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人和人有差距

青青河边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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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吉斯伯恩待了几天,当程公子再一次问我下一站想去哪里,而我却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的时候,他果断地替我买了一张前往伦敦的机票。

    好像一般最受新婚夫妇欢迎的地方一般应该是巴黎、普罗旺斯之类的地方,毕竟法国人的浪漫是外面难以比拟的。再不济也该是巴厘岛、拉斯维加斯,我一时根本没能理解他为什么去英国。

    “去伦敦喂鸽子。”

    虽然只要有他在身边,喂鸽子也没什么不好的,可是我才不信这种大好时光他要用来喂鸽子。

    我撇撇嘴,“没见你有这种闲情逸致,你要想喂鸽子,可以在家养一群,想怎么喂就怎么喂。”

    “不喜欢跟我一起喂鸽子?”

    我伸出两条胳膊,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脖子上,“别说喂鸽子,跟你一起去喂猪都行。”

    程公子“扑哧”一声笑出来,“走吧,带你去一个地方,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过了。”

    很多年没有来过?

    我不是很明白。

    从新西兰的奥克兰到伦敦,路上要飞上二十多个小时。这样漫长的旅途,即使是宽敞舒适的头等舱,也有些疲惫。

    我找空姐要了一条毯子,多半时间都在睡觉,迷迷糊糊半睡半醒的。程公子好像睡得不多,他一直在看着窗外,我只看见窗外的云朵如堆雪,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到伦敦下了飞机以后,我基本上处于蒙圈状态。程公子带着我拿了行李,出了机场,外面就有一辆车来接我们。

    并不是什么豪车,是一辆半新不旧的皮卡。

    我习惯了在国内他总是豪车接送的待遇,一时有点摸不到头脑。我们的蜜月,不会真的是要去乡下喂猪吧?

    “伊恩!”车里走出来一个外国人,不像是纯正的白种人,皮肤带着一点小麦色的光泽,大概三十多岁,走上来直接给了他一个大熊抱。

    原来他的英文名叫伊恩,伊恩,彦,还真是简单省事。

    程公子把我拉到面前去,“这是威廉,我大学同学。”

    然后又对着那个叫威廉的外国人说道:“这是我太太Dream。”

    也许是因为中文名字的发音比较难,对于外国人来说,绕口又不好记,所以他直接介绍的英文名字。被他介绍成“我太太”,我有点不习惯,但心里又有点莫名的甜蜜。

    那位威廉先生先跟我打了招呼,然后看了我一会儿,居然皱起了眉头,拍拍程公子的肩膀,用英文跟他说道:“这么年轻,不是索菲亚小姐?”

    我高中都没读完,英文不好,但是简单的我还是听懂了。索菲亚小姐是谁,难道是徐夙颜的英文名?我记得他曾经说过,当年和徐夙颜一起在国外留学。那么这个威廉,他说是大学同学,他们应该都认得?

    这个威廉,还真是一个耿直的人。

    我忍不住问道:“你从前在伦敦读书?”

    他笑着捏捏我的脸,“不是伦敦,是剑桥郡,威廉现在接我们过去。”

    啊,剑桥,原来他还是学霸。

    我忽然隐隐地意识到,程公子他不仅仅是在带我度蜜月,他好像是要带我去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把我带进了他的往事里?

    他的过去我一直都没有办法触碰,即使在不断地发现过程中,慢慢知道了程霖,还有文佩,还有当年和季雨薇的纠葛,可是还有一段,他曾经和徐夙颜的往事,他从来都没有讲过,我所知道的,几乎都是从第三人的口中听来的。

    我们坐着威廉的车从伦敦驶出,伦敦往剑桥的路上是出了名的美丽,我曾经有所耳闻的。两边都是村庄和田野,红砖的小别墅零零散散在两旁,建筑美丽得无懈可击,像明信片里一样。当我想通了他的意思以后,我再也没有心思睡觉了。这就是他曾经走过的路啊,也许当年来这里读书,年轻的他,曾经无数次坐着车子,从这条路上来来去去。那时候,也许身边还跟着徐夙颜吧?

    每一处房舍,每一片村庄和田野,都因为他曾经来过而显得格外的美好。我像是在画中,像是在梦里,穿越了十来年的光阴,跟着他来到了这个地方。

    程公子和威廉一直在聊天,有中文也有英文,有时候一句中文里面夹着许多的英文单词。有些我不能完全听懂,但是还是认真地在听他们说。他们倒也没聊什么重要的话题,不过就是闲聊,问最近几年的近况。程公子答得也相当的轻描淡写,只不过是说自己目前在中国经营公司,刚刚结婚。威廉应该并不知道程家的公司有多大,程公子大概也并不想让人知道他曾经所经历的那一切地狱般的生活。

    车子不知道开了多久,威廉忽然回过头来用不太标准的中文问道:“我们现在是直接回家呢,还是先去久违的地方走走?”

    虽然我很累,但我还是很兴奋,因为我终于穿越了许多年的时光,来到了程公子的往事里。我忍不住说道:“去哪里,去学校吗,我现在就想去!”

    程公子看着我笑笑,伸手抚摸我的头发,“不了,先回去休息。飞了二十多个小时,舟车劳顿,我太太肯定累坏了。”

    威廉看了我一眼,吹着口哨,就把车子往一个田野的方向开去了。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我下车,才发现面前的居然是间农舍,虽然看起来简陋,但是在这种田间应该也算宽敞了。大概有三四间屋,很精致的茅草顶,红色的砖墙,带着很明显的英式乡村风格。

    威廉把他的皮卡停在外面,然后请我们进屋子。屋里炉火融融,充满烟丝的特殊香气。我在程公子家里见识过很多外烟,但这好像和任何一种我知道的烟味道都不同,我猜测他可能是吸烟斗的。

    房间的一侧靠墙的地方摆着书架,书架上满满是书。一边置着几张唱片,是F大调意大利协奏曲。

    屋里的布置简单而温馨,窗框上放着一小盘一小盘的植物,都长得蓬勃茂盛,可见他把它们照顾得极好。

    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墙角一架式样复古的唱机已经慢慢地转了起来,小提琴的声音悠扬,威廉已捧出啤酒与热茶,嘴里含着烟斗。

    他拿出另外一个烟斗,递给程公子。

    程公子却没有接,“不抽这个了。”

    威廉有点诧异,“我记得你当年喜欢。”

    程公子看看我,忽然说道:“戒了。当年我确实喜欢抽这种英式味道的烟斗,回去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抽。没想到,有心人利用这个,在我的烟丝里面下毒品,我却抽了很久。”

    我忽然想起来,上一次,在他胃出血住院的时候,提到过他有吸毒史。

    原来是这么回事,也是被动的,有人想摧垮他。我知道戒毒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他却把一切的困难全部都逆转了。这一切,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努力,我觉得很心疼。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我没有想到程公子安排的下榻的地方居然不是豪华大酒店,而是这种非常纯粹的英式小农舍,里面的每一件摆设,都透着浓浓的本地风格。

    但我非常喜欢。在我看来,旅行本身就不应该是享受着最高级的服务和待遇,然后在驰名国际的景点拍几张照片就回家。如果是那样的话,跟去电影院包一个豪华包间看一场风景电影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旅行的意义,本身就在于感受异域不一样的人文和自然,去看一看不同的地方真正的文化。

    如果此时我住在豪华大酒店里,享受着全球无差别的服务,我一定不会以为这就是真正的英国。

    “Dream小姐在我这里不用客气,我和伊恩是老同学了。”

    我礼貌地点头,其实我多少还是有一点点拘束的。程公子代我答道:“Dream没有来过这里,所以我特意带她来看看,她会喜欢这里的。”

    我仰起头,问他,“你在剑桥读书,读了几年?”

    “四年,没有读完硕士学位就回去了。我十九岁来这里,威廉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硕士学位……

    读剑桥的学霸啊……我高中都没有毕业……

    我觉得我要捂脸遁逃了,人和人真的是有差距的。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安慰我一下,反正婚都已经结了,他也不能嫌弃我啊。没想到他接下来的一句却是继续碾压我,“差距其实比你想象的还要大一点,我当时修的是双学位。”

    我惊得下巴差点掉到地上去,过了好半天才想起反击他的事件,于是岔开话题问道:“徐夙颜当年,是和你一起来这里读书的吧?”

    他看着壁炉里的火光,“是,她那年十八岁,本来徐家没打算要她这么早过来的,但是为了跟我在一起,也就跟过来了。”

    “那时候你很爱她?”

    他沉默了片刻,“从我认识她的那年开始,两家长辈就已经说好了。恰好她也很喜欢我,所以从那个时候我们就经常在一起。那时候对她盲目的爱,是我做过的唯一年少轻狂的事。”

    年少轻狂。

    我这一生都没有机会见到那个“年少轻狂”的程公子了,多么遗憾。

    我记得徐洛西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我还是忍不住问出来,“你曾经每天晚上在她的楼下为她弹吉他,曾经亲手给她种蓝玫瑰,都是真的?”

    他看了我一会儿,忽然抽了抽鼻子,向威廉问道:“有什么东西忘记放进冰箱了吗,我怎么好像闻到了很重的酸味?”

    我也跟着抽了抽鼻子,可是除了烟丝和啤酒的香味,我倒没有闻到什么别的味道。

    我过了几秒钟才意识到他是在取笑我,我哼了一声别过头:“也比某些人做了不敢承认要强。”

    程公子笑了两声,然后把我的脸扳过来,“弹吉他是弹过,不过不是每天晚上,是有那么几次而已。蓝玫瑰嘛……”他看了看窗台上的植物,“花是威廉种的,被我打赌赢来,借花献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