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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磊脸色一整,威严地说道:“我就是连艾德这个人妖,听见都被吓得半死,继而逃之唯恐不及的方磊!”
那执事一听,战战兢兢地说道:“那你带来的,就是清风寨的剿魔队了!”
“算你眼睛还没有全瞎,在寒山县统领魔教徒的那个执事,早已被本公子洞穿琵琶骨,失血过多而死亡!”
方磊说话间,早已一纵身跃上半空,倒悬着身子,右掌频出,连续拍碎了五六个魔教徒的头颅,脑浆迸裂,血水横流,却全部都是黑色的,令人心中恐惧万分。
这时,夏荷和小狸,一闪身到了魔教弟子的面前,双双使出“锁喉功”,捏碎了他们的喉骨,只听得“咕噜咕噜”响了几声,也一命呜呼了。
傳长明的“螳螂拳”,也不是捕蝉那么简单,大开大合,出拳有力,远距离攻击,十分奏效,魔教弟子还未来得及运掌,便被他使出一招“螳臂双挥”打中两个人的面门,直打得鼻青嘴歪,双眼直冒金星,晕死了过去。
杨少聪一踏“凌波微步”,双剑齐出,早已划断了两个魔教徒的咽喉,但那腥臭的黑色血污,令他十分难闻,自己也差点要呕吐出来。
却说宁峰,经历了上一次的教训后,也开始学乖了,见得魔教徒一掌向他拍来时,运起“疾风五行步”闪至其背后,突然使出一招“天旋地转”,苴拍得魔教弟子晕头转向,分不清东西南北,被赶上来的趟子手加上一刀,取了他的狗命。
方磊看见六个人已经控制了局面,忙大声喊道:“万前辈!快快带领趟子手们,护住那三辆镖车,各自舞动刀剑自保,这些魔教弟子服了成妖丹,已经不是人类了,人妖间杂,恐有误伤!”
“方公子如何知道老夫姓万?”万镖头惊问道。
方磊说道:“小辈在端州城待过一段时间,万老镖头名声显赫,早已是如雷贯耳,那有不知道之理?”
“还名声显赫呢!如果不是方公子及时伸出援手,麒麟镖局的名声,早已不复存在了!”
万镖头说完,马上带着三个镖师和一班趟子手围住镖车四周,筑成了一道人墙,同时舞动刀剑,一时间白光闪闪,令魔教弟子不敢近前。
方磊朗声道:“万前辈也不要过于自责,这些人妖,魔功之高,连武林中的一代名宿,也不是他们的对手,以后遇上此等情况,马上围在镖车旁,组成刀剑阵,就不会受到伤害了!”
这些魔教弟子,不象山贼一样的乌合之众,看见大当家被擒,就象失去了“主心骨”的哈巴狗,四散奔逃,各自逃命。
他们看见抢不了镖车,而执事又被擒住,不逃走反而扑过来,要抢回主人,这就正中方磊下怀,他大声喝道:“好极!不要命只管上来,来一个杀单,来两个杀双,全部上来也收!”
说时,运掌如风,直向那魔教弟子拍去,六个人围住七八个魔教弟子厮杀,却是没有心理压力的了,一刻钟后,全部解决了问题。
万镖头走了过来,不解地问道:“是了,方公子埋伏在这里,是不是预先知道这些魔教徒,要在这里抢劫?”
“小辈跟踪这个魔教执事时,偷听了他们的谈话,说今天傍晚,有一趟镖车经过这里,要干一票,我便带同行过来,趁机灭了他们,竟不知道是前辈的押运车,不但剿灭了他们,还帮助您们逃过这一劫,真是老天有眼,不让您们镖局蒙受损失!”方磊说道。
万镖头松了一口气道:“如果镖车被劫,我麒麟镖局也就完了,这么多的银子,怎么赔偿得起啊!即使赔偿得起,今后还有谁敢托我镖局押运?”
也是啊!信誉比人的生命还重要,人一旦失了信誉,一生赖以生存的事业,也就走到了尽头,所以开镖局的人,都是以生命作为抵押,宁愿战死,也不愿失镖。
方磊对万镖头一抱拳,说道:“天已黑了下来,老前辈也赶快起程吧?”
“老夫带着大家把这几个趟子手的尸体埋了,方公子有事先走吧?他日到了端州城,一定要到麒麟镖局一聚,让老夫好好地多谢你!”万镖头诚挚地说道。
方磊说道:“万前辈不必客气,他日到端州时,一定去拜访老前辈,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说时,用手抓着那执事的后衣领,将他押到马车前,象扔包裹一样丢上车,执事有气无力地说道:“你就在这里杀了我吧?反正落到你的手上,也没有生还的希望!”
方磊说道:“你就想,本公子还准备从你口中,掏出艾德这个人妖的去处呢?”
“你别做梦了,就是杀了我,也别想从老子的口中套出任何秘密,我说到做到!”那执事的口气十分强硬。
也是啊!如果不是艾德的心腹之人,又如何能做到执事之职呢?他一共带了十五个弟子过来,只提升了四个执事,还有十一个探子,可想而知,这执事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如何重要?
方磊讥讽地说道:“艾德这个人妖,培养出四个执事,已被本公子灭了两个,如果他知道了,会不会气得暴跳如雷,胀爆了血管?”
“那又怎样?没有了执事,他可以从探子中提啊!”执事说道。
这执事姓李,叫李河,是中北布政司人氏,也是艾德这个人妖第一个招收的门下弟子,那个时候,艾德在街头以杂耍为名,纵跳腾挪,使尽浑身解数,以吸引顾客,但是过往行人,都把他当成是江湖卖艺骗子,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有谁想做他的弟子?
李河原来家境殷实,他也读过几年私塾,略懂一些文墨,后来家道中落,父母也归了西天,他学着做些小生意,因为经营不善,连本钱也输光了,成了个无业游民,二十多岁了还是光棍一条,只得在镇上打打零工,过着饥一餐,饱一顿的日子。
也是合该有事,那天在街头的地摊上,认识了艾德,想着不是流芳百世,便是遗臭万年,他选择了后者,走上了一条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