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 新包青天(1)

玉雪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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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玉这次来到空间时,看到的是一个如林妹妹般柔弱乖巧的女子,经过她的介绍,君玉发现自己来到了新包青天的世界。君玉顿时扼腕不已,这部包青天自己只跟着爸爸看过一部分,对剧情并不是很了解,只记得里面每个案子的情侣都没有什么好结果,具体的案情都只有一小部分的记忆,能大致记得谁是谁非就不错了。

    不过沈蝶的介绍让她慢慢回想起了白龙驹的剧情,展昭于前往商州途中巧遇盗贼打劫百姓,仗义出手救了沈蝶主婢。包拯查明商州马军竟然苛扣军饷方才导致孙强犯法,于是留在商州深入追查。展昭与沈蝶再度巧遇,却发现沈蝶身染绝症不久人世,公孙策精通医道大胆施以剖腹之术将之治愈留在驿馆养伤。展昭与沈蝶朝夕相处,情愫日生互许终身,沈蝶之兄商州马军指挥沈让更以白龙神驹相赠作为嫁妆。包拯却查出沈让竟因爱马成痴而不惜贪赃枉法,苛扣军饷正是因此而起。展昭公私两难之下断然依法究办,沈让虽然伏法却让展昭与沈蝶一对恋人黯然分手,空然留下无限惆怅。

    沈蝶希望君玉可以改变哥哥沈让的结局,让他平安一生。还希望能够借助君玉的生活,再看展昭一眼。

    整理了一下记忆,发现沈蝶居然将自己送回到了她10岁的时候,也是她刚发病的那一年。这时她们的父母刚离世不到一年,哥哥也才16岁,却迅速成长起来,勤加练武打算出孝以后去考武举。沈家现在还算小有薄产,不然沈让也无法习得那么高的武功,可是后来小蝶犯病,为了延请名医,沈让不得不变卖家产。才使得沈让在刚进入仕途时无钱打点而郁郁不得志,后来得到柴王爷的赏识才渐渐展露头角,又得到包拯的举荐才让他的仕途逐渐顺遂。

    君玉自己诊了一下脉,发现沈蝶的胃已经出了问题,应该是年前得了风寒后那个医生下药太猛伤到了肠胃,病刚好就赶上母亲去世,没有好好调养不说,还因为伤心过度而有了轻微厌食症,不想哥哥担心就谁都没有说,却因此落下了病根。君玉拿了一颗培元丹服下,去了前厅找哥哥。在沈蝶的记忆中,发现现在沈家的后宅都是由自己管着的,现在沈家虽没有败落,但家产也并没有多少,为了成全沈哥哥的爱马之心,自己必然要想办法挣钱了,不过总要跟自家哥哥打声招呼。

    君玉利用在家守孝的两年,逐渐处理了沈家一些冗余的产业,将卖铺子的钱开了一家女儿坊,专卖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和衣物饰品。君玉第一次觉得上辈子学了一辈子化学还是有点用的,至少做个香皂香水,改进一下胭脂水粉,烧个玻璃彩瓷什么的还是很有用的,弄出来的这些东西在京城还是很受欢迎的。君玉走的乃是高端路线,专门针对京城这些官宦商贾家里的女眷。像那一盒儿上好的玫瑰润唇膏,最便宜的普通包装也要卖到十几二十两,若是那用了粉彩或是青瓷装着的,甚至会卖到数十两银子。这价钱,就是刚刚开业的时候,店里的伙计都不好意思张嘴要价。不过,京城里自古繁华,王公贵族也有不少,因此君玉这些东西倒是真不愁没有人买。尤其这些东西都是真好用,渐渐地也就在扬州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中流传开来了。到了现下,女眷们聚会时候也时常会谈论些到底什么唇膏润色久,什么胭脂不落粉,什么牙粉牙膏最是让人吐气如兰。

    等女儿坊逐渐赚钱后,君玉又开了一家秀楼,命名为秀玉坊,请了苏绣、湘绣、蜀绣、粤绣、京绣五大派系的绣娘,做绣品的同时教自己刺绣,君玉想学刺绣很久了,之前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合适的老师,这次的身份学刺绣刚好。凭借原身的画画技巧君玉画了些现代常见的卡通人物,让秀坊做个抱枕、荷包还有手绢什么的,盈利也都不错。毕竟不管什么时候,女人和孩子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这两年里,君玉除了打理家产,看看医书,就是缠着沈让教自己武艺,毕竟将来展现本领的时候总要找个出处的,而且自己的武艺已经到了一个瓶颈,这次来到半个武侠世界,刚好可以相互印证,进一步提高。沈让被君玉缠的没办法,只好每天抽时间去教她。却在教导过程中发现自己妹妹是个武学奇才,好多想法让自己都自愧不如,在教导过程中自己的武艺也提升了不少。

    出孝后,沈让就去考了武举,宋朝重文轻武,武举出身若没有银钱打点,想要晋升太难。这一次君玉早早就开始准备,从账上支了五万两银子放在家里,又趁沈让出去参加府试时去马市买下了那里最好的一匹马,放在空间里,时不时拿些灵草去喂他,倒也成了足够神俊,和电视上的白龙也不差什么。君玉打算等哥哥考中武进士的时候送给他当礼物。君玉想,这空间里的灵草喂出来的马自然不是外面那些所谓的神驹能比的,每年找理由送上一匹,就不信以后哥哥还能看上那些劣质的马!

    沈让这两年被君玉灌输了不少现代的武艺知识,整合后武功原就较原来强了不少。上辈子小蝶生病,他四处寻医又要打理家业,耽误了不少练武的时间;这一世君玉这些年掌管家业,人情往来大都由她出面,又用药浴帮他蕴养经脉,这一次他一举成为了武状元,加之身姿挺拔容貌俊秀,被皇上赏识,被亲封为御前侍卫,比前世起步要高多了。

    君玉早在京郊山区买了一大片地,建了一个园子,后面修成了一个马场,这几天抽时间将已经养了半年的马放了进去。在哥哥拜访过座师,与同期的进士们小聚后,请他到园子里面休息一天,说有惊喜要给他。

    沈让倒是知道妹妹在京郊买了一块地,本以为她只是修了个园子作为夏季避暑和平常游玩的地方,却没想到她几乎买下了半个山坡,修了一个类似于猎场的马场给自己。

    沈让很感动,笑看着君玉说:“谢谢你,小蝶,这份惊喜我很喜欢!”

    “还有呢,哥,你跟我来”看到沈让喜欢这里,君玉也很开心。沈让太宠自己了,君玉从来都是作为姐姐让人依靠的存在,还没有被哥哥宠着的经历。这几年他沈让对自己太好,宠溺又信任,自己早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哥哥,看他高兴,君玉也很开心,拉着他往马厩那边去。

    “哥哥,你看这匹马!我从马市上买来的,老板不识货,当时它瘦的厉害。我让人精心喂养了半年,才有现在的它,怎么样?是匹良驹吧。”君玉将自己编好的理由说了出来,毕竟现在君玉就算买得起,也接触不到这种好马。

    沈让从来到马厩就被君玉放在这里的马吸引了,爱马成痴可不只是说说,上辈子都能因为要买马去克扣军饷了。听到君玉的话才反应过来,说:“妹妹眼光很好!这可是难得一见的良驹!能得此一马,倾家荡产又有何妨!”

    君玉听到沈让的这句经典台词,顿时无语,一定要把哥哥的想法改过来:“哥哥!若是真倾家荡产了,你确定你还能护得住这匹马?怕是养都养不起了!若是用不义之财或是不法手段去获得那些良驹,岂不更是辱没了它们!”

    “好好好,是我失言好了吧!”沈让没在怎么意君玉说的话。

    君玉也不强求,大不了自己多赚钱,哥哥看上哪匹就买回来就是了。说道:“呐,这匹马就送给哥哥了,当做是你中了武状元的贺礼。哥哥给它起个名字吧!”

    “看它通体黝黑,唯有头顶一撮白毛成闪电形状(某马:那是你妹妹嫌弃我颜色太单调自己染的!!),要不就叫它闪电吧,也希望它像闪电一样迅速。”

    “闪电,这个名字不错。哥哥带它去跑一圈吧,以后哥哥休沐的时候就可以带着同僚们一起来打打猎,溜溜马。我还从马市买了几匹好马,虽然比不上闪电,但也算中上之资。”君玉给沈让详细介绍着整个园子,最后抱怨道:“这几次去马场都没有看到什么好马,等什么时候有机会了哥带我去马帮看看吧,再给哥哥买几匹良驹!”

    沈让刚骑着闪电转了一圈,心情很好,打趣说:“不用了,那些钱,还是留着给你攥嫁妆吧!哈哈!”

    “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