈哈哈。”
阿福再次转头看聂铃铛,他咳嗽了一声,“小娘子,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聂铃铛瞪了阿福一眼,起身离开,一边走一边低声咒骂:“这老不死的怎么不得失忆症……”</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