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八节 没了?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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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管家对女人没那么挑剔,只要不是处女,几千法郎就能找到一个愿意上门服务的漂亮妞。

    他的身份在伯爵城堡里很特殊,尤其是在得到吉昂森允许的情况下,老管家可以享受某些特权。

    比如:一个封闭的小房间。

    房间里装有摄像头,拍摄角度全方位无死角。吉昂森伯爵抱着一大桶爆米花,舒舒服服坐在沙发上,看着屏幕上老管家与那个女人赤膊战斗。不知道为什么,他总会想起前些年看过的那部合众国电影《金刚》。

    老管家在能力方面明显不如吉昂森伯爵。他只战斗了两个多钟头就结束了……必须结束,否则就来不及了。老管家光着屁股冲出房间,慌慌张张,那个女人一直在流血,奄奄一息。天知道老管家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力量,总之她破了,流了很多血,半死不活。直到家庭医生接到电话迅速赶来,这才没有像上次那样闹出人命。

    “吉姆,这太生气了。咱俩都是一样的,都那么强。”

    “是的老爷。不过您说错了一点,在这方面,您比我强。您可是把人活活弄死,足足坚持了十几个钟头。我只是把她弄破了,还活着。”

    “如果不是亲身体会,我无论如何也也不会相信,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东西。好吧,亲爱的吉姆,请告诉我,你是从哪儿买到那种神奇的橘子……嗯,应该是生命之果。”

    “老爷,就是名片上这个超级市场,一个华夏人开的店铺。”

    第二枚橘子的价格都不便宜。五十万美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毫无商量的余地。购买细则清清楚楚罗列在与卡片钉在一起的宣传册上。吉昂森伯爵虽说有钱,却不是随便把钞票乱认的冤大头。他从城堡仆人那里要了几张身份证,带上老管家,开着车,兴高采烈前往心目中的圣地。

    结果令人意外,很是措手不及。

    “你说什么,生命之果不卖了?”吉昂森伯爵觉得一定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他用带有贵族气息的银耳挖子从里面挖出一大坨耳屎。

    作出回答的是个华夏人,有着黄色皮肤,黑色眼睛,很英俊的一个男青年。

    “是的,不卖了。”他叹了口气,不断地摇头。

    吉昂森伯爵觉得会不会是自己想要购买低价产品的小花招被人看穿?连忙拿出那张宣传册,急急忙忙地说:“我知道你们的规矩,第二枚生命之果五十万美元。没问题,你们要现金还是支票?或者是信用卡支付?”

    “很抱歉,这不是价钱多少的问题。”对方的态度不卑不亢,法语也说得很标准:“我们的产品被人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惹上了官司。”

    专利?

    吉昂森伯爵对这个词并不陌生。蓝色小药片刚出来的时候同样也有专利。药品公司靠着这个赚了很多钱。虽说后来专利解禁,却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

    他吗的,我今年都七十三岁了,我可等不了那么久。

    然而软磨硬泡都没有用。对方的态度很坚决:我们公司已经惹上了官司,集团总部下令封存所有的生命之果。在合众国法院没有做出终审判决以前,我们无法对外销售哪怕一个橘子。

    回到城堡,吉昂森伯爵把所有认识的合众国人顺着骂了一遍,包括首任总统华盛顿。

    品尝过好处,就永远无法忘怀。若是没有能力购买也就罢了,大不了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可是吉昂森伯爵不一样,他觉得可以从生命之果里找到自己的未来与人生,以及更多。

    老管家出了个主意:既然青灵集团不在法国销售,我们完全可以去其它国家购买。反正伯爵有护照,我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管家去订飞机票,吉昂森伯爵打开手机看新闻。

    他愣住了:青灵集团宣布,全面封存生命之果,在合众国官司没有得到最后结果以前,不会对外销售一个橘子。

    尼玛的,与本地超市销售人员说的一模一样啊!

    怒火就这样冒了出来,吉昂森伯爵抓起摆在桌上的一个昂贵瓷杯,狠狠砸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们这是要我死啊……我还能坚持多久?”伯爵满脑子都是愤怒的念头:“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得想办再买一些那种橘子,越多越好。我要变得年轻,我要变得充满力量。尼玛的谁要是敢挡老子的路,我就杀了他!”

    ……

    尼莫是个不折不扣的幸运儿。

    很多人觉得孟买不如新德里的居住环境那么好,但是尼莫认为孟买才是真正的天堂。当然,对比基础必须以印度国内为限制。

    他是一家小服装厂的老板。产值不算高,却足以让尼莫过上富裕的日子,算是这个国家里的有钱人。

    之所以能买到那枚生命之果,完全出于偶然。

    对于华夏人,大部分印度人都有种本能的敌意。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原因很大上是多年前的那场战争。谁也没有想到华夏军队那么强悍,这让很多印度人在不服输之余,也产生了“要不咱们现在来掰掰腕子”之类的想法。

    尼莫倒是没想那么多,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赚钱的人就是好人。管他什么国籍,管他什么民族,管他什么性别。

    尼莫有几个外国朋友,平时在推特上交流的时候,知道有种叫做“生命之果”的东西在国外市场很受欢迎。那就是普通的橘子,至少在当时的尼莫看来的确如此。

    能够在孟买看到生命之果销售,的确让人意外。尼莫自己也说不清楚那天到底在想些什么,总之就是这样:拿出相当于五千多美元的卢比,在一大帮围观者看待傻逼的怜悯目光注视下,自己买了一个生命之果,当众吃了下去。

    尼莫至今清楚记得当时众多围观者的议论。

    “恒河女神在上,这家伙一定是疯了。那么多的卢比,足够我过上好几年了。”

    “一个橘子就能卖那么多钱?我在乡下种了几棵橘子树,看来今年的果子可以卖个好价钱。”

    “生命之果……它凭什么叫这个名字?这是亵渎神灵的行为,必将遭到诅咒!”

    就因为这枚橘子,尼莫被一个抢劫团伙盯上了。

    印度电影里有很多神奇的场景。正义好汉面对几十上百的坏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只靠一双拳头就能从枪林弹雨中像赵子龙那样杀个几进几出。邪恶的警察会勾结军队,开飞机坐坦克还有防空联装炮各种子弹炮弹不要钱似的朝着好汉身上招呼,好汉却连汗毛都没掉一根,随便动动手指头就能毁灭一切。

    重点不在于正义战胜邪恶,而是好汉毫无神力,仅仅只是普通人!普通人!普通人!

    尼莫觉得自己一定是被电影里比超人绿巨人还要威猛的好汉附身了。站在小巷中央,两头路口都被堵上。每边各有两个面色不善的家伙一步步朝着自己靠近,为首的那个膀大腰圆,另外三个一看就是随从,佝偻着背,手里像杂耍艺人那样捣弄着匕首。

    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小子,不想死的话,就把你的钱包老老实实交出来。”

    尼莫是个善良的人。平时走在路上遇到乞丐,他总会拿出零钱施舍。虽说这次对方的要求有些过分,钱包里那些大面额卢比尼莫很是有些不舍,可是掂量对比着彼此的力量,他还是做出了聪明的选择,拿出钱包。

    按照正常情况,事情到这里已经基本解决。劫匪也是人,目的是钱财,可能的话,他们也不愿意沾染人命。看到尼莫很老实,劫匪也放下心来。偏偏一个劫匪看中了尼莫的衣服,用刀子威逼着他现场脱衣服,另外一个家伙也趁机要求得到尼莫的裤子。为首的劫匪被他们说得哈哈大笑,看待尼莫的眼光也有些变化,充满了讥讽与嘲笑。

    有些冲突简直爆发的莫名其妙,总之尼莫挥舞拳头朝着那个笑声最大的家伙脑袋上砸下去。他很愤怒,对方要钱也就罢了,还要对自己进行人身侮辱,这在尼莫看来根本无法忍受。明知打不过,但是拼了,干死一个算一个。

    一个打五十个听起来就像神话,一个打四个就明明白白发生在尼莫身上。他像拳击手那样把四个劫匪打翻在地,然后拿起电话报警……那一天,他成为了警察局里众人交口称赞的传奇。

    尼莫上了报纸。虽然那时一家以荒诞新闻和色情内容为主的小报,尼莫却在那天的头版占据了大半个页面。随着名声传开,很多人对他产生了好奇心理,也有更多记者跑过来采访。

    单单吃下去一个橘子当然不可能变成超人。灵玉橘对食用者体质的确可以进行有效的改善与强化促进,却没有电影里蜘蛛咬人以后让目标变成蜘蛛侠那么神奇。那场与劫匪之间的拼斗,与其说是橘子的功效,不如说是尼莫在愤怒与恐惧之下,身体潜能大幅度爆发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