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四章 李广杰,陆地神仙!(3/3,求订阅~)

追梦人Love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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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过后,韩潇和ariel回到了酒店房间里面。

    在房间里面扫了一眼,韩潇微微点了点头。这些csis的人还算老实,没有趁着这个空档,偷偷地跑到他的房间里来调查什么,要不然,韩潇现在可就要翻脸了!

    打开了酒店房间里的电脑,韩潇把u盘插上,查看着刁鹏调查出来的、关于大圈帮的情报。

    加拿大的大圈帮,其势力范围,主要还是在温哥华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近来势力膨胀后,大圈帮向外扩张的速度越来越快,也开始吸纳一些外国人,不过数量并不多。

    而韩潇这次赶来加拿大这里,最主要的目标“遮天手”李广杰,现在就在多伦多这边。

    他是在前两天才到的多伦多,现在住在唐人街里面,似乎是一位老朋友病重,所以来看看。至于他的这位老朋友,也是大圈帮的人,当初似乎曾帮他挡过枪,所以关系很不错。在刁鹏的情报里面,只知道别人都称呼那个人叫文佬,真实姓名什么的,都没写。

    另外,在刁鹏的调查里,还列出了一些关于李广杰的信息,具体的内容估计也没有调查$≡,太清楚,只说李广杰属于整个大圈帮里面最难对付的人,没有之一!

    “李广杰这个人,对一般人来说,当然要难对付了。”看完了u盘里的内容后,韩潇点了下右上角的“x”,然后躺在了床上,“拥有奇门兵器的国术高手,可挡子弹,可防炮弹,他的实力应该达到了化劲!”

    “呵呵……化劲不容易,不过……谁特么让你来惹我的?!”

    ……

    多伦多,唐人街。

    一处位于唐人街废弃建筑区内的别墅中。李广杰听着眼前的两个年轻人汇报着消息,眉头微微地皱了皱:“这么说来,明渐他们全都死了?”

    李广杰看上去年纪不大,一些黄色长衫,脸上带着些许胡渣,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三十岁的颓废青年。

    实际上,老早以前就认识李广杰的人都知道,李广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术修为越来越高深。甚至于自己都有返老还童的架势——当然,返老还童或者太夸张了一些,但他六十多岁的人,却有一张三十出头的脸,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对,大瞪眼他们死在了天涯省,明渐、阿全他们死在了菲律宾。据说,是菲律宾现在的大独裁者,塔萨里将军下令开的枪。现在尸体都烧成灰了。”一个年轻人开口。

    “塔萨里啊……”李广杰两手交错,一双玉质但却能自由活动的手套轻轻碰撞着,偶尔还带出一些声响。

    菲律宾政变,这么大的事情。他当然知道。

    在菲律宾内乱的时候,菲律宾政府高层几乎死个干净,然后这位塔萨里将军趁机组建了临时政府,然后成了新的总统。还兼着军权,在菲律宾说一不二,根本没人敢反抗。

    按道理来说。明渐、阿全他们,应该和这位恐怖的大独裁者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才对,怎么就会被这么个恐怖任务盯上,并且还当众枪决了……

    不过,就算知道明渐他们是死在塔萨里的命令下,大圈帮也不会傻到去报仇。

    塔萨里,那是一位真正大权在握的超级人物!他们大圈帮再怎么厉害,也不过就是一个黑~帮而已,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真的要去报仇,惹恼了那位大独裁者,只需要派一些军队中的精英过来,专门狙击他们的头目,就能让大圈帮疲于应对。

    找塔萨里报仇,根本就不现实。

    “另外,杰叔,天涯省道上,还对我们加拿大大圈帮的人下了江湖追杀令。从今往后,只要我们大圈帮的人敢出现在天涯省,就会被道上的人追杀……”

    李广杰皱了皱眉头,道:“算了,这件事情你们不用管了!再过段时间,我也许会回华夏一趟。到时候,这些麻烦我自己解决。”

    让两个年轻人离开,旁边的文佬拍了拍摇摇椅扶手,把身上的毯子拿开,叹息一声道:“阿杰,你我也是多年的老兄弟了。咱们当初初来加拿大,本来是为了争口饭吃,所以才拼命打、拼命杀。现在,咱们都老了,这打打杀杀的事情,咱们也不便继续做了。这些事情,都交给年轻人吧……”

    “文哥。”李广杰应声,“我本来也没想过要再动手的。只不过,这次是给我师兄季飞报仇,所以才……”

    文佬头发苍白,身体也有些佝偻:“季飞啊!那倒也没错……咳咳咳……”

    说话的时候,文佬闻到了一股子烟味,忽然咳嗽了起来。

    李广杰连忙道:“文哥你躺下,躺下。这地方,在唐人街里面也算太偏了,连取暖都不方便……文哥要是早些搬回人多的地方住,病也不至于会变成这样。”

    文佬摇了摇头:“咱们这种人,是污了祖宗的人,能在唐人街的废墟里面找个地方住着,已经算不错了。打打杀杀,打打杀杀,杀了血流成河又如何?到老了,心里面这道坎终究迈不过去,每次一闭眼,不管是南越猴子还是白皮蛮子,一张张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睡也睡不着,现在啊,连人多的地方都不敢去,只怕控制不住自己,再乱杀了人,见不得祖宗……”

    “这种日子,还不如死了的好。”

    “那是文哥你心善。”李广杰开口,心想他也算是杀人无算了,怎么不见心里面内疚的,“文哥,你这病情拖不起了。外国佬治你这病,治不了。明天咱们两个就回华夏,找华夏的医生。我记得,当时国术圈子里有个名医,叫做‘鬼针’刘宝子,你这病,他一定能治得了。”

    “不治了,不治了。”文佬摇了摇头,“姑且不说刘宝子老前辈还活着没活着。就算他还活着,你我两个人,一身血,一身黑,恐怕一进华夏,就要被国安、情报处的人给盯上了……我死了活该,你,还能多活一段时间的。”

    “被盯上就被盯上呗,他们就算盯上了咱们,咱们也没什么好怕的。”李广杰一脸自信。

    文佬摇了摇头。道:“怕,还是得怕的。这不是一百年前了。这年头,武功再高,不敌枪炮。看你现在的样子,国术修为确实很高,但一连串的炮弹砸过去,还是得死。为了我这个将死之人,犯不着冒险了……”

    “不,文哥你错了。武功若高。何须畏惧枪炮?”李广杰轻声开口,忽然手掌一翻,向前时只见左手手掌猛然间膨胀,变成一米还长。向着旁边的墙壁甩去。

    巨大的手掌并没有与墙壁接触,但却听“砰”的一声巨响,墙体愣是被砸的向外凹陷了一部分。

    李广杰收回手掌,其手流光泛泛。宛若温玉:“化劲可为宗师,而我如今却在化劲之上,乃陆地神仙!天下之大。又有谁能伤我?”

    “又有谁敢伤我?!”

    听这李广杰的话,他居然也是一位——

    陆地神仙!

    ……

    十一月份,多伦多的天气,已经变得很冷。

    晚上的时候,温度更是会在零度以下,不穿厚点出门,体制差的人或许就得感冒了。

    夜里一过十二点,韩潇房间的窗户打开,一条触手探了出来,然后带着ariel从窗户钻了出来,在墙体上几个快速的爬行后,便失去了踪迹。

    酒店下面的停车场里,负责盯着窗户的两个特工看着韩潇触手翻动着消失在了夜色里,心里面同时大骂一声“shit”。

    虽然他们在盯梢之前就已经知道,韩潇的能力很奇怪,但真没想到,居然会看到犹如蜘蛛侠的一幕。

    “头儿,果然如同您所说的一样,韩潇先生他、他从窗户口爬走了。”

    “很好,你们的任务现在完成了,立刻往唐人街那边赶去……”电话里传来辛普森的声音,“见鬼,那个李广杰为什么这两天会待在多伦多?要是他还在温哥华的话那该多好,我现在就不必大半夜地在这里加班,一切都让尼克逊去头疼……”

    “好的,头儿。”两个特工自动无视了辛普森后面抱怨的话,开车向着多伦多唐人街而去。

    ……

    “taxi!”

    酒店不远处的街道上,韩潇比着三根手指头,看着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他的跟前。

    韩潇和ariel上了车,不远处,一辆车子缓缓开了过来,车后座上,窗户忽然打开,一个白种人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感谢上帝!看样子,我今天的运气真的很不错,居然会在大半夜遇到那个该死的亚洲人。”

    “给我追上他,另外,给我联系霍克尔夫那个恶棍,让他给我准备几个枪手。什么csis关注的人,让他都见鬼去吧!我今天晚上想要大~开~杀~戒!!”

    “明白,杰拉姆议员。”副驾驶上,秘书摸了摸自己的脸,拿出了手机。

    脸很疼,不过,那个亚洲人被子弹打中时,一定会更疼。

    出租车速度很快,没过多久便开到了唐人街内。

    韩潇从副驾驶上下车,丢给了司机几张美刀,慢悠悠地向前走着,没过多久,便走入了那一片废墟建筑中。

    一片无人居住的区域内,忽然亮着灯的一处不算破的别墅,不要太引人注目。

    黑暗中,韩潇一步步地向着别墅逼近,两眼时不时地打量着四周。

    天色晦暗,周围寂静无声,真是一个……

    杀人的,好地方!(未完待续。。)

    ps:  前面让空见先出来一下,就是为了这里……