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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醒来,一伸手碰落妩媚的胭脂。于是,一朵花的安然撒了满地。
刑如意看着站在跟前的少女,她个子不高,身形单薄,却偏偏穿了一件硕大的男袍。暗青色的的衣衫上,还透着股若有似无的腐尸味。那双眼睛,清冷如斯,纤细而苍白的手指,轻轻指向身后柜台的某一个格子。
“胭脂媚,寻常的胭脂,但胜在颜色好看,用来修饰病容或者过于苍白的脸色都是极好的。”刑如意将那盒胭脂取下,递给少女,同时伸出三根手指:“姑娘若要的话,三文钱!”
少女点点头,从随身携带的布口袋里掏出三枚铜板,递给刑如意。
刑如意看的出来,那只布口袋也是男用的,挂在少女的身上,显得有些突兀。她笑笑,将铜板接过来,径自放在了柜台上。
少女转身要走,刑如意抬着嗓子问了句:“不知姑娘你,如何称呼?”
“胭脂!”少女抬眼,看了看刑如意,说:“胭脂媚的那个胭脂!”
“胭脂!”刑如意看着少女远去的背影,说了句:“这名字,取的还不错。”
“什么还不错?”狐狸掀帘出来,走到刑如意身旁,与她并肩站着,也扫了一眼那少女的背影,说了声:“奇怪!”
“你也瞧出来了?”刑如意抬着眉问,很自然的靠在狐狸身上。
狐狸伸了一根指头,压在刑如意的唇瓣上,说:“不许好奇,不许多管闲事!”
刑如意小小的哼了一声,对着狐狸翻翻白眼。
府衙之内,常泰一脸平静,可平静的表情下藏着的却是有些不满的情绪。
他看着自家大人,问:“为什么?这个盗匪,我已经追赶了数月,眼看着马上就要缉拿归案了。”
“他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你们不都已经掌握了吗?网都撒出去了,至于何时收回来,交给小盛子他们办就好。他们都跟了你这么多年了,你还信不过?大人我都信得过。”
“可是大人——”
“别大人大人的了,大人我也是没办法,这是兵部下的命令,指名道姓一定要你常泰去办,我能有啥办法。我看你呀,也别老揪着那个盗匪不放了,赶紧去把这件事情给办妥了,才是正事。兵部那帮人,咱们可是惹不起。”
大人说着,将一封信函交给常泰:“去吧,把这几位将军带回来!”
天授元年,即公元690年,为镇压内部原眉州刺史徐敬业与唐宗室诸王李冲、李贞等的举兵反叛,抵御外部突厥、吐蕃的进攻,朝廷不得不连年用兵,除了在军事上陷入窘境,这战死的兵士也是越来越多。职位低的,大多就地掩埋,职位稍微高些的,也都是在当地焚化之后,有专人将骨灰送回,至于在京城中有些威望,或者家世显赫者,则会邀请赶尸匠,前去边关,将尸身运回,交给家人厚礼安葬。
常泰此次要协助的任务,就是帮京中几位要员,将他们战死在外的族亲运回。从信函中罗列的名单来看,一共有八人,一人为主将,其余均为副将、参军什么的,职位在军中,也都不算低。
“此行路途遥远,且边关多战事,加之现如今的天气......”
“这些都不用你操心,兵部已经选好了赶尸匠,此时就在城南义庄里等着你,你呀,负责掩护就行。说白了,就是跟着跑一趟,都是些死人,就算生前再怎么辉煌,家世再怎么显赫,也都一了百了,谁会跟这几个死人过不去。”大人说着,又掏出另外一份信函递给常泰:“这是兵部侍郎李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第二封密函,到了地方再拆,不要给别人看。”
“是!”常泰接过密函,不再言语。
城南义庄,位于洛阳城外向南十里处,原本是座道观,后来因为观主犯事儿被判了秋斩,从此也就败落了起来。因为道观位于河岸与村落之间,所以那些溺死在河中,以及村中不明原因死亡或者早夭的孩子们,都会被家人暂时被停放在这里,所以渐渐的,这道观也就成了义庄。
常泰赶到义庄时,只看见一个身量不高的少女,穿着一套不合身的道服,盘膝而坐,一双清冷的眸子里不带任何感情的瞧着自己。
“常大人!”
“姑娘便是兵部寻来的那位高人?”常泰有些意外。
对于赶尸匠,常泰之前虽未见过,却也有所耳闻。
据称,早些年时,若在潭州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诉,便极有可能看到死尸走路。当天亮之前,小客店前摇摇晃晃地走来一行尸体,尸体都披着宽大的黑色尸布。在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手执铜锣的活人,这个活人,就叫“赶尸匠”。
其实,说是“赶尸匠”,倒不如说是领着尸体走路的“领尸匠”,因为这个活人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通常,这些领尸匠都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顺便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都关起来。
据说,猫狗惊尸,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
常泰还听说,要学这一行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胆子大,二是身体好。还有说,这学赶尸匠的,基本都是相貌丑陋的男子。男子阳气足,可挡阴邪,相貌丑陋,可震恶鬼。但眼前这位高人,虽穿着一身男士道袍,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少女,且身形单薄,容貌秀丽。
一身道袍的少女,听见常泰询问,便低下头去,轻轻的说了句:“大人唤我胭脂就好。”
常泰轻咳了声,见天色也不早了,于是说了声:“胭脂,我们上路吧。”
“是!”胭脂说着,起身,宽大的布口袋里传来金属物碰撞的声音。
常泰看了看胭脂半藏在袖口中的手,心里想着,那布袋子里搁着的应该就是传闻中的摄魂铃、小阴锣吧。
因为对方是个少女,所以常泰走后,让胭脂走前,这样行起路来,也好照应。可让常泰没有料到的是,胭脂虽然瘦小,脚程却是一点不慢。无论是骑马赶路,还是步行翻山,都如履平地,连呼吸的频率都未曾变过。
半个月后,在他们途径一个名叫坟庄的村子时,出了意外。
当时,已是深夜,道路崎岖,不太好走,加之前一天时,这里刚刚下过小雨,空气潮湿,路面泥泞,所以每走一步,都要比往日消耗更多的力气。走着,走着,胭脂忽然停了下来,指着前方说:“鬼火!”
常泰顺着胭脂手指的方向看,果然,在不远处的地方有一团团蓝盈盈的火。常泰是捕快,查案追凶时,也经过不少乱葬岗一类的地方,加上平时没少听刑如意唠叨,对于这鬼火也有几分了解。所谓的鬼火,并非是鬼怪喷出的火,而是白骨腐烂时产生的磷火。
再看胭脂的神色,似乎也只是提醒,并非害怕,常泰轻嗯了声,表示自个儿也看见了,多余话的却并没有说。
胭脂继续道:“那个地方是个坟头,东边埋的是位老人,寿寝正终,西边埋的是位夫人,身首异处。”
常泰听见胭脂说身首异处那几个字时,脸上的肉不自觉的跳了一下。就在这个时候,他忽地又听见了一声猫叫,紧跟着那团蓝盈盈的鬼火闪烁了几下,灭了。
胭脂转身,看着常泰的眼睛,问他:“你听说过猫惊尸吗?”
“那是什么?”常泰反问,眼角的余光不自觉的扫向西边的坟墓。因为天黑,且星光黯淡,所以他看不清楚那坟的具体情形,只瞧得出,那坟似乎是没有坟头的。
胭脂没有正面回答常泰,而是语速均匀的讲起一个故事来:“三年前,朝廷在桃花店修水库,当时正值夏季,天气炎热,工地上一个男子趁着看守人员午睡时到水库中清洗溺亡。因他是溺死的,且死时面部表情扭曲,看起来十分可怖,所以按照当地人的规矩,是不能够正是下葬的。
晚上,男子的家人在路上搭起了一个简单的草棚子,卸掉了男子生前居住房屋的木门,铺了一些干净稻草,就将他放了上去。按照风水先生说的,家人又在男子身上盖上了一层草席,只留下了男子的发髻和双脚在外头。男子上有一位老母,下有妻儿,当夜婆媳二人再加上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守在一旁,哭哭泣泣。子时刚过,就刮起一阵怪风,那风竟将草席给吹偏了,露出男子的脸来。妻子想起风水先生临走时交代过的话,匆忙上前,想要将草席拉好,却看见丈夫的眼睛是睁着的。
就在这个时候,婆婆听见了一声猫叫,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野猫,正卧在门板下头,两只眼睛绿幽幽的盯着婆婆看。婆婆刚想尖叫,野猫就叫着扑了上来,一嘴咬住了婆婆的喉咙。也亏得那婆婆机灵,在被野猫咬住喉咙的瞬间,将小孙子推开。
儿媳妇见状,也顾不得什么,忙将孩子抱起,往后退了几步,眼神恐惧的盯着眼前发生的一幕,脑子里却想起了幼年听过的三个字:猫惊尸!
就在这个时候,那尸体猛然的坐了起来,眼皮上翻,只露出眼白,然后死死的盯着自个儿的妻子和孩子,嘴角微微上扬,划出一抹奇怪的笑来。婆婆终于没了气息,野猫心满意足的松开嘴,舔弄着还沾着血迹的唇瓣,绿幽幽的眼睛,也对准了母子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