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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的, 我刚才回来的时候, 看到姜家那边设了灵堂,说是昨晚就没了。”丁春华将擀好的饺子皮放到一旁,就帮着叶红梅一起包着饺子, :“妈不是我说, 国庆她妈就是性子太傲了, 一派资产阶级做派, 都当人家婆婆了, 脾气还不改改。幸好国庆她媳妇脾气好, 忍了她,若是换了我,我早就跟她干仗了。”
“谁说不是呢, 陆曼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见到我都和我打招呼呢。不像国庆她妈, 见谁都冷冰冰。她家以前是资本家,惯了一生臭毛病。国庆他爸要不是被她给耽误了,也不至于临死前, 连个政委都没有捞到。”
“还有这么一回事情?”
“是啊,春华我跟你说, 以后嫁人就要嫁国庆那样的男人。媳妇在家烧火,柴火他都给送到手边, 这样的男人疼媳妇, 以后嫁过去享福, 可千万不要嫁给你爸这样的!”叶红梅埋怨的看了丁长庚一眼。这下子丁长庚终于坐不住了,将报纸扔到了一旁,起身了。
“你们说姜国庆就说姜国庆,干嘛又说我,我又怎么了你?大过年,就想找架吵是吧。”
丁长庚说着就要站起来,一脸的恼火,朝外间走去。
“你去什么地方,今个过小年。”
“国庆他妈不是没了?多年的老邻居我也该去瞧瞧,我马上回来。”
丁长庚背手而去,来到了姜家,姜家的灵堂已经设好了,只可惜姜国庆却不在这里守灵,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丁长庚在那里摇了摇头,这也太过了。
——
“爽,作者终于把渣妈给写死了,死的好。参谋长终于可以和陆美人和和美美,宠宠宠,就喜欢看这样的宠文。”
“之前太憋屈了,渣妈太作了,早就该去领盒饭了……”
“切,男主太渣了,女主恋爱脑,这样的男主还要嫁!”
“恶婆婆真可恨,唱戏的怎么了?她自己成分不好,还歧视人家唱戏的,万恶的资本家,哼!”
“渣妈下线了,喜大普奔,给作者打call!”
“男主妈宝男,女主值得更好的,求换男主。”
——
陈如是感觉到头很疼,耳边一直响着这些声音,身子也好像被什么东西一直牵扯着,一本书忽的就出现在她的面前,书页翻的飞快,她不知所措。
她一直就那么在游荡着,她看到医生通知姜国庆她的“死讯”,姜国庆是她的儿子,一直都是人中之龙,也是她的骄傲。
自从姜大顺死后,她都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姜国庆也十分的争气了,立志从军还当上了参谋长,这让她这个成分不好的资本家小姐彻底的扬眉吐气了一番。
可当她看到姜国庆听到她的死讯,只是略微的点了点头,并没有显露出她所想要的悲痛的神色。尤其是在陆曼略带怯弱的说了一句:“国庆,我怕,你陪我先回去好不好?我大晚上的,我一个人回家害怕。”
“好好好,我这就陪你回去,曼曼你不要怕,有我呢。”
随后姜国庆就领着陆曼头也不回走了,而她的事情则是交给了姜国庆的下属来跑腿了,虽说如今是腊月天天寒,可这样的天寒终究比不上心寒。
而陈如是刚刚听到的那些话,起初让她有些莫名其妙,后来她突然之间似乎明白了什么。
看着呈现在她面前的这本书,她出于好奇的翻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她竟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大反派,传说中的不得好死的“恶婆婆”。自古婆媳关系从来都是东风压倒西风,要不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婆媳不和那是自古有之。
陈如是和陆曼两人就十分的不对付,陈如是一直都瞧不上陆曼,陆曼是唱戏的,陈如是认为这是下九流的行当。而陆曼也觉得陈如是的出身也不好,资本家的大小姐,成分还不如她呢。
这是一本名为《六零年代好媳妇》的书,写的就是陆曼为何克服艰难险阻,斗到恶婆婆,成功和老公过上幸福的生活的书,是传说中的高甜复仇宠文。所谓宠文,女主从来都是最大的,金手指突出,大杀四方,而她这个恶婆婆自然没有好下场了。早早的被送到了养老院不说,后面生病一直都是孤零零的躺在病房上面,唯一的儿子也从不看望她,直到临死了,才过来瞧她一眼。
如今她死了,儿子宁愿陪着媳妇回家,也不愿意送她最后一程,而是交于他人之手。陈如是剩下的只能是苦笑了,这就是她千辛万苦养的好儿子啊。
她欲哭无泪,只能茫然的看着没有人为她守灵的灵堂,就在此时,灵堂之上一道火光闪过,烧纸的盆突然就翻了起来,陈如是下意识的伸出手去挡……
——
“小妹,小妹,你不要和大嫂置气,你瞧瞧你这把手给烫的,最后吃亏的还不是你自己。”
陈如是睁开了眼睛,就看到坐在她床边的三姐——陈如思,她疑惑了。
三姐怎么还活着,三姐不是死了吗?她不是被打成右/派下放到乡下,病死好多年了,怎么还活着。不对,她怎么也还活着,她不是也病死在医院吗?
她记得她被姜国庆,也就是她儿子送到养老院,后来精神不怎么正常,又被送到医院,折腾一年病死了,病死的时候,她分明可以感觉到她儿子是长舒一口气的感觉,眼里分明透露出她总算死了,解脱了。
“三姐,我这是在哪?”
“你这是在家,自己家都不认得了,还真的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了,你不要说气话。你还和嫂子置气呢,嫂子就那脾气,她也想着你过的好。”三姐就在起身从保暖瓶里面倒了一些热水,沾了毛巾。
“来,自己擦擦脸,姜大顺来接你回家了,事情我也知道了。你也不要和你婆婆过不去。你多想想姜大顺当初为了娶你,差点连公职都丢了,如今和他孩子都生了两个,还闹什么离婚啊。”
陈如是冷不丁的掐了自己一下,发现好疼,又掐了一下三姐。
“你这死丫头,你掐我干什么,疼死我了。”
三姐一巴掌就过来了,轻轻的打在陈如是的身上。随后她就翻身下床,坐到了梳妆台边,对着镜子摸着她的脸,没有皱纹,除却大大的黑眼圈之外,还是那么年轻。
“小妹醒了吗?”
陈如是还在揽镜自怜,外间就有人来问话,这声音陈如是熟悉,是她哥哥的声音。
陈如是有两个哥哥,只不过二哥早年夭折了,如今就剩下一个大哥,她父母都不在了,长兄如父,家里都是大哥当家做主。这一次陈如是和婆婆在家里吵架,得知了姜大顺在乡下还有个儿子,她气死了,如今回来闹离婚。
陈如是这人读过书,如今是个产科大夫,还有点文艺腔调,喜欢莎翁,会弹钢琴,向往诗与远方,理想中的丈夫不说学富五车,那最起码也要识文断字,懂一些文艺调调。
可姜大顺却不是,姜大顺是贫苦农民出身,后来从军上战场,打过鬼子立下不少战功。后来新中国成立了,他当上了团长,和乡下的老婆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婚了,于是就成了大龄离异未婚,就要找对象。
而陈如是虽然长得漂亮,也识文断字,也会打扮,奈何成分不好,不好找对象。后来在一次偶尔的机会遇到了姜大顺,姜大顺对她一见钟情,托了她领导做媒。
她起初是很不愿意的,主要姜大顺这人虽然是团长,其实本质还是一个文盲,生活也很粗俗,她当然不想嫁了,可是后来经不住他猛烈的追求,还有家人的劝说,最终还是跟他在一起了。
婚后两个人也在慢慢的磨合,姜大顺对她确实不错,日子倒是过的还成,婚后没有多久,就怀了孩子,如今也算是儿女成双,她和姜大顺两个人这不都要上班,姜大顺就把他妈叫了上来给带孩子。两个人之间就有了矛盾,这不姜大顺他妈说漏了嘴了,说姜大顺和前妻还有个孩子,这下子可把陈如是给气到了。
姜大顺以前只是说他离过婚,可从未说过他有过孩子,于是陈如是就要和姜大顺闹离婚。
陈如是一下子就搞明白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还好啊,姜大顺那个疼她爱她的老公还活着,如今她还是什么都有的陈如是。
“好像是的,我刚才回来的时候,看到姜家那边设了灵堂,说是昨晚就没了。”丁春华将擀好的饺子皮放到一旁,就帮着叶红梅一起包着饺子,:“妈不是我说,国庆她妈就是性子太傲了,一派资产阶级做派,都当人家婆婆了,脾气还不改改。幸好国庆她媳妇脾气好,忍了她,若是换了我,我早就跟她干仗了。”
“谁说不是呢,陆曼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见到我都和我打招呼呢。不像国庆她妈,见谁都冷冰冰。她家以前是资本家,惯了一生臭毛病。国庆他爸要不是被她给耽误了,也不至于临死前,连个政委都没有捞到。”
“还有这么一回事情?”
“是啊,春华我跟你说,以后嫁人就要嫁国庆那样的男人。媳妇在家烧火,柴火他都给送到手边,这样的男人疼媳妇,以后嫁过去享福,可千万不要嫁给你爸这样的!”叶红梅埋怨的看了丁长庚一眼。这下子丁长庚终于坐不住了,将报纸扔到了一旁,起身了。
“你们说姜国庆就说姜国庆,干嘛又说我,我又怎么了你?大过年,就想找架吵是吧。”
丁长庚说着就要站起来,一脸的恼火,朝外间走去。
“你去什么地方,今个过小年。”
“国庆他妈不是没了?多年的老邻居我也该去瞧瞧,我马上回来。”
丁长庚背手而去,来到了姜家,姜家的灵堂已经设好了,只可惜姜国庆却不在这里守灵,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丁长庚在那里摇了摇头,这也太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